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届七中全会《建议》,对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的工作,都具有长远的、纲领性的和当前的、具体的指导意义,对财政工作也具有同样的指导意义。其中,最主要的应是抓住三条,一条是抓“根本保证”,一条是抓“关键”,一条是抓“中心”。
“根本保证”,即“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建议》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内容和方针概括为十二个方面。其中每一个方面,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对财政机构建设和干部培训,都有纲领性的和具体的政策指导意义。应该说,这一条的各项具体内容,指明了财政工作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努力方向和基本任务。
“关键”,是《建议》第(5)条集中论述的内容,即“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关键在于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这是实现“根本保证”的关键。《建议》对这一条作出的评价是“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是我国过去十年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全国各族人民得出的最基本的结论”。《建议》对改革开放的客观必然性和方向、任务,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论述。这对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
十三届七中全会《建议》,对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的工作,都具有长远的、纲领性的和当前的、具体的指导意义,对财政工作也具有同样的指导意义。其中,最主要的应是抓住三条,一条是抓“根本保证”,一条是抓“关键”,一条是抓“中心”。
“根本保证”,即“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建议》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内容和方针概括为十二个方面。其中每一个方面,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对财政机构建设和干部培训,都有纲领性的和具体的政策指导意义。应该说,这一条的各项具体内容,指明了财政工作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努力方向和基本任务。
“关键”,是《建议》第(5)条集中论述的内容,即“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关键在于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这是实现“根本保证”的关键。《建议》对这一条作出的评价是“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是我国过去十年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全国各族人民得出的最基本的结论”。《建议》对改革开放的客观必然性和方向、任务,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论述。这对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资金分配,对财政管理监督及调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有深远的和具体的重要指导意义。首先,它指明财政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又强调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因此任何领域的改革开放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过去十年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需要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也不少。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完善财政体制,做好财政工作的关键,应是认真学习领会《建议》中关于“关键”环节的各项规定,针对财政领域在改革开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加以切实解决。
“中心”,是《建议》第(6)条集中论述的内容,即“必须坚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应该说,这一条规定的各项内容,是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也是实现各项改革开放任务的中心,即实现关键任务的中心,同样也是财政工作应认真遵循的中心环节。财政部门应围绕这一中心环节完善各项工作。从这一条的各项规定中不难看出,其中任何一项对完善财政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针对性和直接的指导意义。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应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其中的各项规定,针对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实现中心任务的主要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为实现《建议》提出的关键和中心任务,针对财政和经济领域面临的主要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方向。正如第(9)条所指出的,解决矛盾和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步骤和方法,并且着重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要适当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来办好一些必须由中央办的关系全局利益的大事,这不仅是克服当前经济困难的需要,也是长远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有利于全国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生产力和地区经济的合理布局。在我国这样一个十一亿人口的大国,过分集中不行,过分分散也不行,必须把必要的集中和适当的分散恰当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建议》中针对我国财力分散和财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其它一些严重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指出改革财政税收体制的方向是在划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税制;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国家预算实行复式预算制,把经常性预算与建设性预算分开,经常性预算坚持不打赤字,并略有结余,强化财政预算约束;逐步理顺税制结构,强化税收管理,严格以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职能作用;在财务体制改革方面,继续进行“利税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积累经验,并根据现实条件和不同企业的情况,逐步过渡,分期实行。还有其它一些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规定。不难看出,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不仅对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综合平衡、对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对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等一系列财政问题,同样对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具有关键性的意义。这里体现了中央对财政问题的了解和重视。财政工作的任务,是认真学习《建议》的精神,切实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对财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建议》精神的指引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建议》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财政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