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后,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农业投入,加大支农力度,促进农业发展。
支农预算增长快
199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达693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1.8%,超过了财政经常性收入11.2%的增长幅度,达到了《农业法》的要求。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高于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根据初步汇总各地预算支出数,1995年地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不含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总计322.48亿元,比1994年增加55.11亿元,同口径相比增长26.28%。1995年地方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1994年的6.81%提高到8.28%,增加1.47个百分点。
同去年相比,今年东部沿海地区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江苏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59.13%,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53%,增长2.85个百分点;山东省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42.16%,比重达到8.7%;福建省增长50.8%,比重达到7.77%。
一些产粮大省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也较大幅度地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后,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农业投入,加大支农力度,促进农业发展。
支农预算增长快
199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达693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1.8%,超过了财政经常性收入11.2%的增长幅度,达到了《农业法》的要求。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高于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根据初步汇总各地预算支出数,1995年地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不含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总计322.48亿元,比1994年增加55.11亿元,同口径相比增长26.28%。1995年地方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1994年的6.81%提高到8.28%,增加1.47个百分点。
同去年相比,今年东部沿海地区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江苏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59.13%,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53%,增长2.85个百分点;山东省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42.16%,比重达到8.7%;福建省增长50.8%,比重达到7.77%。
一些产粮大省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也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支农预算安排。四川、湖南、安徽、河南四省1995年财政支农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7.79%、27.46%、26.78%和26.41%。
资金落实办法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了保证支农资金的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支援农牧业生产,尽力安排和调度资金,力争当年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并明确提出,从1995年开始自治区在下拨补助款时,将同时注明支农资金的数额。宁夏回族自治区狠抓资金管理,要求市、县在农业银行开设支农资金专户。内蒙古自治区为保证支农资金及时到位采取四条措施:一是要求在4月底前必须将10%的专项资金下拨到盟市;二是合理调度资金,优先保证支农资金的拨付;三是对数额较大的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直拨的办法;四是对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的地区,在下年相应扣减其专款。四川省为保证支农资金及时到位,不误农时,今年初就专项预拨1.1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据悉,财政部已分别召开了有关省财政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准备在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个保证支农资金及时到位的具体办法。
倾斜使用有特点
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都注意重点使用,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棉商品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倾斜,是一个明显的特点。中央财政除继续安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支持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外,还增加4亿元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大支持中低产田改造的力度。各级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增加粮棉生产,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江苏省确定今年支农资金投入要确保开荒垦复15万亩,建设吨粮田1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00万亩。此外,省级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水利的支出在原定“八五”每年递增1000-1500万元的基础上,1995年再增加1500万元。湖北省今年又增加14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四川省省级财政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1995年全省粮食生产要力争总产量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443亿公斤的目标,今年省级新增4000万元农业投入中,安排1900万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用于改造中低产田,900万元用于农村造林绿化。山东省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亿元资金,并要求市、县财政相应配套一部分资金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建设商品粮、棉基地。山西省安排1.2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福建省决定从今年起省财政拨出3000万元,各地、市、县配套3000万元,用于商品粮基地县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也是一个明显的特点。中央财政今年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方面的支出。从科技三项费用中增加2000万元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在中央级事业费中,专门安排4000万元用于支持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江苏省规定省、市科技三项费用,用于农业的比重不低于30%;宁夏回族自治区支农资金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外,重点用于搞好16个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和以良种繁育和新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搞好以改良农作物及畜禽良种为中心内容的农业科技开发。
再一个特点是,各级财政普遍重点支持按产业化组织形式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支持发展“三高”农业。中央财政计划集中一定数量的财政有偿资金用于支持有条件的省区按产业化形式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并且另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乡镇企业。湖北省安排2000万元专项周转金、100万元贴息资金,支持高效益、高创汇、高技术的乡镇企业提高档次和效益;安排3000万元,支持多种经营基地建设,使之形成适度规模。辽宁省今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加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新建;二是大力支持以水果、蔬菜、花卉、水产、黄牛生产为重点的产业化生产。山东省集中5000万元资金,抓好25个欠发达县的财源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省财政安排2600万元,支持不同类型的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集中4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企业项目。
据了解,有些地区还对定购粮棉和农业生产资料给予补贴,支持粮棉生产。四川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政策要求,安排资金对收购小麦、稻谷、玉米和棉花给予价外补贴;对油菜籽实行最低保护价。江苏省拿出2000万元,各市县也拿出部分资金对进口化肥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