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税机构是1988年设立的。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全面创优为目标,念好“征管查”三字经,扎扎实实抓基础工作的建设,不断改进征管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业税做到连续三年完成任务,名列全省前茅,耕地占用税做到无漏欠,农林特产税三年翻两番。特别是1990年,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三税”)总额突破千万元大关,比1989年总额翻了一番。
一、抓好“三个基础”。为了优化农税征管,我们狠抓了三个基础工作的建设。一是政策宣传。为了使广大纳税对象了解税收政策、遵守税法,我们广泛开展了农税政策宣传,采用有线广播、电视、幻灯、宣传册、墙报、固定标语牌和宣传栏等形式,在群众集中地和主要街道、路口、村庄广为宣传。同时,我们还将农税政策和任务指标向群众公开,既使群众了解政策实质,又能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农税政策的正确执行。二是征管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农税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农业“三税”的征与管,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征管办法和制度,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全县统一执行。三是农税干部队伍建设。几年来,我们选拔、配备了一批精干的农税专管员和助征员,采取培训、竞赛、树标兵三种办法,先后举办农税业务培训班4期,参加人数达150余人次;举办农税知识有奖竞赛、考试两次,参加人数200多人次;开展“劳动竞赛”一次;树标兵10个,并先后将他们的事迹通报全县,有的还在省、地刊物上刊登,掀起了“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了广大农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效地促进了工作。
二、搞好“三个结合”。1、常年征收与突击结算相结合。首先,对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实行常年征收。根据农林特产的不同生产销售季节,年初按品种分户进行测算,任务下达到组,由村组按季分户代征农村特产税。对耕地占用税,实行“随批地、随征收”的办法,征收耕地占用税与征用耕地同步进行。其次,对农业税,实行突击征收。针对我县粮食作物为稻麦两熟,小麦产量占全年粮食产量的五分之二以上,农民每年小麦收割后,除留种子和少量的食用麦以外,全部销售的实际情况,加之农民有一季完成全年完成农业税任务的习惯,我们在征收工作方面就积极争取主动,每年5月底层层动员,6月份大打入库结算的“歼灭仗”,一次完成全年征收任务。
2、抓大宗税与抓零星的漏欠税相结合。对税额较大的大宗税,采取“成立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检查,重点督收”的办法,集中攻关,确保入库。如1990年对黄麦岭磷化公司占地应纳的500多万元耕地占用税,我们就采取了由分局局长牵头,成立督收小组的办法进行征收,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动员、督促其工作,使500多万元的税款金额收入国库。我们对零星的漏欠税的征收办法是,每年将全县农税专管员集中两次,成立清理检查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巡迥清理,现场结算。这样做效果较好,如1989年,通过巡回检查,仅耕地占用税一项,就清理结算60多万元的税款。
3、集中结算和分散缴款相结合。根据农业“三税”的不同特点,我们采取不同的征收办法。对农业税,采取“任务到组,结算到村”的办法,纳税通知书分户下达,由村、组长掌握,分户代征,然后以村为单位集中与财政所结算。对耕地占用税,采取分户结算,按占地计划,先纳税后办证,单独结算入库。对农林特产税,分三种情况征收。一是对大型国营农场、林场、茶场等财务管理比较健全的地方,实行查帐征收;二是对乡办、村办的小型场的征收,实行承包,包死基数,一定三年不变;三是对农户的零星应税品种,实行分散缴款,由村组统一代征,集中结算。
通过上述“三个结合”,我县农税收入做到了“两个增长”,即征收入库数比上年大幅度增长、实际完成数比年初计划有所增长。
三、坚持“三个挂钩”。为了加强农税管理,加快入库进度,我们狠抓了“三个挂钩”。一是与乡镇利益挂钩。将农税征收入库金额、进度与乡镇的正常经费拨款、农业投入、乡镇有关干部的奖励工资等三个方面挂在一起,实行按入库进度比例拨付经费,按征收增长幅度安排农业开发资金收入数量,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发干部的奖励工资。1990年,县政府将农税任务定入了乡(镇)长的百分考核责任制,与个人的奖励工资挂钩,每月结算通报一次。通过上述“三挂钩”,提高了乡镇行政干部抓农业“三税”入库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每到征收季节,乡(镇)长亲自挂帅,层层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规定入库时间,一些行政干部住在村里,亲自上门督收结算,直到全面完成任务。二是与农税干部的责任和利益挂钩,年初,我们对农税干部制定了百分考核责任制,将农税征收管理与农税干部的奖金、下乡补助、年终先进个人评比、转正、定级、提拔等挂在一起,掀起了农税干部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地争时间,抢速度的竞赛热潮,全县出现了十几个乐于吃苦、廉洁收税、勤于服务的先进农税员、有五人受到了省地财政部门的表彰。同时,针对过去存在“白条”收税和农税员长期将税款不入库的现象,我们还重点将农税票证管理、结算制度订入了百分考核责任制,实行“边开票、边收款、边入库”,做到日清月结,票款同步。三是与其它有关部门的财政拨款挂钩。农税征收入库的好坏,与银行、粮食、土地管理等部门配合息息相关。为此,我们一方面注重主动上门协商工作,一方面与部门的经费和其他财政拔款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入库进度。如对耕地占用税,通过协商,制定了土地管理部门联合办公协定,实行,“先纳税、后办证”,对土地管理部门适当增拨业务经费,调动积极性,有效地制约了偷漏欠税行为的发生,减少财政工作量。对农业税入库,我们与粮食部门的亏损补贴挂钩,促使粮食部门优先兑付农业税款。通过“三挂钩”,促进了农税入库进度,做到了票与款、征收与入库两个同步。
四、突出“三个重点”。涵养“两税税源”。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农业税收的源泉。我们从生产第一的观点出发,积极筹集资金,涵养农业税税源。我们将每年的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县级分成收入,按政策建立了土地开发建设基金,重点向农业生产倾斜。为了使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我们坚持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林特产生产三个方面为重点,广泛开展资金,管理、信息三个方面的服务,涵养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两税”税源。1990年,我们共筹集资金170多万元用于发展生产。其中,投资15万元用于粮食和林特产品病虫害防治;投资35万元,兴建多种经营基地12个,面积4000亩;投资5万元,建吨粮村一个,年增加粮食产量100万斤;兴建,改造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兴修桥梁,塘堰等其他投资40多万元。通过积极扶持农业生产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财源,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加深了农税干部与农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了农税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