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北大荒,人烟稀少野茫茫;
谈及戈壁滩,碎石如斗盈满川。
我国是世界上沙漠面积较大,分布较广,沙漠化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以大无畏的精神,战天斗地,对这块被古人认为是无用之地的荒漠,进行了大面积的改造和利用。如今,我国北疆的三北防护林已逐渐形成,广大草原更加茂盛。在这场斗争中,财政支持的飞播牧草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统计,1981年到1992年,中央财政专项拨款累计达9900万元,地方财政安排专款13777万元,在我国内蒙古、青海、陕西、广东等27个省、市、区,累计飞播牧草2477万亩。
飞播之路
早在建国初期,我国人民就在沙漠边缘的宜林地区人工造林种草。五十年代末,为了改变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的自然面貌,我国在甘肃、陕西、青海、内蒙古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开始了飞播牧草的实验。然而,由于经验不足,播区和草种的选择不当,播后又缺乏管理,初期的飞播失败了。
我国的飞播工作者深知: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在那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文革动乱时也没有停止艰辛的探索。1975年,由中国科学院西北水土保持研究所牵头,陕西省林业勘探设计院,延安地区林业局等单位参加,终于在陕北的吴旗等县取得了飞播牧草试验的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飞播事业得到了我国上下的广泛关注。1980年1月27日,邓小平同志看了西北黄土高原飞播沙打旺草籽试验成功的报告,十分重视,亲笔批示:“建议由王任重同志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定出规划和具体措施,在西北建立专门机构,组织实行”。小平同志的指示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飞播事业的发展。
1981年3月20日,国家农委、农业部、中国民航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1981年飞播牧草试验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飞播事业。财政部专项设立飞播牧草试验补助费。至此,财政部门从幕后走向幕前,登上了支持发展飞播牧草的大舞台。
1981年,财政部投资250万元,部局事业费投资50万元,地方集资250万元,群众自筹250万元,飞播牧草46万亩。
1983年,财政部投资500万元,地方集资500万元,群众自筹500万元,飞播牧草182万亩。
1985年,财政部投资1000万元,地方集资1379万元,群众自筹1000万元,飞播牧草240万亩。
在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1984年,陕西榆林地区流动沙地飞机播种造林种草试验及示范区建设成果通过验收;1987年,榆林地区飞机播种造林种草中间试验通过鉴定;1988年,内蒙古伊克昭盟沙地飞播造林种草治沙试验研究成果又通过鉴定。至此,在对飞播的植物种类,播区、播量和播期的选择,种籽处理技术,飞播作业设计,飞播方法,播区经营管理方面,为飞播工作提出了一整套科学技术方法,为治沙机械化和迅速改变沙漠面貌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飞播效应
飞播多年来,全国各播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出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飞播的实践说明,一般播区经过二三年,原遭受破坏的环境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植被恢复,盖度提高,流动、半流动沙丘固定,水土流失减少,开始向良性生态环境转换。到1992年,内蒙古飞播牧草治理乌素、科尔沁、腾格里、浑善达克等沙漠,使三百万亩流动、半流动沙漠得到固定、半固定,草地生态恢复生机,牧业生产发展,牧民生活水平提高,摆脱了沙逼人退的局面;陕北黄土高原飞播沙打旺50多万亩,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泥土冲刷量减少90%;新疆飞播牧草治理弃耕土地上百万亩。
经济效益。飞播牧草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播区草场产草量的提高。据统计,各种类型飞播草场的产草量较天然草场的产量高几倍至几十倍,牧草粗蛋白含量高2倍至3倍,草场载畜量高1-3倍。南方播区以每亩投入15元计,每亩增产鲜草1000公斤,当年即可收回成本;北方播区以每亩投入10元计,二至三年即可收回成本。新疆玛纳斯县飞播前与飞播后比较,每亩干草产量由50-80公斤增加到310-800公斤,同时,牲畜存栏、出栏率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牧畜越冬死亡率由11.4%下降到2.1%。
社会效益。飞播牧草使草原上建立起稳定、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基地。内蒙古、新疆、青海等播区开始改变了过去传统的靠天养畜,逐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为实现定居生活方式创造了条件。同时,飞播牧草使播区涌现出一批种草养畜、饲料加工专业户和家庭牧场,使之成为播区人民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
走向市场
从五十年代末到现在,我国的飞播牧草事业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三十多年来,随着飞播牧草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我国支持飞播的投资体系已逐渐由国家包干、国家补助向市场调节迈进。
国家包干。七十年代末,我国的飞播事业处于试验阶段,由国家农业、林业部门及科研部门安排有关资金。1981年财政部专项设立飞播牧草试验补助费,从资金用途来看,不仅要补助购买草籽、飞行、科研等基础工作,而且还要补助地面作业、围栏管理、技术培训等配套工作,其实质还是国家包干。
国家补助。随着1984年我国陕北飞播示范区的建设成功,广大牧民对飞播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支持飞播事业的作用,从1984年开始,飞播资金采取中央扶持,省、县、乡各出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凡省配套资金不落实的,中央不予补助;已建成的草场,其管护、培养、更新等费用,本着以草养草的精神,从草场收入中提取;飞播草场承包从取得经济效益的年度起应向县、乡上缴一定比例的收益分成,作为草场维护及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内蒙古则在几个关键性问题上进行了改革和政策配套:一是鼓励群众出资搞飞播配套,乌审旗提倡“谁搞起围栏,给谁飞播”的办法。1985年一年新建围栏100万亩;二是适应“草场共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的生产经营责任制,把管、护、用和责、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
走向市场。飞播牧草事业的迅猛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飞播不仅仅能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更是广大牧民的一条致富之路,飞播是利国利己的事情,只有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资金,包括牧民自己的资金,才能求得飞播事业的更大发展。利益驱动投资,投资带来更大的利益。可以相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东风吹拂下,全国广大牧民将更加踊跃地投入到支持飞播牧草这场伟大的事业中去,飞播牧草将得到更大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