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的喜庆日子。回顾我们新中国的财政工作,一直是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服务的。远在土地革命时期,在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毛主席就提出:“从发展国民经济来增加我们财政的收入,是我们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1942年12月,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毛主席又为我们提出了著名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并明确提出:“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党中央、毛主席十分关心和重视财政工作。建国之初,我们面临财政经济困难,毛主席说:“我们的情况概括地说来就是:有困难的,有办法的,有希望的。我们的财政情况是有困难的,我们必须要向人民说明我们的困难所在,不要隐瞒这种困难。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向人民说明,我们确实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既然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的事业就是有希望的,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1950年春,党中央、政务院做出了统一财经工作的决策,在陈云同志的精心组织和策划下,统一财经工作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就,在很短时间内,统一了国家财政收支管理,稳定了物价,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的号召。毛主席说:“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在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到1952年底,就战胜了困难,取得了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伟大胜利。1953年,由于缺乏经验,在编制国家预算时把上年结余30亿元列入预算收入,以致1至7月预算执行中出现了赤字。党中央在8月及时发出了《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动员全党来补救。在全党的努力下,到1953年终,不仅没有动用上年结余,而且当年收支相抵还有结余。以后,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障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中;在克服“大跃进”造成的困难,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在克服十年“文化大革命”对国家财政的破坏,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中;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财政工作都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进行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财政工作虽有困难,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离开了党的领导,我们的财政工作是不可想象的;而我们财政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总任务服务。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方针。目前国家财政还有困难。我们应当在党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十三届七中全会的精神,上下一心,开拓前进,为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