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集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有一批初具规模比较规范的企业集团。已纳入国家计划单列的55家企业集团1990年的销售收入合计为1200亿元(210亿美元),仅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1/6,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为使企业集团健康稳步地发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有:1.“三不变”原则是企业集团发展的主要障碍。“三不变”的实质就是不能改变条块的既得利益,割断了集团成员之间的内在经济技术联系,使之“集”而不“团”,“十个集团九个空”,有悖改革初衷。2.对企业集团的认识尚不一致,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各取所需搞联合,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混乱。3.金融产业与企业集团融通步履艰难。目前全国仅17家集团成立了内部融资的财务公司。4.企业集团的进出口自营权落实困难。迄今只有少量企业集团有进出口自营权,难以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信息,不能直接与外商谈判、签约,不能充分发挥集团优势。5.企业集团纽带弱,规模小。目前大多数企业是靠生产协作、合同、行使权力联结,典型调查表明资产合并的仅12.5%。6.企业集团的行政化倾向。政企职责不分,多头插手、行政干预多于经济法律干预带进了企业集团。7.企业集团管理体制及内部运行机制没有完全理顺,对企业集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都处于探索和试验之中,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建议:尽早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促进企业集团稳步健康发展;抓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探索企业集团管理新模式;积极稳步地发展外向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从实际出发,用渐进过渡形式促进企业集团发展;加强企业集团的理论研究活动。
(摘自《经济工作通讯》1992年第6期作者:中国工业经济协会企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