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缔约国地位的恢复已指日可待。从总体和长远看,“入关”将有利于改善贸易环境,争得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从近期和局部看,“入关”也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它将对整个经济贸易带来巨大震动,也给现行财税政策、财税发展带来极大影响。面对“入关”,财税怎么办?
一、应充分估计“入关”后财政面临的现实压力
1.支柱财源将受强波冲击,收入有可能骤减。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产品定价制度,为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有些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定得偏高,在强度保护下建成了一些支柱产业,并使其保持了较高的超额利润,形成了价格扭曲下的财源支柱。“入关”后市场对外放开将使一些行业承受巨大压力。汽车、彩电、冰箱、空调等国内高利产品与国际市场差价很大,即使是作为我国出口支柱的纺织业,若取消“多种纤维协定”和配额制度,高关税税率降低后,也可能出现大面积亏损。这些长期培植的财源支柱被动摇后,短期内又不可能出现替代财源,财政收入很可能出现暂时骤减,而后还会出现一段过渡性的低速增长。
2.关税减让、进口调节税取消,潜在财源将大量流失。按照GATT贸易壁垒递减原则,缔约国之间必须实行关...
我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缔约国地位的恢复已指日可待。从总体和长远看,“入关”将有利于改善贸易环境,争得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从近期和局部看,“入关”也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它将对整个经济贸易带来巨大震动,也给现行财税政策、财税发展带来极大影响。面对“入关”,财税怎么办?
一、应充分估计“入关”后财政面临的现实压力
1.支柱财源将受强波冲击,收入有可能骤减。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产品定价制度,为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有些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定得偏高,在强度保护下建成了一些支柱产业,并使其保持了较高的超额利润,形成了价格扭曲下的财源支柱。“入关”后市场对外放开将使一些行业承受巨大压力。汽车、彩电、冰箱、空调等国内高利产品与国际市场差价很大,即使是作为我国出口支柱的纺织业,若取消“多种纤维协定”和配额制度,高关税税率降低后,也可能出现大面积亏损。这些长期培植的财源支柱被动摇后,短期内又不可能出现替代财源,财政收入很可能出现暂时骤减,而后还会出现一段过渡性的低速增长。
2.关税减让、进口调节税取消,潜在财源将大量流失。按照GATT贸易壁垒递减原则,缔约国之间必须实行关税对等减让。关税原是我国财政收入大项,初步匡算,若以1985年关税税率为基准,今后每年将因调低关税而减少财政收入至少在300亿元以上。
3.出口退税增加,群体财源散失。我国自1985年起实施出口退税制度,以增加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后,为防止因进口商品涌入可能出现的国际收支逆差,必须进一步鼓励国内商品挤入国际市场,应实行包括出口退税、外贸承包、下放外贸经营权、扩大外汇留成比例、建立外汇调剂中心、下调汇率等措施,以便出口有较大的增长,而出口增长又会导致退税额增加,从而制约财政收入增长。
4.高档消费品大量涌入,造成新的支出压力。我国目前产品结构畸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消费结构超前发展,而进口偏好是形成这种消费结构的催化剂。“入关”后高档消费品大量涌入,若控制不力,一场更高层次的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医用设备现代化投资竞赛就会出现,受此牵动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将大量增加。
5.为加强竞争、保护市场,财政还需增加投资。财政为保护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避免出现国内支柱产业垮台和大面积国营企业倒闭的情况,必须加强高科技、新技术、智力等方面的投资,促进科技水平提高,并要改善和加强供水、供电、交通运输、通讯网络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这就意味着,“入关”以后,在某种程度上,财政的责任更大,增支因素更多,包袱更重。
总之,就现实情况而言,“入关”后收入增加的因素不多,而骤减的因素却不少。而且,财政收入将随世界经济的波动而涨落,其稳定程度也会降低。此外,国际收支平衡状况有可能由现在的顺差转为逆差,如果逆差过大且呈连续性时,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就会相应受到影响。
二、抓紧研究“入关”后的财政战略和政策思路
“入关”后,国家宏观调控包括财政调控的范围更加广阔。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既要立足国内市场,也要着眼国际市场。在加入GATT条件下,财政战略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坚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以维护国家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为宗旨,遵守和充分利用关税贸易总协定与有关国际交流、国家贸易法律以及国际惯例,密切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外贸战略,充分发挥财政分配、调节、监督职能,实施高度灵活有效的调节手段,大力涵养“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大财源”。
实现财税战略的政策思路是:
第一,采取多样、灵活、高效的调控手段,强化财税调控职能。要适应国际大环境,全方位进入调控“角色”。在财政调控手段上,重点运用预算收支政策和财政信用、投资、国债等手段。在税收调控手段上,要充分运用税种设计、税率调整、税收征管以及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等手段。在财务手段上,运用成本核算、折旧政策调整资金结构、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等。在调控方式上作一些适应性的改革和探索,改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如通过半官方或民间团体等形式影响、控制和引导市场。同时,财税部门还可以通过财税宏观调控决策咨询委员会、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中心、财务会计实业公司等组织形式贯彻国家财税战略意图。
第二,择优限劣,奖出限入,大力开发国际财源。扶优限劣,奖出限入,保护民族幼稚工业是一项综合性的战略国策,需要多方面配套进行,但财税责任尤其重大。“入关”以后,贸易保护措施的重点必然要由“限入”转为“奖出”。因此,今后必须加强效益观念,高度灵活运用比较利益原则,通过多种多样的出口奖励和进口限制措施,积极拓展和延伸财源渊流,建立一种新型国内国际开放型的财源结构体系。
第三,加强立法,研究制定一套既结合国情又符合国际准则的经贸财税法律。财税方面应本着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原则,加紧立法工作。现在为应付“入关”所急需制定的法律有:预算法、公债法、财政信用法、财政补贴法、关税法、反倾销法等,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财税管理,提高国际信誉,吸引外资。
第四,掌握技巧,用好用足国际贸易财税政策。目前我国对国际贸易财税政策的一些优惠待遇尚未用足,如向欧共体出口农产品的普惠制只用了35%左右,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利用率为60%。另外,还可充分利用GATT中有关发展特定工业、国际收支及保障机制等条款,实施对国内民族工业和幼稚工业的有度保护,减缓市场准入对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冲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