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对文化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对文化事业原有的生存状态、组织方式、运行机制以及供需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本文拟以襄樊市为例,就文化事业单位目前的现状予以分析,并着重从财政对策方面加以探讨。
现状
一、就文化单位成份来说,国办文化一统天下的状况被打破,出现了国家、集体、联合、外商、个体等多层次办大文化的格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各种书摊、音像点、音乐茶座、舞厅、卡拉OK厅、射击场、台球点、电子游戏室以及其它文化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大街小巷。1993年,襄樊市各类文化事业企业、摊点达935个,其中,非国有占63%。多成份文化单位的出现,给国办文化事业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压力。
二、就文化市场而言,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商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录像和电视进入千家万户,社会上群众自娱性场所迅猛增加,过去曾很红火的舞台演出方式显得冷冷清清,观众明显减少。如:襄樊市区三个主要艺术表演团体——歌舞团、京剧团、豫剧团如今门可罗雀。又如:位于市区最繁华地段的樊城电影院1987年共放映1460场,场平均观众988人,1992年仅放映1125场,场平均观众447人。市电影公司发行收入1992年仅完成474万元,比上年下降21%。另外,文化市场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具有健康内容和一定艺术水平的严肃文艺上座率不高,处境尴尬;而那些寻找娱乐消遣的通俗、娱乐文化受到人们的青睐,经营单位生意兴隆、门庭若市。文化事业单位,特别是艺术表演团体,如何根据需求结构的变化,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探索新的发展之路显得日益突出。
三、就管理体制来说,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包经费为特征的现行文化管理体制面临很多问题。一方面,长期形成的大锅饭压抑了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文化事业单位搞得很死;另一方面,在新形势下的文化事业单位正常发展所需经费增长很快,财政不可能全包且包不了。因此,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改革奖勤罚懒的大锅饭体制,国家有意识地控制了对有些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日益迫切地提上议事日程。
四、从观念上来说,文人“耻于言利”的思想受到猛烈冲击。由于文化事业经费吃紧,开展文化活动成本增加,再加上社会其它一些行业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经济利益问题成为文化事业单位普遍议论的话题。许多过去自视“清高”的单位或个人自觉不自觉地开始考虑到如何创收。在被调查的20多个文化单位中,每个单位都有经营项目或创收渠道,有的甚至把主要精力放到创收上,“主业”受到冷落。文化事业单位如何处理“主业”与“辅业”的关系,做到既繁荣“主业”又抓好“辅业”,实现两者的互促互荣,已经十分现实地提了出来。
财政对策
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财政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促使文化事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转换运行机制,促进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要继续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杠杆监督作用,促使文化事业单位搞好文化建设。对应拨的经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实行按比例分期拨付,并采取加强监督的办法,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如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本着有利于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剧目创作生产的原则,改过去按人头费和事业费分拨的办法,将两者集中起来,视剧团的艺术生产情况,按“四四二”的比例核定拨付,即40%用于剧目创作,40%用于演出补助,多演多补,少演少补,20%用于剧目的生产。此外,为了鼓励多出高水平的精品,要建立优秀剧目创作基金,基金的筹措,本着财政投一点,文化事业费挤一点,创收上提一点的办法解决。
二、加快改革预算管理办法,提高文化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要本着“既加大投入又提高效益、既积极扶持又加大压力”的原则,按照“只对事业不对人(单位)”的方向,改革预算管理。要在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探索新的预算管理模式。对有条件开展创收的全额预算单位,要采取先注入一定资金、再逐年核减人头经费的办法,限期向差额预算过渡;对有较强的创收实力和稳定的创收来源的差额预算单位,逐年核减差额经费,尽快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对完全有条件过渡到企业化经营的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尚不完全具备自负盈亏条件的,实行经费差额包干,超收减支全留;对暂时尚无条件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有创收渠道的,实行经费包干、收益分成。与此同时,调整财政事业费投向,一方面,全额单位的“抵支收入”、差额单位的差额补助经费、自收自支单位的节余部分、企业化管理单位比例上交部分,都要转为事业发展经费;另一方面,核减下来的人头经费、其余的事业费及新增的预算事业费等,要捆起来使用,同各类文化单位的事业发展业绩挂钩,实行定事、定项、定点投放,不撒“胡椒面”,谁的事业发展得好,谁得到的财政事业费就多。
三、促使文艺表演团体加快转换运行机制,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一是要以打破终身制和大锅饭为目的,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各专业艺术团体要抓紧对现有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分流部分富余人员另谋出路,重组一支精干的艺术队伍。要逐步实行聘任制,由主管部门聘任团长,团长聘任团员。在此基础上制订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和奖罚措施,并在收入上适当拉开档次,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每个成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好本职工作上。二是面向市场,不断改进艺术表现手段和艺术表现形式。提倡多创作形式活泼的小品和贴近生活的现代戏,努力生产更多的观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产品。三是要走出深宅大院的小天地,放眼经济建设主战场,一方面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文艺搭台,经济唱戏”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另一方面,积极采用文企联合的形式,与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紧密联姻关系,在为丰富企业职工文化生活、宣传企业形象,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四、进一步制订、完善并实施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开发步伐。财政部门要会同文化部门研究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文化产业骨干项目,市区每年要至少抓一个20万元和2个10万元的创收项目,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抓一个10万元和2个5万元的创收项目,以带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争取到1995年全市文化产业纯收入达到相当于同期财政拨款的60%。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本级财政专项安排的资金和周转金、企业化管理单位上缴财政利润、文化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创收收入、上级财政扶持发展的周转金、文化单位转向使用的事业费等捆在一起,建立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按照“有偿、小额、短期、高效”的原则,择优扶持重点创收项目,并实行目标效益管理。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适当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继续适当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从基建投资和文化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维修。新建住宅区要按城市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文化活动场所,实行同步建设,其所需资金应列入新建住宅小区投资计划。要从农业税附加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乡镇文化建设。文化单位及所办企业,要从有偿服务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