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近几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会计决算审查所发现的问题看,不少企业确实存在年年查,年年犯,偷税漏税,截留利润,虚报亏损,滥发奖金、补贴,化大公为小公,化集体为个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使财政收入流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山东省财政厅中企处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广泛开展争创无违纪企业活动。
(一)编发行业《常用财政法规摘编》,为创建无违纪企业提供依据
建国40多年来,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下发了很多财政规章制度;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些财政规章制度变化较多,企业执行较乱。有的部门和企业违章违纪,明知故犯;有的部门和企业另立章法,自搞一套。为了制止继续发生这种情况,山东省中企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的财会人员一道,搞了《执行财政法鉴定》。1990年,他们又根据上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决算审查中暴露出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把《执行财政法规鉴定》,编辑为按行业的《常用财政法规摘编》。目的在于提高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和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常用财政法规摘编》包括五项内容:1、收入:摘集了现...
从近几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会计决算审查所发现的问题看,不少企业确实存在年年查,年年犯,偷税漏税,截留利润,虚报亏损,滥发奖金、补贴,化大公为小公,化集体为个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使财政收入流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山东省财政厅中企处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广泛开展争创无违纪企业活动。
(一)编发行业《常用财政法规摘编》,为创建无违纪企业提供依据
建国40多年来,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下发了很多财政规章制度;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些财政规章制度变化较多,企业执行较乱。有的部门和企业违章违纪,明知故犯;有的部门和企业另立章法,自搞一套。为了制止继续发生这种情况,山东省中企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的财会人员一道,搞了《执行财政法鉴定》。1990年,他们又根据上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决算审查中暴露出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把《执行财政法规鉴定》,编辑为按行业的《常用财政法规摘编》。目的在于提高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和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常用财政法规摘编》包括五项内容:1、收入:摘集了现行有关收入的财政法规和核算规程;2、成本开支:摘集了现行的有关成本开支的标准、范围和核算规程;3、利润:摘集了现行的利润核算规程和利润分配的规定;四、专项资金:摘集了现行的有关专用基金、专项应交款和工资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的规定;4、其他:摘集了有关“小金库”、融资租赁、国营企业兴办集体企业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截至去年10月,已完成了机械、邮电、电力、烟草、煤炭五个行业,计二十万字的《常用财政法规摘编》。
《常用财政法规摘编》下发到企业后,在企业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认为《常用财政法规摘编》不但简便实用,而且针对性强,具有会计师水平的财会人员拿到手,花两个小时就把本行业的财政规定弄明白了,为企业财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准确简明的依据。
《常用财政法规》下发后,各市、地中企机构结合自己地区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学习、宣传、落实财政法规的工作。济南中企处组织企业的领导和财会人员共同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了企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聊城中企科举办了全区中央企业财会人员学习财政法规培训班,纠正了一些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与财政部有关规定不符的问题。青岛中企处召开了执行财政法规经验交流会,介绍了北海船厂、专用汽车制造厂等单位领导亲自抓,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争创无违纪企业活动的先进经验。
(二)帮助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开展创建无违纪企业活动
省财政厅中企处在1990年初部署工作任务时,确定了重点帮助42户驻鲁中央工交企业。根据财政法规的要求,企业的财务处(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证措施,确保规定的各项条款,在企业内部的各职能岗位上切实兑现。同时,要求这42户企业的审计部门,要跟踪财政法规的执行结果进行审计。从实行一年的结果来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本上建立起了企业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如青岛市重点帮助的4户企业,在1990年由青岛市大检办组织力量进行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经受住了考验:一是违纪现象大量减少,二是违纪金额大幅度下降。其中青岛专用汽车制造厂仅发生违纪金额3.7万元,北海船厂发生违纪金额1.8万元,青岛邮电局发生违纪金额1.4万元,青岛卷烟厂发生违纪金额不足9000元,基本上达到了创建无违纪企业的要求。年初确定的全省42户重点企业,已有27户被市、地中企机构和企业的主管部门推荐为1990年遵守财经纪律先进企业。
(三)把决算审查同创建无违纪企业活动结合起来
根据财政部《关于初审一九八九年中央企业年度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中企机构对驻鲁的电力、煤炭、烟草、重型汽车、石油、石化、邮电、有色金属、船舶等九个行业,五个公司(包括省市行、保险公司)1989年的会计决算进行了有重点的审查,共查出有问题金额7703.8万元。其中工交企业3003.8万元,金融企业4700万元。这次决算审查,围绕争创遵纪守法先进企业这个中心,把决算审查同创建无违纪企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此,省财政厅中企处在年初部署工作时,突出强调集中力量搞好两次决算初审,促进治理整顿目标的实现。具体做法是:1、审查队伍的组织以财政驻厂员为主,并抽调企业的审计、财会人员参加,审查自己单位以外的企业;2、审查队伍要经过培训,以《执行财政法规鉴定》和下半年编辑的《常用财政法规摘编》为教材。这些做法促进了1990年的财政决算审查工作。如青岛中企处在决算审查前邀请企业的财务、审计人员一道参加学习,并把他们根据企业情况写的审查提纲交给参加决算审查的企业的财会人员,使他们了解易发生违纪的各个环节。决算审查结束后,针对审查出的问题,及时召开被审查企业的财务和审计人员参加的分析会,一为通报审查情况,二是分析发生违纪的原因,三是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这种做法体现了财政驻厂员和财务会计干部都来参加整顿财政工作的精神。
(四)把强化日常监督同创建无违纪企业活动结合起来
要增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减少违纪现象的发生,仅靠每年一次的决算审查和财税大检查是不够的。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是减少违纪现象的重要一环。因此,山东省中企处在年初部署工作任务时,就明确提出了把日常性的财务管理同突击性的财务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一年来,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共查出有问题金额8521.5万元,责成企业及时调帐处理。对这项工作,青岛中企处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在内部实行了监督管理责任制,对确定的重点企业落实到人,明确责任目标,实行定期检查,做到监督管理一体化。他们要求驻厂员保证分管的重点企业达到基本无违纪,每个驻厂员按季、半年检查企业的财务活动,并实行个人检查与小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互相促进、互相制约,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这种办法的实行,强化了日常监督,减少了违纪问题的发生。他们在第一季度的日常检查中就发现近80万元的违纪金额,通知企业立即进行了调帐;半年决算审查,共审查出311万元的违纪金额,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理。他们在抓好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又实行了对违纪问题检查纠正跟踪反馈办法,建立了《违纪问题处理意见及调帐通知书》和《企业财务违纪事项调帐回执》,1990年他们共发出调帐回回执38份,收回38份,实际调帐金额1536万元。通过实行这项制度,保证了各项检查的连续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质量,巩固了检查的成果,对在企业中开展争创无违纪企业活动也起了保证作用。
为了及时总结帮助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的经验,推动这项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许多市、地进行了争创无违纪活动的经验交流。省财政厅中企处也向全省中企机构下发了《关于表彰遵守财经纪律先进单位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从1991年开始,在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方面采取两手抓的办法,即一手抓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对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要认真查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一手抓对遵守财经纪律先进企业的表彰,对那些已建立起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在争创无违纪企业活动中做出成绩,特别是对那些已成为遵守财经纪律的先进企业,要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带动所有企业遵守财经纪律的风尚有一个根本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