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七中全会的《建议》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它总结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制定了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鼓舞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现在的任务是如何脚踏实地为实现《建议》提出的战略目标而奋斗。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地估计经济形势,坚持改革方向,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当前,农业丰收,工业生产回升,市场趋于正常,社会秩序稳定,这是好的方面,我们应有充分的认识。但是,另一方面,国营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大面积亏损,财政陷入严重困境,潜伏着新的通货膨胀,对这些问题我们也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如果掉以轻心,就会酿成严重的经济问题,影响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财政状况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向,在财政收支严重失衡的情况下,要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是很困难的。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生产增长,国民收入增加,国家财政陷入困境。这种尖锐的反差,说明我们的分配机制存在问题,如果没有重大的改革措施扭转这种趋势,听任财政困难继续发展,最终会使整个国民经济陷入困境。因为,财政状况不仅关系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关系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前途,需要给以充分重视。
总的来看,当前的财政困难不是由于生产下降和国民收入减少造成的,而是由于分配关系被扭曲造成的,也可以说是体制性的原因。例如,以1985年为基期,到1990年国民收入用可比价计算增长433%,平均每年增长9.1%;用当年价计算增长103.7%,平均每年增长15.3%。尽管其中有水份,但增长幅度不能说低,经济改革确实带来了社会财富的增加。然而,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财政赤字与年俱增。1986年财政赤字占财政总支出的8.9%,占当年国民收入的2.65%,1990年预算财政赤字占财政总支出的12.7%,占当年国民收入的2.95%。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①财政分配的双轨制,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并存,使预算内收入不断地向预算外转移,造成预算内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②预算内收入的承包制降低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使纯收入(剩余产品价值)的分配向企业和地方倾斜;③正常的分配秩序破坏了,使大量国民收入在分配过程流失,把国家财政收入转作个人和单位的收入;④非规范性财政征收措施冲击了正常的收入,加重了国营企业的负担,使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⑤各种各样的基金分散了财源,肢解了财政职能,使财政分配陷入混乱状态,给经济发展造成困难。
如何摆脱严重的财政困境,已经成为当前财政经济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不能再拖。我认为,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整理分配秩序,转换经济机制,统一财源,集中财权,重建平衡财政,恢复财政集中分配的职能。具体措施是:①实行税利分流,把企业的所得税和税后利润分配分开。国家征税,税后利润归所有者和经营者,取消包税制,取消税前还贷,取消国营企业吃国家财政的“大锅饭”。②实行分税制,建立中央税和地方税,用划分税种的办法代替地方承包和收入分成办法。③建立统一的分级财政,分解预算外收入,统一财源,实行复式预算控制;④取消遗害无穷的创收政策,统一经费供给。一切规费和罚没收入要全部归国家财政,任何单位都不能提成和留用。规费和罚没收入都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收入,不是劳动报酬,不能归单位和个人支配,否则就会造成政权的腐败,这是消除以权谋私和进行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需要指出,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的集中分配职能不是统收统支,而是要统一分配渠道,规范分配秩序,分级集中财权,不是把财权完全收归中央。统一财源和集中财权,包括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而且首先要使经费供给能保证实现职能的需要,在经费供给之外不再另谋收入,这是统一财源和集中财权的前提,否则“三乱”就无法制止,财源就无法统一,财政困境就难以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