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七五”计划执行结果,五年财政总收入13449.83亿元,总支出13921.28亿元,支大于收471.45亿元。这五年,财政赤字连年增长,造成全国性的财政困难,进而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压缩财政赤字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
当然,压缩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增加社会财富,把“蛋糕”做大。但是,笔者认为适当调整财政收支增长率,也是压缩预算赤字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试以“八五”计划为例。
“八五”计划纲要对财政收支的增长率规定为:“力争国内财政收入五年平均每年递增6.1%;国内财政支出,五年平均每年递增5.7%。”纲要没有明确规定绝对额,现以1990年预计执行数,国内财政收入3082.04亿元和用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3232.47亿元为基数,分别按上述两个增长率测算。假定是均衡增长,五年合计国内财政收入为18470亿元,用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为19145亿元,支大于收675亿元。这个数额,超过“七五”期间赤字471亿元的43%,显然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把财政收支差额缩小到最低限度的要求不符。
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在于基数,1990年财政总支出的预计执行数比财政总收入的预计执行数大4.9个百分点,...
(一)
“七五”计划执行结果,五年财政总收入13449.83亿元,总支出13921.28亿元,支大于收471.45亿元。这五年,财政赤字连年增长,造成全国性的财政困难,进而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压缩财政赤字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
当然,压缩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增加社会财富,把“蛋糕”做大。但是,笔者认为适当调整财政收支增长率,也是压缩预算赤字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试以“八五”计划为例。
“八五”计划纲要对财政收支的增长率规定为:“力争国内财政收入五年平均每年递增6.1%;国内财政支出,五年平均每年递增5.7%。”纲要没有明确规定绝对额,现以1990年预计执行数,国内财政收入3082.04亿元和用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3232.47亿元为基数,分别按上述两个增长率测算。假定是均衡增长,五年合计国内财政收入为18470亿元,用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为19145亿元,支大于收675亿元。这个数额,超过“七五”期间赤字471亿元的43%,显然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把财政收支差额缩小到最低限度的要求不符。
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在于基数,1990年财政总支出的预计执行数比财政总收入的预计执行数大4.9个百分点,而“八五”计划财政收入平均递增率仅比财政支出平均递增率大0.4个百分点。这样,要消化掉1.9个百分点,实现收支平衡,就大约需要12年的时间。因此,按这两个增长率编制预算草案,不仅“八五”期间要有预算赤字675亿元,而且“九五”期间还要有预算赤字426亿元。
(二)
现在,再以1991年预算草案的编制为例,原来国务院提出的预算草案,财政总收入为3438.1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6%;财政总支出为3571.56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5.2%;收支相抵,预算赤字为133.46亿元。这个草案在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时,各代表团对国家财政的严重困难深表关切,希望把1991年预算草案的赤字再压缩一些。国务院认真考虑了代表们的意见,确定对预算草案作一些调整:收入增加5亿元,即增为3443.1亿元;支出减少5亿元,即减为3566.56亿元;预算赤字由133.46亿元,压缩为123.46亿元。
这一增一减,仅减少10亿元赤字,在1991年国家预算中的比重并不大,但把它分别换算为增长率,用其对“八五”期间的财政收支进行测算,结果就大不一样。由于“八五”计划的财政收支是指国内财政收支而言的,1991年的预算数也应以此为准,即国内财政收入数为3280.73亿元,与上年预计执行数比较,增长6.4%,高于“八五”计划平均增长6.1%的0.3个百分点;用国内财政资金安排的支出数为3404.19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5.3%,低于“八五”计划增长5.7%的0.1个百分点,收支两个增长率之间的差距就从0.4个百分点扩大为1.1个百分点。这样,再按这两个调整后的增长率进行“八五”后四年的测算(仍假定是均衡增长),五年合计国内财政收入为18642亿元,用国内资金安排的支出为18923亿元,支大于收下降为281亿元,其中1995年是收大于支19亿元,换句话说,就是到“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可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以上这些计算,都是假定的简单的测算,而现实的财政资金运动却是错综复杂的,在实际执行时是不会如此理想的,但从中可以得到一个启发,即适当扩大收支两个增长率之间的差距,务使支出的增长率低于收入的增长率,可以成为把财政收支差额缩小到最低限度的一项措施。
(三)
1991年预算中10亿元赤字的削减,虽然是会议期间临时作出的决策,但经人代会审定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各级财政部门就要把增收5亿元和节支5亿元的指标,分别予以落实,作为共同努力奋斗的目标,保证予以实现。这里,撇开预算报告中已涉及的增收节支的措施外,对扩大收支两个增长率之间差距的做法,提点粗线条的看法:
1.需要对这种做法进行专题论证。把“八五”期间国内财政收入五年平均每年递增率从6.1%提高为6.4%,国内财政支出的递增率从5.7%降为5.3%。以第一年来说,一增一减的绝对额不大,有实现的可能性。由于递增率是按环比计算,收支增长的绝对额就会逐年扩大。经计算,五年需增加收入172亿元,压缩支出222亿元。也就是说要把五年的预算赤字从675亿元减为281亿元,减少的394亿元中,增收部分为172亿元,节支部分为222亿元。这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各项比例的调整:涉及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及行政管理开支的各个方面,有无增收和削减支出的可能性,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都需要进行专题论证,并通过下达指标的形式,列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双增双节”H标,层层发动群众,务必争取实现。
2.把支出增长率必须低于收入增长率作为编制和执行预算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不仅是缩小财政收支差额的要求,而且还因为上述数字的计算没有考虑价格的上升因素,所以在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时,还要相应考虑价格的变动因素,尽可能使收入的增长率大于支出增长率,把它作为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的一项基本原则,至少在近期内要坚持这样做。例如多收100万元,最多只能追加90万元的支出,其余10万元作为抵充缩小收支差额的准备金;反之,减收100万元,则要相应削减支出100万元。如没有决心这样做,缩小财政收支差额将是一句空话。
3.建立预算调节的专门机构。我国的国家预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按照宪法规定,各级预算要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是常规的做法。在目前国家预算连续出现大量财政赤字,全国各级财政普遍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需要有一个专门机构对各级预算之间出现的不平衡进行调节。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来执行,它可根据财政部门提出的报告,作出对省、市、自治区的预算进行部分调整的建议,受到建议的省、市、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应交由地方人民政府执行,以保证全国预算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