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税体制,在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能力,以及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抑制财税工作中的不良风气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新财税体制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它对欠发达地区财政经济的积极影响也比较突出,同时也需进一步完善。
(一)财税改革扩大了地方的固定收入,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欠发达地方的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过去这些地方经济基础较弱,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而其他一些小型企业效益又不佳,农业和非国有经济上交的利税也很有限。因而这些地方财政收支倒挂问题越来越严重,反过来也制约着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新的财税体制实行后,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规范化,地方税成为地方的固定收入,共享税中也有地方的固定比例收入,国税中还有一定的份额返还给地方。只要工作做得好,收入的稳定增长就有保证。从新财税体制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情况看,这些地方的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财政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人们认为这是从财税体制上的“扶贫”,比直接注入资金的“扶贫”方式更为有效,地方领导也从中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各地纷纷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财税工作,比如加强税法宣传,培训税务干部积极开展税源调查研究,加大征管力度,建立征管责任制,扶持企业发展,培育纳税大户,等等,稳定和扩大了地方税源。淮阴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把“明确任务,从严带队,狠抓落实,再创佳绩”作为指导思想,加强工作,1月份入库工商税108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2.2%,实现了开门红。
(二)财税改革强化了税收征管,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财税改革前,税法不够健全,各种优惠政策、减免政策的主观随意性很大,漏洞很多,税收流失严重,企业名义税率很高,实际上谁也没有上交那么多。有的还采取种种非法手段钻空子,如看到某种经营形式能减免税,就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挂那种形式的牌子,想办法少交税。现在税制统一,减免权集中,减免面很小,堵塞了不少漏洞。特别是对于面广量大的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各类集体企业,各地都大力加强了税收征管工作,地方收入增加较多。如江苏省经济比较落后的沭阳县,1994年原计划税收收入960万元,年终实际征收达1154万元。
(三)财税体制改革促使企业变压力为动力,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欠发达地方有不少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经济效益不高,虚盈实亏,甚至资不抵债,过去只能靠减免税生存。税制改革后,企业只要有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就要按率征税,地方无权减免,使这些企业失去了幻想和依赖。面对压力,企业不得不变压力为动力,另辟蹊径,寻求生路,有的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有的挖掘内部潜力,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有的搞内引外联,通过合资搞嫁接式改造;有的实行股份经营,租赁经营;有的被拍卖,甚至破产。这样做的结果,使一些多年来亏损的企业起死回生,扭亏为盈,增加了上交的利税额,一些确实“活”不下去的企业,也通过破产、拍卖等减轻了政府的包袱。
(四)财税体制改革促使政府转变职能,抑制了财税经济工作中的不良风气。在财税改革前,有些地方政府在如何搞好财政经济工作方面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不够端正,有的急于改变后进面貌,盲目投资,追求产值和速度,有的甚至搞虚报浮夸。新税法规定按销售收入征税,抑制了这种不讲效益的不良风气。现在地方有了固定收入,聚财有望,生财有道,各地只要努力,就可以逐步增加收入,改善财政收支的状况,因此减少了对上依赖心理,变伸手要钱为动手聚财。政府和企业间的关系也是这样,过去企业越是经营不善越是依赖政府给钱给优惠,政府也是对企业一不放心,二不放手,或是牵就或是直接干预,既捆住了企业的手脚,又助长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心理,使之难以走出困境。新税制使地方政府不能随意给企业税收优惠,只能转变职能,放手让企业发展,让他们自主经营。
从以上可以看出,财税体制改革对欠发达地方财税经济的影响是积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财税体制的完善,这种积极作用将会更加明显。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财税新体制运行的时间还只有一年多,有些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和配套,各个方面也还有一个适应和熟悉的过程,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一些欠发达地方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搞好税法宣传。目前,许多纳税人对新的税制还不太了解,一些税务工作者对业务也不很熟练,其他行业的干部和群众对财税改革更是缺乏了解。应当运用各种方法,继续对纳税人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知法懂法的宣传教育,使纳税人提高纳税自觉性,主动依法纳税,取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财税干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办事。
二是进一步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既要保证中央收入足额上交,也要考虑地方利益。要正确认识国税和地方税的关系,各地要克服轻国税重地方税的倾向,明确地认识到,不仅地方税对本地经济发展关系密切,国税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很密切,既要关心地方税,也要关心国税。
三是要把好减免税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新税制运行以后,对欠发达地方的企业确实有很大压力,要求减免税的呼声很高,地方政府也在强调困难要求下放减免权。对这种情况应当引起高度注意。过去有不少改革措施都是在各种呼声中被变通,被弱化,甚至失去积极效应。应当认真吸取这些教训,分析原因,恰当解决。
四是要加大征管力度,加强税收稽查。新税制实行后,税源流失的现象仍然存在,偷税漏税,拖欠税款,甚至抗税不交的问题仍然存在,税务工作者徇私枉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应当加大征管力度,加强税收稽查,对逾期交纳的,要坚决加收滞纳金,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办。特别是对面广量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各类集体企业,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清税源、依率收税,真正做到以法治税。
五是积极创造条件,培育税源。从欠发达地方来看,一是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发展,支持和帮助乡镇企业,各类集体企业的发展,培育税源。二是对于国有企业,政府要彻底转变职能,尽快改变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的状况,使企业真正放开手脚,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求发展;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监督,服务和指导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活了,税源就活了,就能从根本上保证地方财政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责任编辑 江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