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李奠国 高虎英 余智宏 杨蒲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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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运城地区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盛产粮棉。1986年有11个县市被省确定为小麦商品粮基地,实行投资一定五年不变。五年来,国家共向运城地区投放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7097万元(包括县配套资金700万元),对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促进科技兴农,提高抗灾能力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全区小麦总产量由1986年的131642万公斤,增加到1990年的134700万公斤。然而,纵观运城地区几年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需加以研究解决。
1.资金使用过于分散,难以发挥现有资金的整体效益和综合效益。运城地区11个基地县,五年受援乡镇单位累计为150个,受援面积1000多万亩,总投资额7000多万元。各基地县在安排资金时,不是因地制宜,保证重点,而是平均分配,人人有份。同时,农业、水利、农机三方面的资金也集中不到一起。造成资金使用过于分散,亩均投资仅7元,支农资金大都撒了胡椒面,起不了多大作用,发挥不了应有效益。
2.资金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力,违纪现象严重。对于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均有明文规定和制度,但由于基层人员少,业务素质差,没...
山西省运城地区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盛产粮棉。1986年有11个县市被省确定为小麦商品粮基地,实行投资一定五年不变。五年来,国家共向运城地区投放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7097万元(包括县配套资金700万元),对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促进科技兴农,提高抗灾能力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全区小麦总产量由1986年的131642万公斤,增加到1990年的134700万公斤。然而,纵观运城地区几年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需加以研究解决。
1.资金使用过于分散,难以发挥现有资金的整体效益和综合效益。运城地区11个基地县,五年受援乡镇单位累计为150个,受援面积1000多万亩,总投资额7000多万元。各基地县在安排资金时,不是因地制宜,保证重点,而是平均分配,人人有份。同时,农业、水利、农机三方面的资金也集中不到一起。造成资金使用过于分散,亩均投资仅7元,支农资金大都撒了胡椒面,起不了多大作用,发挥不了应有效益。
2.资金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力,违纪现象严重。对于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均有明文规定和制度,但由于基层人员少,业务素质差,没有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更没有经常深入下去监督检查,致使一些地方随意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损失浪费、资金闲置等问题发生。1989年,运城地区对前四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10万元,占投放总额的3.2%。
3.资金使用中的有偿比重偏小,难以积累粮食发展基金。建立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是国家增加农业投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资金的使用上,我们应当通过反复论证,科学安排,扩大有偿占用,逐步积累粮食发展基金。但由于主管部门和受援单位对该项资金的使用意义缺乏认识,对应实行周转金的项目不愿执行,加之财政部门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畏难情绪,因而这几年积累的粮食发展基金很少。据统计,四年来,全区共积累粮食发展基金390万元,仅占总投资的6.8%。
4.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太迟,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效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项目是当年申报,当年审批。实际情况是,有些县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时上报,有些则因项目审批不及时,指标迟迟不能下达。省每年下达指标时间在6、7月份,下到县就9、10月了,这就直接影响了基地建设进度,致使有些工程或错过正常节令,或形成半拉子工程,当年发挥不了效益。由此,也容易造成受援单位年终突击花钱和虚列支出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采取以下对策。
1.集中资金,重点投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凝聚力和投资的整体效益。安排使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平均分配的做法。各基地县在安排使用资金时,应选择那些粮食生产条件好,商品率高的乡(镇)重点扶持,并根据粮食生产现状,划分不同的投资区域,按效益排队,集中资金,连片扶持,并对农业、水利、农机三家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重点集中到同一区域,使区域内的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得以加强和完善,成龙配套。达到建一片,成一片,受益一片。
