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建立两年多来,对于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支农资金,加强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业尤其是粮棉油生产的发展,增强农业生产后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发基金建立的时间较短,征集、使用和管理办法不太完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对建立农发基金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征集的渠道尚欠规范;征集标准执行不严;征集中的跑、冒、滴、漏比较严重;被挪用的现象较多等。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拟就如何完善农发基金征管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农发基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农发基金,是党和政府制订的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我们要在大力宣传建立农发基金重要性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征集农发基金。
(二)强化法律约束,将农发基金征管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农发基金来源点多面广,征管工作阻力很大,矛盾不少。为保证基金征足征齐,我们建议,除制订必要的征集使用办法外,还需要有法制约束,对偷漏、欠缴、抗缴、截留挪用农发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肃...
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发基金)建立两年多来,对于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支农资金,加强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业尤其是粮棉油生产的发展,增强农业生产后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发基金建立的时间较短,征集、使用和管理办法不太完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对建立农发基金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征集的渠道尚欠规范;征集标准执行不严;征集中的跑、冒、滴、漏比较严重;被挪用的现象较多等。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拟就如何完善农发基金征管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农发基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农发基金,是党和政府制订的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我们要在大力宣传建立农发基金重要性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征集农发基金。
(二)强化法律约束,将农发基金征管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农发基金来源点多面广,征管工作阻力很大,矛盾不少。为保证基金征足征齐,我们建议,除制订必要的征集使用办法外,还需要有法制约束,对偷漏、欠缴、抗缴、截留挪用农发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农发基金征管机构,充实征管人员。建议在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相对独立的征管机构,尽量实现每县(市)配备2至3人,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人,实行专人负责。同时,还要加强征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基金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强化农发基金来源渠道和征收标准的规范性、严肃性。一些地方在中央及省级政府规定之外,大量增加基金来源渠道和提高基金征集标准。这种努力扩大农发基金来源,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虽然可贵,但如果征集渠道太多,征收标准定得过高,一方面势必超出我们当前的征管力量,造成应征未征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可能超过缴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造成基金征集困难。为此,我们建议各地在严格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从当地实际出发,根据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调整农发基金来源渠道和征收标准。
(五)强化农村税收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乡镇企业税收、农村个体工商户税收和农村私营企业税收应大部分纳入农发基金。这几项农村税收是农发基金的重要来源。因此,强化农村税收征管,是防止或减少基金跑冒流失的重要一环。
(六)完善农发基金专户储存制度。为了防止农发基金被挤占挪用,建议对预算内、外管理的农发基金都统一实行专户储存制,并按月及时划转结算。山东省邹县财政局按月将全县来自预算内的农发基金统一划转县农发基金专户,再由县农发基金征管机构将各乡镇分成部分汇入各乡镇农发基金专户,取得了较好的成就,值得我们借鉴。
(七)加强农发基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农发基金的使用管理,应坚持无偿拨款和有偿周转使用相结合,坚持全面安排与相对集中使用相结合,把农发基金与其它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实行重点投入。建立健全农发基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和综合开发。同时,加强农发基金征管与使用的审计监督,实行追踪问效,努力提高农发基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