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农业税收已由单一的农业税,发展到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四个税种;二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税收征管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纳税人由过去的生产队变成了千家万户;三是纳税方式也由过去秋季征收变成了常年征收。农业税收任务加大了,工作难度增加了。为了在这一新形势下做好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我们把加强农业税干部队伍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初步建立了一支政治思想好,政策业务精,工作作风硬,能够胜任征管工作的农业税干部队伍,为全面地完成全市农业税收征管任务做出了贡献。三年来,我市累计完成农业四种税收15482.1万元,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了农业“四税”收入任务。1988年被财政部评为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先进单位;1989年被辽宁省财政厅评为农业“四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1990年农业税征收管理处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几年来,我们在加强农业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征收机构,配齐农业税干部。自1988年全国财税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后,1988、1989两年全国两次分配我市农业税专项事业编制252名。编制下达后,我们及时与市编委、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协商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业税征收机构,以及招收录用和选调农业税干部等问题。市财政局于1988年7月成立了农业税征收管理处,定编13人。县(区)财政局也相继成立了农业税科(股),定编8—10人,5个城区财政局成立了契税征收办公室,各定编2名;乡镇财政所106个,每个所农业税专管员定编2人。全市共定编286人,其中:市级13人,县(区)级61人,乡(镇)212人。各级机构和编制确定后,我们根据人事部和财政部文件精神,集中力量抓了招收录用工作。1988年,我们与人事部门多次协商,确定对全市县(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现有在岗的合同制和临时驻征员全部进行考试(考语文、数学、政治和农业税业务知识),凡考分达到标准的,全部录用转为正式国家干部。参加考试的220人,成绩及格被录用的为102人,录取率为51.5%;录用人数占国家分配给我市增编指标140人的72.8%。1989年,国家第二次分配我市农业税专项编制112人,在各级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协助下,较快地配齐了人员。其干部来源一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二是军队转业干部;三是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截至1990年6月末,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业税干部专项编制全部配齐,正式国家干部占95%以上。被录用的人员,都能安心农税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抓好培训,提高农业税干部政治、业务素质。近年来,由于大部分农业税干部是新录用的人员,相当一部分干部业务生疏,缺乏实践,工作很不适应。对此,我们下大力气狠抓了干部培训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多层次培训。市和县(区)两级财政部门设置专人,层层抓。市财政部门每年组织1—2次县(区)业务骨干培训,重点学习农业税收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等,使他们比较系统地掌握农业税税法和征收管理知识。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培训新上岗的征收人员,使其尽快地熟悉专业知识,掌握具体征管办法。
(二)多形式培训。主要采取3种形式:一是岗前培训。1990年初,我们与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联合举办了为期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新录用的102名农业税干部较系统地学习了国家机关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应熟悉的税收政策以及有关的基本业务知识。经过这次培训,使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各县(区)财政局也对新调入的农业税干部进行了岗前培训。二是短期轮训。各县(区)财政部门结合各时期的工作任务,本着小型、就地、短期、多样、实用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基层乡镇财政所农业税干部进行轮训。新民、辽中、东陵、新城子等县(区)都采取了短期轮训和以会代训及现场观摩等办法,按照农业税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工作范围,组织综合培训和分税种单项培训。一般每年集中1—2次,每次5—10天,聘请有专业知识、有工作经验的同志讲解农业税收法规和业务知识。这种培训办法,灵活方便,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效果很好。三是脱产进修和提倡自学。几年来,我们通过选送部分农业税干部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参加自学考试等形式,使我市农业税干部的文化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大专以上学历的有48名,占全市农税干部总数的17.7%;高中、中专学历的有193名,占71.7%;未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仅有35名,占10.6%。总之,经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全市农业税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基本上达到“三懂”、“三会”,即懂税收政策、懂征收管理、懂业务技术;会计算税款、会填写税票、会征收解报。
三、坚持两手抓,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前几年,由于忽视抓思想政治教育,整天“埋头收税”,曾发生过几起贪占税款和随意减免税收,以及收“人情税”等案件。我们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从强化制约机制,建立与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入手,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苏家屯区八一镇财政所结合创建精神文明财政所活动,推行了以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好、完成任务好、团结协作好、作风纪律好为内容的百百分考核评比办法。这个财政所由于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1990年,农业税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名列全市第一名;农林特产税、契税均超额完成了区下达的收入计划;耕地占用税入库率达百分之百。这个财政所的税收工作连续几年被省、市、区财政部门授予先进集体。几年来,我们围绕农业税征管工作,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坚持开展评比竞赛、表彰先进活动,表彰方式分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两种,这已形成制度。三年来,我们先后4次召开全市性的现场经验交流会和表彰大会。通过上述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业税干部争创一流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在抓两个文明建设中,我们坚持对农业税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风容风纪检查,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了加强制度约束,市局制定了财政税收干部廉政“十条规定”。由于狠抓了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广大农业税干部自觉地坚持文明收税,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近年来,没有发生基层农业税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四、改善征收条件,努力帮助农业税干部解决实际困难。我们把关心农业税干部的生活,看作是政治思想工作的组成部分,对干部不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求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我们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并参照有关部门的福利待遇,合理发放奖励工资、岗位津贴和劳保用品,并帮助基层农业税干部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辽中县长滩乡一名农税干部,在工作中一贯坚持原则,秉公收税,得罪了一些人。当他退休后不久,几百捆玉米秆被坏人放火烧掉。我们得知情况后,同辽中县财政局领导一起前去看望,并发给他临时困难补助,使这名农税干部深受感动,在全市农业税干部中也引起了很大反响。1990年春节前夕,市局农业税处同志驱车百里以外,对从事农业税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身体患病的同志和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同志,进行走访、慰问,并及时解决了他们在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上的热情关怀。此外,我们还组织农业税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由于抓好了这些方面的工作,使干部消除了后顾之忧,激发了工作热情,从而稳定和加强了这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