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余年来,工资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早已存在的工资制度中的工资标准混乱、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并且又出了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以及分配中高低过分悬殊等问题。这很不利于发挥工资调节手段的作用,不利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今后工资制度的改革,要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工资总量调控机制,使工资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有计划按比例增长。二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确立全面反映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各类工资档次。三是调整职工收入结构,限制和减少实物分配,并结合价格、房租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把一部分福利补贴逐步纳入工资范围。四是改变奖金、津贴发放和工资外收入的混乱现象,加强工资管理。五是通过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严格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等措施,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摘自《经济科学》杂志1991年第2期黄振奇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