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费医疗管理工作,通过全面检查评比,最近揭晓,湘北石门县以98分的优秀成绩独占鳌头。
1991年初,石门县针对“一人公费,全家享用”的现象,“对症下药”,对公费医疗管理进行改革,确立了“保证治疗,合理用药,堵塞漏洞,防止浪费”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四个结合”:一是医院承包与定点医疗相结合。即县以下单位实行医院承包,年初按每个地段公费医疗享受人数,确定当地医院经费的承包基数,本着“定额管理、保证治疗、节约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节约部分年终转入医院用于卫生事业发展,超支部分按7:2:1的比例由县公费医疗办、地段医院、患者个人三方分担;县直单位实行定点医疗,对治疗费采取县公费医疗办、医疗单位和个人三挂钩,超支部分按6:3:1的比例分担。二是财政给钱与医院把关相结合。财政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及医院年初协商,为各医疗单位安排经费,执行中按进度和审核的金额拨款,再由医院把好入院、治疗、特检和出院“四关”。三是切块包干与特殊照顾相结合。在采取切块包干、分段管理的同时,对癌症、精神病等重病及离休干部、残废军人的治疗费用给予优先照顾。四是专业管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要求各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做到费用一月一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经费执行情况。
同时,石门县还完善了七项约束机制,堵塞漏洞,克服国家包得过多、费用开支失控的现象。(一)凡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必须持门诊病历本挂号看病,报销单位须核对病历记载和处方后给予报销;(二)实行公费医疗复式专用发票和复式专用处方,杜绝利用假发票骗取国家钱财的现象;(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加大个人负担比例,增强了享用人的经费意识和节约观念;(四)凡规定不能报销的自费药品和非治疗商品,一律不得报销;(五)对公费医疗经费实行先审核再拨款的送审制;(六)对住院、转院,坚持审批程序和手续;(七)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公费医疗保健医师聘用制,受聘医师有公费医疗处方权。
一年多来,石门县采用这些“新处方”医治多年存在的“老毛病”,取得了明显的“疗效”。1991年,全县享用公费医疗人员比上年增加了300多人,且药品及卫生材料普遍提价,而公费医疗开支的环比增长速度却比上年下降了5.58%,今年一季度又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