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贵州省财政厅从今年起,推行了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先,财政厅党组根据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财政工作的要求,在认真分析全省财政现状和经济发展形式的基础上,反复研究和测算,确定了全省当年财政工作总目标。然后,根据总目标的具体要求,既向各地、州、市财政局分解落实,又将工作目标向财政厅各处(室)进行分解。各处(室)根据目标任务,再制订出具体化、数量化、规范化并便于操作、检查、考核的处(室)工作目标计划,最后分解落实到个人,由个人订出工作目标计划,按人事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年终,根据处(室)、个人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奖惩。
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了贵州省财政厅广大职工的拥护。正推动着全厅干部职工为实现财政工作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