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西市现有22个乡镇,69.49万人口。乡(镇)财政工作开始于1987年。近几年来,莱西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完善乡(镇)财政建设,大胆探索,不断改革,于1990年进行了建立乡(镇)国库工作试点,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1990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4.3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完成财政总收入5622.4万元,比1989年增长5.7%,其中,乡(镇)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794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49.7%,比上年增长7.6%。其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建立乡(镇)国库的认识
乡(镇)级国库是一个新事物,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首要的问题是统一有关部门的认识、筹建初期,税务、银行因工作量增加,人力不足,有顾虑,持观望态度。部分同志认为建立乡(镇)国库作用不大,没有必要。为此,莱西市财政部门先后多次组织人民银行、农行、税务等部门的同志外出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从全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建立乡级国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反复学习和讨论,使各方面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建立乡级国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完善乡(镇)财政建设的需要;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
(二)从实际出发,制定乡(镇)国库试点方案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他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决定先在经济基础好,收支数额大,税收情况比较复杂,财政、税务、银行三家关系融洽的南墅、水集两镇开展国库试点工作。同时,本着既符合国库管理要求,又便于执行的原则,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1.乡(镇)国库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乡(镇)国库设在乡(镇)驻地的农业银行办事处,国库业务受市支库领导,人员仍属农业银行编制。农业银行办事处主任和会计,分别兼任国库主任和会计。并要求具体经办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须经市支库同意,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预算收入的收纳和退库。正确地划分预算收是乡(镇)国库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上级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乡(镇)级财政收入包括乡(镇)范围内的镇办、村办、联办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村民交纳的工商各税、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其他收入;市级以上收入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教育费附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以及中央、省、市属及莱西市属国营、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各项税收和其他收入。同时,规定市级以上收入,乡(镇)国库不办理分成,仍视同国库经收处业务直接上解市支库;对乡(镇)级财政收入按市财政核定的库款留解比例,分别上解市支库和划入乡(镇)财政的存款户中。对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收入,平时按核定比例留成,年终按财政体制规定单独结算。为防止国家财政收入的挪用和流失,确定乡(镇)国库暂不办理退库事项,有关农业税灾情减免、集贸税收分成等退库仍由市财政、税务部门集中办理。
3.预算收入的报解。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规定乡(镇)国库原则上每5天办理一次库款报解。为不影响全市汇总,规定每月的25日为收入截止期(12月份南墅为28日、水集为29日),收纳的预算收入必须全部按数报解,并汇总编制乡(镇)财政预算收入月报表、分成收入计算表、月份对帐单,经乡(镇)财政、税务、国库三方核对相符盖章后,由农业银行办事处派专人于月末送达市支库,并转市财政、税务局各一份。乡(镇)的一切支出,均由乡(镇)国库支拨,因季节性收入或上解支出等因素,影响乡(镇)正常支出部分,由市财政调度调剂。
另外,还规定了乡(镇)国库的职责和权限、会计核算方法、核算手续、年终决算程序等,使乡(镇)国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国库业务
为使乡(镇)国库尽快建立起来并开展工作,莱西市财政局积极会同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及税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乡(镇)财政、税务、国库人员学习国库业务知识。具体负责同志轮流讲课,并结合实际进行国库业务模拟操作,使经办人员很快熟悉了业务,正式开展了国库工作。为保证国库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又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税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指导小组,深入两镇国库现场办公,使国库管理很快走上正轨。
莱西市乡(镇)国库试点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在完善乡(镇)财政建设,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了乡(镇)财政功能,调动了乡(镇)增收的积极性。乡(镇)国库的建立,真正达到了有一级政权,有一级财政;有一级财政,有一级国库的要求,使“分灶吃饭”、“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得以完善。每月的财政收入要先按规定比例上解,剩下的才能按预算指标安排支出,如果收入收不上来,支出就难以保障,收支情况一目了然,促使乡(镇)采取增收措施,积极增加收入。去年,南墅镇完成财政总收入456.2万元,比上年增长26.3%;水集镇完成财政总收入446.1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二)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乡(镇)国库建立后,一方面使本乡(镇)的各项预算外及自筹资金纳入财政所实行统一管理,壮大了乡(镇)经济实力。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就地入库分成留解和乡(镇)收入按比例留用,并严格规定了“5日报”制度,不仅使资金“途中旅行”时间缩短8—10天,而且资金在途量大大减少。使乡(镇)国库在办理资金的划、支拨的过程中,掌握一定数量的间歇资金,为打好“时间差”,利用间歇资金扶持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了条件。据统计,去年两镇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累计投放短期周转借款164万元,为15个镇村企业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矛盾。这不仅提高了资金效益,而且为增加财政收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保证了国家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乡(镇)国库建立后,财政收入只要入了库,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动用,这样就从制度上和制约关系上保证了国家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四)加强了部门联系,密切了工作关系。乡(镇)国库建立后,改变了过去乡(镇)财政、税务、银行之间仅有的存取资金,代收代报解的关系,从制度上和业务上将三个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互通情况,互相联系,互相支持,共同管理、监督和执行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