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生产又是基础的基础。但由于现阶段部分粮田异化、地力衰减、水利设施老化、粮作队伍素质下降,使粮食生产后劲严重不足。对于目前粮食生产还只能维持低水平自给的一个农业大国来说,现状和前景都不容乐观。
造成粮食生产后劲严重不足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缺乏刺激种粮的动力。
(一)优惠政策无实惠。为了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特别是完成合同定购任务的积极性,国家在最近几年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提高合同定购粮食价格,粮肥、粮油、粮钱“三挂钩”等。但这些优惠政策又全部被生产资料涨价因素“吃掉”了,农民并未得到实惠。如1989年,湖南省农产品收购价提高等共增加农民收入12.02亿元,人均25.67元。而因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增加农民支出42.57亿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增支16.30亿元),人均增加78.5元,收支相抵,农民多支出30.55亿元,人均多支出52.83元。1990年在此基础上人均又多支出20元。加上部分税费及各种提留普遍增长,农民实际种粮收入还有所下降。
(二)粮食价格不合理。粮食生产收入低,商品粮价格偏低的不合理状况由来已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粮食与工业品“剪刀差”越拉越大。1989年,湖南省农副产品收购价上升6.8%,大大低于农村工业品价格上涨20.9%的幅度,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上年扩大0.4%的基础上又扩大13.1%,1990年又比上年扩大6%。这种剪刀差反映在地方财政上是种粮越多,财政越亏。据测算,农业地区每调出1亿斤原粮不仅等于向工业地区提供500万元财政收入,而且直接或间接地需要财政补贴430万元。二是粮食与其他农副产品的比价也不合理。粮食价格同主要经济作物价格比较,多年来都是处于“谷底”地位,种粮不如种经济作物。据调查,按同等生产力水平,一亩中等地力田土上的收入,粮食为507元,棉花为556元,油菜籽为732元,柑桔为1260元,4种作物之比大约为1:1.1:1.4:2.5。三是粮食提价幅度赶不上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幅度,粮农收入相对减少。柴油、地膜、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几种主要农用生产资料的综合价格指数,“七五”时期,湖南省上升了57.5%,而粮食收购价指数则只上升29.3%,个别年份还下降,1991年粮食收购价下降10.2%。粮农的收入从1988年起,已连续3年下滑,1988、1989年农民人均收入实际分别比上年减少4.99%和3.4%,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额又比上年下降12.65元。再加上近些年农民负担越“减”越重,远远越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近两年,湖南省农民人均增加负担14.31元,1990年全省农业的国家税收占纯收入的4.9%,乡村提留占纯收入的5.7%,两项负担达到了上年纯收入的10.6%,大大超过了国务院规定的5%的比例。四是收购价与集市价差距过大。现行的“双轨制”的销售制度,一方面使国家对粮食经营企业包得过多、管得过死;另一方面又鼓励了粮食消费甚至浪费,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尽管国家财政每年用于粮食方面的财政补贴多达400亿元,但结果却是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不满意。
(三)财政用于农业方面的投资减少。粮食是湖南农业中的大头,因而农业投资也可以大体说是粮食投资。全省“六五”时期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由“五五”时期的22.73%下降到16.72%,下降了6个百分点;“七五”期间继续下降到11.74%,又下降了5个百分点,最低的1986年仅为10.6%。近几年虽然绝对额有所增加,但剔除物价因素,实际投入也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农田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减少,导致部分粮田由七十年代的基本旱涝保收变成了八十年代的旱涝不能保收。
(四)生产物资供应不足。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服务部门的服务工作远远不适应发展粮食生产的需要,不少地方生产资料供应严重奇缺且价高质次。农民对此常常抱怨发愁。以化肥供应为例,1984、1985年化肥供应量减少350万吨,1986、1987年有所回升,1988年达到517.8万吨,但仍然数量不足,质量差且品种单一。氮、磷、钾肥比例,施用量为1:0.305:0.132,而生产量仅为1:0.35:0.0047。再如能源,1987年以来,湖南省农机动力增长1.5倍,而柴油供应量下降20%;每亩用电量比全国低11.2%,增长速度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或者倒卖紧俏的生产资料,或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从中渔利。
如何解决粮食生产上的新老问题,实现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要靠维持播种面积稳定总产量,发展生产力提高单产使总产上台阶。前者是基础,为此要做到:1.大力发展非耕地经济作物,提倡多种经营上山下湖,避免盲目毁田养鱼,以果挤粮等现象。2.利用冬闲面积发展冬粮,增加粮食播种面积。3.有计划地开发荒地、荒坡、荒山、荒水、荒滩等农业后备资源,扩大农业发展空间。4.严格控制耕地的占用。
(二)大力推行“以工补粮”、“以工建粮”、“以工兴粮”的政策。“以工补粮”、“以工建粮”是由我们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是必须长期执行的一项特殊政策,不应当看成权宜之计。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采取的办法有:①国家从乡镇企业税收增加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补贴粮食生产;②乡财政安排一定的财力补粮、建粮;③以粮食产品为原料的全民、集体、个体或联营企业,可以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④乡、镇、村组企业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直接补粮。补粮资金应集中用于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加粮田基础设施,添置农业机械设备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增强粮食生产的后劲。
(三)积极而有步骤地缩小粮食与其他产品价格的比差。国家应根据财力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上涨指数,继续而又稳步地调高粮食价格水平,使之逐步与其价值一致。与此同时,要以粮食价格为基准,平抑其他农副产品的价格,建立合理的比价关系。
(四)加快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市场调节部分。这样既有利于增加粮农的收入,又有利于减轻财政补贴的压力。除城镇居民口粮,学生、军队用粮以不太大的价格涨幅供应外,其他方面的用粮全部实行议购议销,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逐步放开粮食经营,让其走向市场。
(五)适当增加农业投资。在保证投入方面,要确立财力支农的基本政策,加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中央、地方、集体和农民都要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建立和健全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相结合的投资体系。农业的发展不能离开财政的支持,国家用于农业的投资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应尽快恢复到1980年的水平,农业投资占全民所有制固定投资的比率应稳定在6.5%以上,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比重也应逐步恢复到10%左右,这应作为财政支农的基本政策稳定下来。同时要加快农用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业利用外资的比重,管好用活预算外资金、农业发展基金、财政支农周转金和其他各项农业专项资金。此外,县级机动财力也应将80%以上用于农业。
(六)加速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教育,据测算,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对农业增产的作用可达45%左右。因此,要始终坚持科技、教育兴农发展战略。当前,要继续以“丰收计划”为龙头,推动“星火”,“燎原”计划的实施,集中力量,围绕吨粮田开发,中低产田改良等,走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综合增产之路。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
(七)切实减轻粮农负担。确定农民负担的首要问题是正确估量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农民的富裕程度,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当前农村还处在少数富裕、多数温饱、部分贫困的发展阶段,坚决制止乱摊派、乱提留、乱收费。同时,各地要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以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以前制定的税收政策应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规定新的税收系列,制定不同的纳税办法,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种粮与务工、经商之间的收入差别,做到税赋大体适当和基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