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偷税漏税,已成为各国政府税收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许多国家的税收部门针对偷税漏税行为已建立了一整套的税制管理、监督、惩罚的办法。
一、实行严密的税务稽查,防止偷税漏税。法国的税务检查是法国税收机构的日常工作,目的是核实纳税人申报的正确性和连贯性,查清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差错,打击谎报、隐瞒、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其检查分为两个阶段:一般性检查和深入核查。一般性检查主要在税收机构内部进行,必要时发通知让纳税人说明和解释,以纠正一般性申报差错。核查主要是对个人税务情况的核审检查,即全面核对纳税人的收入、财产、银行存款和家庭成员的消费,以查清纳税人的申报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韩国的做法是事前引导和事后稽查相结合。纳税前,在计算所得税金额时,根据有无帐簿而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纳税后则要展开税务稽查。税务部门平时即注意广泛搜集纳税人的各种资料、线索,作为分析判断纳税者申报内容真伪的依据。一旦纳税人不据实申报,则要对其进行“重点稽查”,以确认其是否偷税漏税。税务稽查重点是所谓“税务死角”,如不走帐的现金交易者、律师、医生、演艺人员及游乐场所女招待等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
二、对情节严重的偷税漏税、隐瞒谎报、伪造单据等行为,违法的纳税人不但要受到“税务惩处”,而且要受到刑事惩处。美国根据偷税漏税情节轻重,分别课以不同的处罚。对申报表经抽查扫描,发现申报不实,如属客观原因,如会计师计算错误,通知纳税人补交;如属主观原因但并非有意,除补交税款和利息外,象征性加一点罚金;如发现有意逃税,则要查3年或6年甚至过去全部报税资料,从重罚款以及追究刑事责任。
德国有比较明细的规定,1.采取错报或匿报而偷漏税收及走私偷漏税收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数额不限;构成犯罪的,最多可监禁5年;2.偷税情节特别严重的。包括偷税数额大的,屡次违反税法的,伪造凭证、帐表或勾结公务人员舞弊的,处以监禁6个月以上至10年;3.通过对外贸易渠道,走私偷漏税收的,可处以3个月以上至5年的监禁;4.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少交税收的,处以10万马克以下的罚款;5.隐瞒或疏忽而发生偷漏预提税的,或处以1万马克以下的罚款;6.用不正常手段享得退税或其他税收优惠的,可处以10万马克以下的罚款。
法国对情节严重的偷税漏税,采取“税务惩处”和“刑事惩处”相结合,所谓税务惩处包括:补交拖欠的税金并交纳0.75%的“迟钠税金利息”,还要按情节轻重交纳占拖欠税金的5%直至80%的罚金。对抗税务检查,罚金高达拖欠税金的150%。对于这类严重违犯税法的行为,税务部门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将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并由司法部门判以“刑事惩处”,判刑一般1-5年,重犯的可判4-10年,同时还要判以罚款,少则数千法郎,多则数万、数十万法郎。使用假发票,刑期可高达5年,罚款可高达50万,重犯的罚款最高可达70万法郎。
意大利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各种直接税和增值税。隐瞒应税所得达到2500万里拉的,可处以500万里拉的罚款,直至处以2年以下的监禁;达到2500万至1亿里拉的,罚款额可增加1000万里拉。纳税人偷漏工薪收入、利息、股息等预提税,数额超过2500万里拉的,或者偷漏工薪预提税,偷漏率在5%以上而且偷漏数额在1000万里拉以上的,可处以3年以下的监禁。此外还规定,纳税人如果毁灭凭证或采取记假帐手段偷漏税收的,可处以1000万里拉以下罚款和5年以下的监禁。
保加利亚的个人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按期如实申报个人所得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逾期30天以内申报者处以加税10%,逾期一个月以上者处以加税50%,隐瞒收入来源者处以加税100%,申报数字不属实者处以监禁1至5年或被罚款25万列弗以下。税务机关收到个人申报单后一个月之内进行调查审核,然后书面通知纳税人前来纳税。
匈牙利的税法和刑法都对处罚各种程度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个人偷漏税超过5万福林,即构成犯罪。凡故意拖欠或偷漏税者,一经查出,除要补交税款外,还将被处以相当于漏税部分50%的罚款,再交纳相当于补交税款44%的拖欠费。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
卢森堡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区别以下情况:1.采取自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拖延时间欠交税款;2.因疏忽原因造成少交税款;3.违反税收法规有意偷税,包括帐外收入及匿报存款等。对于前两种情况,最高可以处以10万法郎的罚款;对于后一种偷税行为,罚款最高额不限;构成犯罪的,可处以2年监禁。
挪威对于违反税收法规行为区别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情况是蓄意偷税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是错误申报而造成漏税的,一般按税务法规、行政法规处理。对于前一种已构成犯罪的,可处以2年监禁;如果是屡犯的,可处以3年监禁。
韩国国税厅规定,对不按期申报纳税者则要征收20%的“加算税”。对“不如实申报者”,要实施“综合调查”,即不但调查纳税者本人,而且旁及所有家属。一旦查出偷漏税行为,则严惩不贷,在追交偷漏税款之后,还要罚以重金并按情节处以徒刑。一般要判3年以下徒刑和偷漏税额3倍以下的罚款。
新加坡的税法规定,在报税时有欺骗行为的,最高可处以3倍于税款的罚款并加罚1万新币或处以3年以下监禁,以上三者可以并罚。对那些拖欠税款的人,税务局的电脑系统会将其记录在案,并每月加收1%的税款。对于一再拖延付税的人,税务局也会通过银行从其个人帐户中扣款。
三、对偷漏税收的法律制裁除了一般采取补税、罚款和情节严重的处以人身监禁外,有些国家还采取其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泰国规定,地方政府有权下令查封或没收、拍卖纳税人的财产,用以抵偿应当交纳的税款。罗马尼亚规定对于居民纳税人和外资企业欠交税款者,除加收滞纳金外,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冻结纳税人的收入,或处理纳税人所有财产。匈牙利对纳税人拒交税款者,法律规定可强制执行。应征税款除纳税人本人负责外,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属也共同负担。税务部门必要时有权没收纳税人财产抵交。其程序首先是没收动产和工资收入;如不足抵偿,可再没收处理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