同时,要牵住制约粮食生产发展的“牛鼻子”,集中资金按项目重点扶持。(1)在水利建设方面,重点应扶持已成灌区的配套挖潜工程和在建的大中型工程的田间配套项目;修复被毁或失修的水利设施,大搞节水型灌溉农业等。(2)农业建设方面,重点是农业技术和良种繁育两个体系建设。在农业技术推广上,充实和加强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点的技术装备,改善服务手段,从县到村形成一个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使主要作物的栽培技术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在良种繁育上,应着重解决良种场的基本生产设施,改变生产条件,建立较完整的良种繁育体系,使种子生产基本实现专业化;在植物保护上,应适当补助防治粮食作物病虫害的费用开支和购置必要的植保器械款,从而加强病虫测报网点建设。(3)农机方面应重点搞好农机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投资目标管理。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数额大,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为了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堵塞使用中的漏洞,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拨款制度,从资金拨付上堵塞漏洞。运城地区目前专项资金拨款渠道有3种:(1)县财政通过主管局拨给受援单位;(2)县财政直接拨给受援单位;(3)县财政通过乡财政拨给受援单位。我们认为第一种办法不可取,从近几年财务检查情况看,由于主管局经费紧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而这种拨款办法又为其提供了可能。第二种办法还比较可行,但由于县局毕竟人员有限,有些确实管不过来,容易造成漏洞,出现问题。第三种办法比较切实可行。正当的拨款办法应是:乡财政根据上级审定项目、受援单位的用款计划及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不能一下子全部拨付;也不能不视工程进度而造成资金的短缺。这种拨付办法既杜绝了主管部门和受援单位挤占挪用,胡支乱花等违纪问题,又调动了基层财政部门管好支农资金的积极性。另外,今后凡使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受援乡镇或单位,都必须按规定单独建帐核算,健全财务制度和原材料领报制度,否则,财政不予拨款。
其次,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就是根据科学合理、经济合算的原则选择项目,在项目管理上,为在一定时期内达到已经确定的目标,预先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并对这些规划、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以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效能。财政部门对支农资金投放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有利于明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的发挥。
第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合理运用。粮食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受援单位应按规定定期反馈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防止转移挪用,杜绝损失浪费。对查出的问题要坚决从严处理,对有关责任者一定要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和经济制裁。
第四,全面推行完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财政和主管部门必须组织验收,不仅要注重工程的质量技术和效益方面的验收,而且要对资金使用、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资金使用合理后,方可列财政支出决算,并填制项目经济效益档案。同时,上级对下级的验收情况也要进行抽查,防止检查验收制度流于形式。
3.提高有偿使用比例,积累粮食发展基金。由于各级财政财力紧张,短时期内国家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增加农业投入,这就要求我们在管好用好现有投资的基础上,挖掘潜力,逐步积累粮食发展基金。我们认为,在该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实行有偿无偿相结合,并逐步扩大有偿占用范围的办法。对支援基础设施项目,还是要实行无偿投资;对当年生产措施的扶持,如:良种繁育、经营种籽、病虫害防治及农机化系列服务等可实行周转使用。从运城地区这几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该项资金由农业、水利、农机三家共同使用,从主管局来讲,怕麻烦不愿实行周转金办法,而省财政厅规定,每年该项资金的有偿使用比例不能低于投放总额的20%,于是各基地县年初安排项目时,按部门平均分配有偿使用数额,造成计划落实不下去,资金拨不出去,投资发挥不了效益。有些项目资金硬性实行有偿使用,肯定也收不回来,给国家资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我们认为:资金是否有偿使用应按项目确定,不能以部门平均分配,该实行周转金办法的项目就应坚决实行,不该实行的就不要强行。实行有偿使用的比例应以20—40%为宜。
4.提前预拨专项资金,早日发挥投资效益。鉴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太迟,影响工程进度和效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对于一定几年不变的专项投资,基地县应于当年8、9月份拿出下年工程计划,报上级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计划,先预拨50%专款指标,到下年执行中,再拨50%。这样,既及时足额地保证了基地县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又避免了一次下达专款数额太大,财政资金调度不开的弊端,还可防止工程单位年终突击花钱和虚列支出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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