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最近发出通知,在天津、辽宁、沈阳、大连、青岛、浙江、武汉、重庆、新疆9个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这是1980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是我国财政改革迈出的重要步骤。用分税制财政体制代替现行的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不仅是加快财政改革的需要,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分税制财政体制与现行多种形式包干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变了现行财政体制中那种中央、地方对大部分税种实行“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分享办法,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扩大了地方固定收入范围,进一步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除了现行体制划作地方固定收入的13种“小税”以外,分税制体制将农牧业税、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地方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等共15项收入划作地方固定收入。这15项收入的增收部分全部留给地方,将进一步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给予了地方财政更多的活力。
第二、有利于稳定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现行包干体制是为了阻止地方财政收入“滑坡”而实行的,在利益分配方面过于向地方倾斜,致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我国产品税、增...
财政部最近发出通知,在天津、辽宁、沈阳、大连、青岛、浙江、武汉、重庆、新疆9个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这是1980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是我国财政改革迈出的重要步骤。用分税制财政体制代替现行的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不仅是加快财政改革的需要,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分税制财政体制与现行多种形式包干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变了现行财政体制中那种中央、地方对大部分税种实行“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分享办法,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扩大了地方固定收入范围,进一步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除了现行体制划作地方固定收入的13种“小税”以外,分税制体制将农牧业税、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地方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等共15项收入划作地方固定收入。这15项收入的增收部分全部留给地方,将进一步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给予了地方财政更多的活力。
第二、有利于稳定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现行包干体制是为了阻止地方财政收入“滑坡”而实行的,在利益分配方面过于向地方倾斜,致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我国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税源大,发展快,按其他国家的通常作法,可全部作为中央固定收入。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分税制体制将这几项收入作为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实行中央地方“五五”共享的办法。这样做,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力能够按比例增长。这将有利于稳定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中央经常向地方借款或集中资金。中央地方利益兼顾,二者共同发展。
第三、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区封锁和盲目建设问题,有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近年来,我国区域性经济封锁和盲目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其原因有价格体系、投资体制、干部考核等因素,也与财政包干办法将流转税绝大部分留给地方不无关系。分税制体制将流转税实行中央地方“五五”分享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有利于消除地方盲目发展高税率产品和盲目追求产值、速度等倾向。
第四、有利于地方政府关注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国营企业经济效益低的状况十分突出,主要是企业经营机制问题和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是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行体制将国营企业收入作为中央地方共同参与分成的收入,容易造成地方政府不关心企业经济效益。有些地方甚至采取藏富企业的办法挖中央收入。分税制财政体制把国营企业收入作为地方固定收入,使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有助于地方政府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针对目前包干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来的,能够解决目前财政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但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通过积极试点,认真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之更加完善。广大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使财政体制试点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当前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工作:
第一、认真组织分税制试点。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除了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外,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地方各级政府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支持。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各级国库要紧密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只有这样,试点工作才能正常进行。
第二、要切实制定本地区的试点方案。财政部颁布的分税制方案只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使得分税制体制得以真正实施,还需要各地区切实制定本地区的分税制方案,明确划分地方各级之间的关系。各地区在制定本地区方案时,既要考虑到全国方案的统一,又要认真结合各地、市、县的情况,要把分税制体制真正落到实处。这是关系到分税制试点成败的关键,各地区要认真对待。
第三、要及时反映问题、总结经验。试点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在试点过程中,如果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逐级向上反映。对试点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要及时归纳、总结。各地区还要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跟踪调查,获取典型材料。今年底,还要对全年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今年分税制仅在九个地区试点,范围还不大。今后,还要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后达到在全国推广的目的。因此,还没有进行试点的地区,也要根据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区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做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明年有更多的地区加入到试点的行列,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全面推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