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黑龙江省肇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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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省肇东市有26个乡(镇),是以农牧业为主体产业的县级市,1988年建立乡(镇)财政金库。1989年由财政监察组牵头,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的原则,对所属乡(镇)财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乡(镇)实行预算内、外和乡(镇)统筹三项资金由乡(镇)财政统一管理的设想。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在乡(镇)实行“三资”统管,不但较好地发挥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而且还强化了财政监控机制,推动了廉政建设。
为做好“三资”统管工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征得市各主管部门的同意与协作,制定了在坚持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前提下的三项资金统一管理办法。
一是区别情况,灵活管理。对已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的国家预算资金,如行政、事业经费等,根据各乡(镇)的资源条件、财力状况、管理水平等,因地制宜地实行“核定收支,定解定补,定解递增,定补递减,超收归己,结余留用”的管理体制。对属于预算内收入的罚没收入,如公安、物价等部门罚没款,凡在预算外列收列支的坚决纠正,纳入预算,缴入同级国库,由财政所按规定统一使用。
对一般单位的预算外收支,一律纳入乡(镇)财...
黑龙江省肇东市有26个乡(镇),是以农牧业为主体产业的县级市,1988年建立乡(镇)财政金库。1989年由财政监察组牵头,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的原则,对所属乡(镇)财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乡(镇)实行预算内、外和乡(镇)统筹三项资金由乡(镇)财政统一管理的设想。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在乡(镇)实行“三资”统管,不但较好地发挥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而且还强化了财政监控机制,推动了廉政建设。
为做好“三资”统管工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征得市各主管部门的同意与协作,制定了在坚持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前提下的三项资金统一管理办法。
一是区别情况,灵活管理。对已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的国家预算资金,如行政、事业经费等,根据各乡(镇)的资源条件、财力状况、管理水平等,因地制宜地实行“核定收支,定解定补,定解递增,定补递减,超收归己,结余留用”的管理体制。对属于预算内收入的罚没收入,如公安、物价等部门罚没款,凡在预算外列收列支的坚决纠正,纳入预算,缴入同级国库,由财政所按规定统一使用。
对一般单位的预算外收支,一律纳入乡(镇)财政统一管理。收入,要在财政所的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支出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由乡(镇)长审批,财政所监督拨款。对情况特殊的站、所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汁划管理,宏观控制。
对三权在上的林业站、电业站、粮食管理所和既有预算拨款又有自营收入的农机站、企业办(工业公司)5个单位,实行定期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管理办法。对水利站、畜牧站,区别资金性质,采取统管与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草原管理费、养地基金、水资源管理费等,由乡(镇)财政所按专户存储办法实施管理,属于营业性收入实行计划管理。
由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避免了一刀切,增强了适应性,减少了实行“三资”统管的阻力,保证了“三资”统管的全面实施,使各乡(镇)的预算外资金纳入了乡(镇)财政统一管理的轨道,达到了强化监督的目的。
二是统一管理办法。1.统一帐簿。市财政局财政监察组和乡财股一道,根据我市各乡(镇)财政所业务范围和工作量情况,本着科学、严密、简明、实用的原则,设置了预算内、预算外(含自筹)两套帐,并设了二、三级科目,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立了核算帐户,做到了核算方法和核算口径全市统一。2.统一帐户。各乡(镇)财政所都在所在地银行营业所开设了帐号一致的财政拨款户、收入报解户、乡自筹资金存缴户、周转金发放回收户,保证了专款专用。3.统一划解手续。三项资金往来款项,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乡(镇)财政拨款支付书。各站、办、所需上解的收入,由财政所统一办理划解手续,缴入市财政专户存储。4.统一办理资金收支业务。各单位的收入、支出,由财政所统一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是建立制度,严格管理。为强化乡(镇)财政的自我控制能力,我们制定了十项制度,明确了四个职责,做到了“七个一”。