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决定从1991年起,对省级会议费实行包F管理办法,并且对包干执行情况实行按季通报制度,具体措施如下:(1)对省级一类会议,实行会议费限额包干管理办法。根据批准的会议时间和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20%以内),每人每天会议费限额为50元(包括住宿费、场租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交通费和公杂费等),包干使用,超支不补。(2)省直各部、委、厅、局召开的各种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包干办法。根据单位业务情况进行分类,人均年会议费包干定额分别为600元、500元、100元、300元,由财政部门按单位编制人数于年初将会议费指标一次核定包干到单位,由单位统筹安排,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财政不再办理会议费追加预算。(3)省直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改革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费支出。一是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今后凡是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因特殊情况急需召开的会议,也应经常务副省长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开电话会。三是严格执行会议费各项标准,不得突破。二类会议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不得超过会议代表的15%。会议所在地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食宿。各单位召开会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