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进一步把农产品推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和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以流通为重点,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体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这是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做好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工作,必须用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探讨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新思路。
一、拓宽筹集资金渠道,增加农业收入
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必须增加投入。如何增加农业投入?首先是国家规定的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必须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和地方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农资金、农业信贷资金等,要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而逐步增加。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的规定,也要坚决执行,按规定提足用好。其次是行之有效的筹资渠道要坚持。几年来,各地因地制宜确定的一些筹资渠道,例如融通资金、财政资金、财政贴息、发行债券、股票、社会集资、拓宽信用等,实践证明可行的要继续坚持。最后要开拓新的筹资渠道。随着十四大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农村改革的深化,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进一步解放,会出现新的增加农业投入的渠道。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利用这些新的渠道,把资金筹集起来,用于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二、调整资金投放结构,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资金投放结构,影响生产结构,也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在《决定》中,对于如何调整资金投入结构,已经作了原则的规定,即增加对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投入比重,把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组织作为支持对象,把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批发市场、交通运输和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投资重点。究竟怎样具体调整资金投放结构,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不同,生产水平各有差异,发展高产农业的具体路子也不尽相同,因而资金的投放结构必然会有差别。但是调整资金投放结构时都应该按照“投资省、速度快、起点高、效益好”的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原则,对本地区的农业发展现状和潜力,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反复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
三、全面理解《决定》,正确理解高产、优质、高效的关系
要正确贯彻执行《决定》,做好扶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工作,很重要一点是正确理解和处理高产和优质、高效的关系。《决定》公布以来,各地都在积极贯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形势很好。但也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苗头,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忽视粮食增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强调要“保持粮食、棉花稳定增产”。《决定》也指出:九十年代我国农业应当在继续重视增产数量的基础上,转入高产优质并重提高效益的新阶段。高产,是优质、高效的基础。因此,调整种植结构,要以保持粮食、棉花稳定增产为前提。我们在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时,一定要注意以高产为基础。在扶持调整种植结构时,一定要注意以保持粮食、棉花稳定增长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忽视高产而片面追求优质、高效的偏向。
四、解决不合理负担,增加农业收入
在农村经济中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我省近几年农业连年丰收,但1991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比1988年只增长0.2%。产粮区更为突出,出现高产穷县、穷乡,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生产成本高,农产品价格疲软以及不合理负担多等原因造成的。到本世纪末实现小康,农民实际收入每年得增长5%以上。农村是奔小康的重点和难点,难就难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影响实现小康目标。为了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除了调整种植结构,把农产品推向市场之外,我们还要注意研究解决不合理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五、搞好示范,总结经验
资金不足将是我国较长时间内农业发展的矛盾,因此,财政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必须集中资金有重点地进行。在选定最佳的资金投放结构之后,要在资金投向上实行重点倾斜,选择代表不同类型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和项目,把多方筹集起来的资金统一安排,重点扶持,力求做到规模适度、配套齐全、层次高、效益好。通过试验示范,探索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路子和经验,为本地区扶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供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