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以较多的篇幅论述了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充分肯定市场经济在历史发展过程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指出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报告强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并再次明确肯定,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包括财政在内的经济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后运用市场机制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作用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从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看,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能够发挥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作用,会给社会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它也曾经给生产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十分严重的损失和极其消极的社会后果。主要表现在:生产发展比例失调,周期性经济危机,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我国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实践中,市场经济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也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针对一些消极现象,国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采取措施,如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工作,强调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等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也正是在充分运用市场经济一切积极方面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力求尽可能减少其消极方面的影响所取得的。
财政作为国家实现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要根据十四大报告的精神,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育,同时,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财政管理机制的转变,切实避免或减少其消极方面。转变财政管理机制,在理财思想上,要从比较强调以国家为主体向重视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以利于在实现政企分开和保证企业实现“四自”原则的基础上,做好必要的宏观调控;在管理原则上,要实现从人治型管理向法制型管理的转变,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提出的一个重点问题;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要实现从高度集中统一型体制向适当分权型体制转变,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避免财力财权过于分散的格局,以克服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调控乏力的现象;在财政管理手段上,要实现从以单一型手段为主向综合型和协调型为主的转变,以利于实现对国家和社会资金统筹安排,为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条件;在管理方法上,要实现从经验方法为主向科学方法为主的转变,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和管理体系;在资金分配上,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要求,实现对收入的有效调节,保证国民经济重点建设和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弥补和克服市场经济的不足和其消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