十项制度是,财政所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站、办、所财务管理规定;预算内、外(包括自筹)资金报表制度;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备品管理制度;部门业务协调制度;财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公开化制度。四个职责是,明确帐目管理、现金管理、物资管理、税金收缴职责。“七个一”是,每月一次性下帐,坚持日清月结;正常支出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弹性和大宗支出共同研究集体审批;每月检查一次各单位收支情况;财务领导小组每月开一次会,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领导小组每季对“三资”统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向机关和有关单位作一次财务收支情况的书面报告,接受民主监督。
四是提高素质,强化管理。为了保证“三资”统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两年来共发乡财业务学习教材990册,办班17期,培训870人(次),组织函授学习36人(次)。此外,市财政局还组织局内与“三资”统管工作有关人员深入乡(镇),对财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辅导,传授业务知识,使乡(镇)财政人员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适应了工作需要。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乡(镇)预算内、外、自筹三项资金实行“财政统管,财权不变,专户存储,计划管理,民主监督”的管理办法,增强了乡(镇)财政自我调控能力,促进了廉政建设。
1.强化了乡(镇)政府职能,调动了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增强了生财观念,激发了乡(镇)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积极性。过去乡(镇)政府单纯抓农业,抓粮食,“三资”统管后,他们把立足点移到搞活经济,发展生产上,两年增加生产资金126万元,1991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9.3亿元,较上年增长24%。(2)增强了聚财观念,激发了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资”统管后,乡(镇)在组织收入上出现四个变化:一是过去预算向上报,缺钱向上要,现在自己梦自己圆,积极组织创收;二是由企业打埋伏漏税,乡(镇)领导帮着说情,变为乡(镇)领导把关,按税法该收的钱分文不让;三是由过去坐门等税,变为按人分片,分级包干,指标到人,下去收税;四是由几个人收税,变为领导带头,几十名干部共同抓税收。(3)增强了用财观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过去经费上边管,层层克扣,改变使用方向,有些站、办、所也以条条管理为借口,对预算外资金乱支滥用。“三资”统管后,乡(镇)政府对可支配的全部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注重轻重缓急,把钱用到了刀刃上。经费支出,按人头核定,指标包干,按进度及时足额拨款。周转金,多拨多投,少拨少投,看准项目及时投放提高了效益。如1991年五站镇政府投放8万元资金,用于砖厂设备大修,不仅当年投放,当年收回,还使这个厂取得明显的效益,当年上交税金24万多元。
2.减轻了企业、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三资”统管后,各乡镇对收费项目,提留办法普遍进行了整顿,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大大减少。两年来,全市各乡镇压缩非生产人员2159人,节约非生产性开支214万元,使全市农民户均减少不合理开支10.80元。两年共筹集资金80万元,用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其中维修、翻建和扩建中小学校舍和卫生院20万平方米,增添桌凳1615套,购置教育设备180件,建体育场4个共9万平方米。
3.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廉政建设。过去每个条条管理的站、办、所,都有自己的出纳员、会计员。“三资”统管后,由于帐户合并,精简了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各站、办、所自管资金,随意支配,为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提供了方便,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三资”统管后,这类开支断了财源,招待客人一律到乡(镇)食堂,按规定标准就餐,送礼风也大大收敛。随着不正之风的扭转,乡(镇)政府干部威信日渐提高,“三资”统管对乡(镇)廉政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4.提高了执行财经法纪的自觉性。“三资”统管后,增强了乡(镇)政府抓财政经济的责任感,使乡(镇)财政收入连年上升,违纪现象连年减少。1989年至1991年,我市乡(镇)财政预算内收入分别为1479.0万元、1646.5万元、1825.8万元,增长速度均在10%以上,全市乡(镇)财政预算外收入1990年为825.3万元,1991年实现1051.8万元,比上年增长27.44%。在预算内、外收入增长的同时,违纪现象逐年减少,1989年至1991年,乡(镇)查出的违纪金额分别为281.1万元、51.2万元、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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