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法》,总结了我国长期积累起来的预算管理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吸收了国外预算管理的有益做法,为各级各部门以法治财、依法理财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它对增强各级预算的法律效力,发挥预算的各项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和保障财税改革的顺利进行,都将起到重大的作用。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这一重要法律,把地方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到《预算法》的轨道上来。
一、抓住中心环节,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预算作为各级政府的年度收支计划,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政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预算管理却是中心环节,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正确编制预算、有效执行预算、不断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准确核算预算执行结果,从而圆满完成预算任务来进行。在整个财政法制建设中,《预算法》优先制定和实施,也证明了预算管理在全部财政工作中所处的这种中心地位。所以,我们要以宣传贯彻《预算法》为契机,牢牢地抓住预算管理这个“牛鼻子”,努力把各项财政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地方财政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正确行使地方财政部门的职权,自觉接受政府和人大监督
《预算法》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对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规范了预算管理的程序,把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编制、审批等纳入了法律轨道,为地方财政部门正确地行使预算管理职权指明了方向。
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本级政府预算和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后,财政部门负责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和决算;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有权支配本级国库库款;有权责令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等等。作为地方财政最高层次的省级政府财政部门,我们要模范地行使《预算法》赋予的各项预算管理职权,正确地处理与有关各方面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关系。
首先,要自觉地维护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按规定时间报送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认真负责地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预算、决算中有关问题提出的询问或质询;当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时,如实地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等。
其次,要自觉地接受省政府的领导,主动地为省政府编制预算、组织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和编制决算当好参谋。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千方百计地具体组织完成预算任务。
第三,要正确地处理与本级其他各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关系。包括与有关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共同依法及时、足额地组织征收预算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本级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准后,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等。
第四,要正确地处理与下级政府预算的关系。在发现下级政府预算和决算中存在问题时,要通过向省政府和省人大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方式来求得解决。
三、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方针和原则,认真克服预算约束软化和财政赤字问题
一是要切实强化预算约束。按《预算法》规定,预算一经同级人代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照执行;非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这就为强化预算约束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为了多办事,在原定预算支出数额之外往往要求追加财政资金,或为了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经常以各种方式要求减免应缴预算收入。为了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克服非因特殊情况和重大政策调整而冲击已批准预算执行的现象,地方人大或政府应当就调整预算理由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规定,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下来并保证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预算法》所硬化的预算约束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要坚持贯彻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预算法》第3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第28条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第55条又规定:“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第73条还规定:“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预算法》强调的预算收支平衡原则,我们要认真遵循,从具体编制预算草案、组织执行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和编制决算草案等各个环节上切实防止赤字的发生。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历史、经济和体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河北省不仅各级预算都有滚存赤字,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困难县不能保证今后当年预算不列赤字。对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明确必须尽快解决的方针和目标,另一方面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立足于千方百计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并紧缩支出,从根本上解决累积赤字,避免当年出现赤字。要通过调整、完善预算体制,特别是科学地构建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从外部帮助贫困县解决收支失衡问题。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