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淮海开发资金是国家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专项资金,开发项目区一般在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目前,一方面由于开发资金投资大,还款比例高,从开发区现实的还款承受能力上看,确实有困难;另一方面,以前年度的扶贫款和支农资金基本上都是无偿拨款,在开发区产生了没有还款习惯的负效应,所以,增加了财政部门按期回收资金的难度。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与大家共同商讨。
一、解决还款的思想认识,着重宣传三个观点
一是多方位的支农观点。增加农业投入不能单靠国家,必须实行国家、集体、农民共同投入,走多方位支农的路子。二是资金有偿使用的观点。支农资金由无偿改为有偿不仅能增强用款单位的经济责任感,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能建立积累机制,增强支农财力。三是投入与产出的观点。通过黄淮海开发资金的利用必将提高粮油单产和增加多种经营收入,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产出势必大于投入,还款是一时的,受益则是长期的,不会增加群众负担。
二、区别情况,确定合理的还款比例和还款资金来源
黄淮海开发属于综合性开发,资金有直接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有购置农机具改善生产条件的,有推广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科技成...
黄淮海开发资金是国家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专项资金,开发项目区一般在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目前,一方面由于开发资金投资大,还款比例高,从开发区现实的还款承受能力上看,确实有困难;另一方面,以前年度的扶贫款和支农资金基本上都是无偿拨款,在开发区产生了没有还款习惯的负效应,所以,增加了财政部门按期回收资金的难度。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与大家共同商讨。
一、解决还款的思想认识,着重宣传三个观点
一是多方位的支农观点。增加农业投入不能单靠国家,必须实行国家、集体、农民共同投入,走多方位支农的路子。二是资金有偿使用的观点。支农资金由无偿改为有偿不仅能增强用款单位的经济责任感,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能建立积累机制,增强支农财力。三是投入与产出的观点。通过黄淮海开发资金的利用必将提高粮油单产和增加多种经营收入,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产出势必大于投入,还款是一时的,受益则是长期的,不会增加群众负担。
二、区别情况,确定合理的还款比例和还款资金来源
黄淮海开发属于综合性开发,资金有直接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有购置农机具改善生产条件的,有推广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科技成果的,有的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有的则可以收到一定的社会效益。由于资金的收益范围与受益率不一样,因此还款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在还款的总盘子内根据不同的收益情况,测算确定不同的还款比例和还款资金来源。可划分四种类型:1.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多种经营(包括畜牧生产、发展水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机服务等开发项目应归还国家投资的全部,由用款者在其经营、服务收入中归还。2.经济效益比较明显、收益范围较大的开发项目,例如中低产田改造,修建电灌站等归还国家投资的50%以上,可按受益的田亩落实到组成农户,纳入承包合同,由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收缴归还。3.受益范围不明确,落实负担对象比较困难的开发项目,如兴建涵闸、桥梁等,归还国家投资的比例可适当降低到30%左右,由乡村负责统筹归还。4.用于技术培训、科技示范推广的经费可以免于还款。为使还款工作落实到处,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有偿资金分解到各个具体项目。
三、规定适当的还款期和年还款率
江苏省规定,黄淮海有偿开发资金从使用后的第六年开始偿还,每年还20%,第10年还清。本人认为,从第六年开始还款时间嫌长一点,不利于还款。这是因为从资金开始使用到第六年间隔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还款一事,似乎冷漠了,或者说不那么重视了,用款单位的还款意识将逐渐淡化,甚至因当事人的变动,还款计划实施不了;集中到后五年还款,每年归还20%,还款数额相对较大。因此,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年还款率,适当提前还款期,也就是从有收益的年份起就要还款。一般从第三年开始比较适宜,每年还15%,第九年还清。这样做除能避免上述两种弊端外,有如下两点好处:第一、提前三年还款可先收回45%,为确保第六年后每年还20%留有一定的余地。第二,提前收回的部分,可视同财政支农周转金由县财政用于短期周转,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这样可使资金利用两次,既可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时又能使资金增值,一举两得。
四、签订还款合同,增强还款单位的经济责任感
黄淮海综合开发资金,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为使开发资金的还款事项按经济法规办事,增强还款单位的经济责任感,必须实行签订还款合同制。一是县财政局与项目区乡镇政府签订合同;二是乡镇财政所与使用开发资金的村组签订还款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还款数额、还款期限、有关经济责任及违约处置办法等。例如,对乡镇逾期不还可作如下处罚规定:1.县财政可以商同银行在其开户行存款中扣还。2.在还清债务之前不再给予资金扶持。3.抵扣乡镇财政拨款。4.按12‰月费率收取逾期占用费等等。财政所与村组签订的合同一定要由具有担保能力的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用款单位逾期不还,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责任。一般以乡镇农经站担保较好,因为农经站既统管村组的资金,又管理乡镇的“建农资金”,有较稳定的还款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