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 最近,福建、河北等地在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制订了若干新措施。
福建省财政厅提出了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合理扩大支农资金的有偿使用范围,对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都要有偿支持。从今年开始,支农周转金的增长幅度要达7—10%以上。同时要求切实加强周转金回收工作,回收率每年要达85%以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经济合同制度,健全借款手续、有关帐务和报表制度;资金占用费要按规定收取,不得层层加码,要转入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对单项支援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项目效益目标管理和使用效益反馈制度。在发放周转金、收取占用费和批准延期还款等方面,必须按规定办事,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省地县每年将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并择优扶持达到上述要求的单位。
漳州市为落实省财政厅的要求采取9条措施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如在支农周转金安排上实行倾斜,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万元扶持重点乡镇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贷款,采用贴息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镇企业;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调离、辞职去承包、租赁、创办、领办乡镇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此外,市财...
本刊讯 最近,福建、河北等地在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制订了若干新措施。
福建省财政厅提出了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合理扩大支农资金的有偿使用范围,对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都要有偿支持。从今年开始,支农周转金的增长幅度要达7—10%以上。同时要求切实加强周转金回收工作,回收率每年要达85%以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经济合同制度,健全借款手续、有关帐务和报表制度;资金占用费要按规定收取,不得层层加码,要转入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对单项支援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项目效益目标管理和使用效益反馈制度。在发放周转金、收取占用费和批准延期还款等方面,必须按规定办事,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省地县每年将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并择优扶持达到上述要求的单位。
漳州市为落实省财政厅的要求采取9条措施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如在支农周转金安排上实行倾斜,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万元扶持重点乡镇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贷款,采用贴息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镇企业;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调离、辞职去承包、租赁、创办、领办乡镇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此外,市财政局除协同有关部门培训乡镇企业财会人员外,还准备选派一些年轻有为的干部到乡镇企业锻炼,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河北省唐山市采取硬措施,截止5月底,市以上到期农发基金周转金回收率达96.8%。该市应归还省以上农业综合开发有偿到期资金505万元,已按期足额上缴。他们的做法是:
河北省唐山市从健全制度着手,认真抓好农业发展基金回收工作,先后制定了《农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偿资金回收办法》。滦南县总结实行了“三级建帐”、“两表一卡”的管理办法。即:县财政局、乡财政所、项目村分别建立开发资金专户帐;乡财政所按月、季报送《资金支出进度表》、《开发效益季报表》;一是建立支农有偿资金管理卡,用以反映资金拨付、归还期限和回收资金情况。同时还对借款合同实行了司法公证制度,为确保及时归还借款打下了基础。唐山市总结推广了滦南县的管理办法,并以奖惩促回收,凡是按期归还市以上借款的县区,市从归还的市本级借款中返还给县区50%,作为县区农发基金;不能归还的,将从以后的市以上专款中扣回。县对乡也相应制定了奖惩办法。
针对本地特点,唐山市采取了三种回收资金方式:一是由乡村从集体提留(农户上缴的承包收入,村公益田实现的收入,乡村办企业上缴的利润)中直接归还借款;二是按各村户受益面积,将借款分摊到户,从开发有收益的第二年起由村负责收缴,统一归还;三是用粮食或其他实物折价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