时间:2021-01-05 作者:宋志民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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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新形势下的财税工作,今年以来,多次开会研究财税工作,就财税改革和运行发展的关键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一是调整完善财政包干体制,增加了对困难旗县的定额补助,保证旗县稳定运行和正常发展。旗县财政困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反映,解决旗县财政困难,最根本的出路是大力发展旗县经济,广开财源,增强自给能力。为了缓解部分旗县的财政困难,自治区在各方面财力都非常紧的情况下,从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筹措集中了一部分资金,给困难旗县增加了补助,促进了全区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前,克服困难,共同发展。二是加大旗县财政建设力度,优化财源建设方式。当前有相当一部分旗县财政困难比较大,但旗县级加快发展的潜力也很大,只要旗县财政建设的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努力缩短实现旗县财政自给的时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自治区已明确提出对旗县的财政建设要实行全面推进,分类指导,择优扶持,重点建设,实行责任制,分步实现旗县财政自给。目前各盟市正在抓紧制定全面规划,积极进行优选重点旗县等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狠抓乡级财政建设,努力在旗县财政发展最具有潜力的基础环节上取得突破。7月份,自...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新形势下的财税工作,今年以来,多次开会研究财税工作,就财税改革和运行发展的关键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一是调整完善财政包干体制,增加了对困难旗县的定额补助,保证旗县稳定运行和正常发展。旗县财政困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反映,解决旗县财政困难,最根本的出路是大力发展旗县经济,广开财源,增强自给能力。为了缓解部分旗县的财政困难,自治区在各方面财力都非常紧的情况下,从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筹措集中了一部分资金,给困难旗县增加了补助,促进了全区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前,克服困难,共同发展。二是加大旗县财政建设力度,优化财源建设方式。当前有相当一部分旗县财政困难比较大,但旗县级加快发展的潜力也很大,只要旗县财政建设的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努力缩短实现旗县财政自给的时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自治区已明确提出对旗县的财政建设要实行全面推进,分类指导,择优扶持,重点建设,实行责任制,分步实现旗县财政自给。目前各盟市正在抓紧制定全面规划,积极进行优选重点旗县等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狠抓乡级财政建设,努力在旗县财政发展最具有潜力的基础环节上取得突破。7月份,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乡级财政建设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全区乡级财政的建设经验,研究制定了规划和政策措施,对乡级财政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今年前7个月,全区实现了财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财政在调节经济、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税收调节作用明显增强。1-7月,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均超过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和经济增长速度。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征收情况明显好于往年,前7个月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7.6%、42.8%和1.2倍。这充分表明税收征管在重点和难点上已取得新的发展,税收对经济运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财政预算管理得到加强,财政支出得到控制和改善。今年以来,自治区相继制订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关于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费住宅电话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了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强了对各类支出的源头控制,财政支出结构有所改善,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1-7月,全区财政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23.74%,低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速度5.1个百分点。其中支持农牧业支出增长49.2%,粮食风险资金支出增长2.9倍,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38.7%,较好地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调整支出结构,保稳定、保运转、保支农和教育等重点开支的原则要求。
总的看,前7个月全区经济与财税工作保持了健康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但是,也要看到,在财政经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物价涨幅较大,抑制通货膨胀的任务艰巨。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产品销售不畅,经济效益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欠缴税利严重。前7个月,全区企业欠税总额达4亿多元。三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一部分旗县经济增长速度偏低,财政收入入库缓慢,主要靠上级财政超调资金维持开支。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并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后几个月全区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要再接再厉,乘胜前进,坚持不懈地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税收征管,全力组织收入。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是财税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今年前7个月,全区财政预算虽然完成得比较好,但切不能盲目乐观。必须清醒地看到,去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基数较低,全面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关键在下半年;前7个月财政收入虽然比去年增幅不小,但还大大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比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水平低8.8个百分点,完成预算进度也比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完成进度低14.6个百分点。做好后几个月的收入组织工作,首先要吃透情况,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系统地分析研究后几个月影响财税收入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找准问题,抓住关键,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税收入库。征收任务重难度大的地区要成立税收工作协调小组,盟市旗县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同志要集中精力抓收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后几个月的税收任务,各盟市、旗县要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到人,明确进度和责任,严格按目标和规定考核、奖罚。其次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一是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清收企业欠税。对生产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经济效益,分期分批清交。对无故拖欠税款的纳税户要严格执法,按日征收滞纳金,做到应收尽收。组织收入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财政、金融、工商、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创造良好条件,优化税收环境,加快资金循环,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二是要从自治区经济运行的特点出发,抓好重点税源、季节性税源的源头控管,搞好追踪调查、解剖分析工作,找出漏洞,完善措施,合理配置税收力量,加大征管力度,努力挖掘税收潜力,提高征期入库率。三是狠抓纳税申报,扩大宣传,优化服务,设立申报档案,努力提高纳税人的主动纳税意识,建立严格的“自缴自核”制度。四是加强税务稽核力度,从内外两个方面规范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行为责任,严肃查处偷漏骗税。后几个月是地税征收的旺季,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地税部门做好旺季征收工作。
