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北通乡财政所成立于1985年。六年来,他们以“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促管结合,服务生产,增产增收”为指导思想,围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扶持农林特产生产,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的发展。1990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达7217万元,比1985年增长214.03%,其中:农业总产值4730万元,比1985年增长221.96%。在促产开源的同时,北通乡财政所积极组织收入,特别是加强了对农林特产税的征管,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0年全乡财政收入430万元,比1985年增长3.02倍,其中:农林特产税收17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9.76%,比1985年增长11.4倍,成为全区农林特产税第一个超100万元的乡镇。
一、促产开源,拓宽财路
1、办好农林特产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北通乡有山地10万亩,适宜发展荔枝、香蕉等水果,过去由于商品经济意识差,发展生产思路不宽,多种经营一直发展不起来,1980年全乡人均收入只有105元。1985年乡财政所成立后,通过调查研究,从一些农民发展香蕉和荔枝生产致富的经验中得到启迪。清湖村富铺队一农户,2个劳动力,1984年种植香蕉380株,加上荔枝生产收入,年产值达7000元,按当时特产税率5%计,可征特产税350元。财政所算了一笔帐,全乡有1万多农户,如果有40%这样的农户,那么年特产税收入就超过100万元,这是增加财政收入的广阔前景,在经过反复的论证研究后,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乡财政所把发展荔枝、香蕉生产列为增加本乡财政收入的第二大支柱(爆竹为第一支柱)。方向确定后,财政所选择清湖、高林两个村作为促产开源联系点。在清湖村,主要帮助农民办好荔枝、香蕉生产基地。从1986年开始,财政所除派一名干部到这个村蹲点外,所里的领导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抓基地生产,从资金上和种苗、生产技术、肥料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当年该村种植香蕉395亩,荔枝420亩,总产值达125.6万元,提供特产税6.28万元。收入的提高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生产逐年上升。1990年清湖村香蕉发展到1070亩,荔枝种植发展到1900亩,香蕉、荔枝总产值达400万元,提供特产税38万元。在高林村,主要是帮助农民开办荔枝、龙眼、黄榄、淀粉等农林特产加工业,促进了村办、联办、户办企业的发展,农林特产加工企业由1985年的两家发展到70家。1990年该村种植荔枝、香蕉和村办、联办、户办加工生产总值达270万元,其中加工业总产值85.5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31.57%,全村提供特产税26.5万元。
2、筹措资金,扶持发展农村特产生产。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找到了致富门路,但是部分农民因缺乏生产资金无法发展生产。财政所急农民之所急,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农民解决购买肥料、农药的资金困难。据不完全统计从1986年到1990年,财政所共发放周转金142万元,直接扶持1428户农户发展农林特产生产,购进了急需的香蕉、荔枝等果苗、肥料和农药。有效地促进了农林特产生产的发展。
3、大力推广科学技术,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几年来,财政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广荔枝、香蕉种植、管理的科学技术,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的经费达45万元,为科技兴农作出了贡献。如1986年部份香蕉出现了枯心病、叶斑病,财政所及时拨出经费,协同乡水果办、农技站等有关单位,请来了专业技术人员,普及香蕉防虫治病和施肥的管理技术,为发展香蕉生产解决了技术难关。过去北通乡荔枝生产一直是原始生产方式,既不施肥也不防虫治病,产量很低,发展缓慢。1986年乡财政所投资3.5万元,引进荔枝生产科研成果,并从华南农学院湛江分院请来了专家教授,为农民讲解有关荔枝生产中的施肥、治虫和保花保果技术,结束了荔枝生产听天由命的历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以清湖村为例,在引进技术前,年荔枝产量只有18.5万斤,引进技术后的1986年,总产量达32万多斤。目前科学技术在全乡得到了全面的普及,从1985年至1990年,全乡20698个劳动力普遍参加了科技学习和培训,有93%的劳动力掌握了水稻、香蕉、荔枝、龙眼等栽培技术。
4、做好产后服务,疏通商品流通渠道。①组织好商品的推销和运输,形成生产、推销和运输相配套的网络。1990年,已有收购、推销荔枝、香蕉的本地固定商贩95户,外地商贩68户,运输专业户117户,包装专业户125户,初步形成了荔枝、香蕉推销专业市场。②为推销商品的客商提供服务,免费给客商提供荔枝、香蕉收购点134个,方便了客商开展业务工作。财政、税务、工商联合办公,一天24小时三个部门都有人值班,为客商办理外运、纳税等手续,做到随到随办,促进果品及时销售。③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订货会议,即在香蕉收获前一个月,邀请上年的客商参加订货会议,使客商了解当年产量、质量、价格、税款等情况。
二、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
1、采取灵活多样的征管措施,加强特产税征管。农林特产税品种繁多,情况复杂,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财政所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的生产对象和商品流通渠道,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征收方法:一是国营、集体生产单位,有帐可查,采取查帐征收;二是国营供销部门收购非查帐征收单位应税产品,委托收购部门代征、代扣税款;三是商贩收购非查帐单位和个人的应税产品,直接从付给单位和个人的货款中扣除税款,由商贩集中代交;四是应税未税产品外运,在交通要道设点征收。采取这样的征收方法后,既方便了群众,又便于农林特产税的征收管理,从而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2、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群众的纳税意识。近年来,财政所坚持在荔枝、香蕉收获季节前进行税法宣传周活动。他们利用宣传车、墙报、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社会主义税收的重要意义和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税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使征收农林特产税的意义、征收范围、税率计征标准等深入人心。据统计,1988年以来,全乡召开税法宣传大会24次,出动宣传车156次,在放映电影前宣传税法345场次,有永久性标语405条。这些普及性的宣传,为征收农林特产税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整顿纳税秩序,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制度。①国营企业单位和供销部门,建立按月申报纳税制度,每月终了后七天内自动申报,七天内自动上门纳税。②对集体企业、联合体和个体商贩,规定事前办理申报登记,购货要详细登记收购数量、金额,启运前要办理纳税和外运手续。③坚持每年召开协税护税办税表彰会,对纳税和护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④坚持纳税检查制度,对查帐征收单位(包括代征代收单位)坚持按月或按季进行纳税情况检查,发现多征或少征及时办理退补手续;对收购点、交通要道和农贸市场,采取经常巡回检查督促的办法,发现偷漏税及时处理。⑤建立护税网络,各村干部为义务护税员,负责维护本村本屯的纳税秩序和执行代征任务。去年仅清湖和高林村就会同财政部门代征税款23万元。⑥坚持举报制度,对举报者给予奖励,现在全乡初步形成了护税光荣全民共管的良好社会风气。⑦对偷税漏税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的处理,情节轻的办学习班或批评教育、写检讨,情节重的处以1至5倍的罚款。纳税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群众的纳税意识,现在主动上门纳税已蔚然成风。1990年征收的171万元农林特产税款中,主动上门纳税的有154.97万元,占征收总额的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