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财政系统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从1991年开始,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和财政法规知识。
《规划》中提出,普法的目的就是要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国家财政的中心工作,宣传、学习主要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财政财务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财政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理财和以法治财,为深化改革改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证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规划》要求,县以上分管财政工作的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财政专业的干部,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财会人员和经济司法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财政法规,自觉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大中专财经专业的在校学生要掌握财政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立法精神,为将来从事财经工作打好基础;广大群众要了解有关的财政法...
本刊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财政系统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从1991年开始,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和财政法规知识。
《规划》中提出,普法的目的就是要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国家财政的中心工作,宣传、学习主要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财政财务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财政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理财和以法治财,为深化改革改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证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规划》要求,县以上分管财政工作的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财政专业的干部,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财会人员和经济司法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财政法规,自觉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大中专财经专业的在校学生要掌握财政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立法精神,为将来从事财经工作打好基础;广大群众要了解有关的财政法规,依法维护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这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规划》列举了包括预算、税收、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六大类共60个财政法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区别不同对象,从实际需要出发,有侧重地选学其中若干个财政法规,务求学用结合,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
财政“二五”普法从1991年开始,到1995年结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在此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财政“二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本地区的财政“二五”普法规划,并报财政部备案。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编写普法教材,进行试点工作,培训普法宣传骨干。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普法主管机关的指导和协调下,制订具体规划,有计划地把财政普法工作开展起来,并做到边实施、边总结经验、边充实和完善,自始至终地抓紧抓好。三是考核验收阶段。财政“二五”普法由各地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自行组织考核验收,验收的主要标准是对依法办事的情况作出评价。
《规划》要求,财政“二五”普法坚持以面授为主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影等各种宣传手段,进行财政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在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切实把财政“二五”普法教育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