(二)落实好财政体制调整方案,严格控制支出增长,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发扬顾全大局、团结互助的精神,努力搞好财政收入的组织、上解及资金调度工作,将调整体制增加的补助尽快足额落实到困难旗县。各地区特别是享受补助的旗县,要大力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努力优化结构,用好用活现有的财力。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过滥是造成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各地区要根据机构改革的进程,逐步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切实把机构改革的成果真正体现到财政上来。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医疗费、电话费、会议费、差旅费、购置费等各类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的过快增长。对专项经费要实行跟踪反馈管理,事前申报论证,事中检查监督,事后验收审计、定期评估;要按照财权事权合理划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大力压缩不合理的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保重点,压一般,优先打足工资支出,重点保证农牧业、教育、政法的支出需要,千方百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要抓紧制定和实施旗县财政建设发展规划,努力探索财源建设的新路子。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是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财税体制的实施,全区财源建设工作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迫切。各级财税部门要立足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财税工作的特长,认真系统地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各种影响,正确认识和掌握宏观税负结构变化与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的相互作用关系,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地区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和财政实力这个中心,解决好“选择财源生长点,培植新型财源问题”、“发展专业化生产,建设骨干财源问题”、“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全方位建设立体、多元财源体系问题”、“综合运筹社会资金,改进财源建设方式,提高财源建设效率问题”,努力探索总结新财税体制下财源建设的新路子。各盟市、旗县要抓紧制定旗县财政建设发展规划,选择确定出重点旗县,并做好重点旗县财政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以便为明年初自治区与盟市签订责任状提早做好准备。
(四)要进一步落实乡级财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区乡级财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全区已经形成建设乡财政,发展乡财政的气候和声势,各盟市、旗县,尤其是财政税务部门,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把乡级财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尽快开创出乡级财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各地区要在检查总结前一段贯彻落实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分析本地区乡级财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学习兄弟盟市的好经验,找出差距,针对薄弱环节,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实际问题,把乡级财政工作推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乡级财政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保证农村牧区财政经济与社会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各地区、各部门既要看到乡级财政建设的现实利益,快抓、大抓、狠抓,又要认识到乡级财政建设发展的巨大潜力,深抓、细抓、常抓不懈,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不断前进,使乡级财政真正成为壮大全区综合财力的基础力量。
(五)要管好用好各种专项资金和清理整顿使用好各类有偿使用的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区财政系统掌握的各种专项资金,总的看,使用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有的盟市、旗县挤占挪用情况比较严重,资金到位不好,甚至有些重点项目的资金和粮食补助专款也被挤占挪用了。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迅速纠正,凡是挪用重点专项资金的应迅速补上,不能影响重点建设。对各类有偿使用的资金,要认真加以清理整顿。使用好有偿使用的资金是各级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发展地方财政信用,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转换财政职能,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资金有偿使用,发展财政信用的十几年来,坚持拾遗补缺、保本微利的管理原则,在支持经济、服务经济中滚动发展,形成了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资金力量。但是,多年来由于对有偿使用资金来源及使用、回收情况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财政信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偿使用资金帐目不清,资金体外循环,违规使用,提高费率,甚至用其以权谋私等。随着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有偿使用的资金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国财政会议的有关精神,对各类有偿使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清理整顿,认真纠正和处理清理出的各类问题,促使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逐步向委托地方信托投资公司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过渡。近期加强和改进财政信用资金的管理,一是要加强监督和约束,部门内部的各类信用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各级的各类信用资金,要逐步集中统筹运作。各级审计部门要对各类信用资金进行经常或定期的审计。二是信用资金的投放要规范化、科学化。要根据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政策和发展重点以及各级、各部门财权、事权的划分,合理确定各类信用资金的投放范围,严禁超范围投放;信用资金的投放规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要加强信用资金投放的评估审核,提高信用资金投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是要建立和加强信用资金投放回收责任制,合理地确定资金回收率、周转率、效益率等硬化指标,实行严格的指标考核和奖罚制度。总之,要借鉴和学习银行信贷的管理办法,结合财政信用的特点和性质,制定一套系统、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把财政信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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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