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黎城县是太行山腹地的一个革命老区,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十分缓慢。1978年以前,年财政收入一直徘徊在200万元左右,入不敷出,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该县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依托资源培植财源,大力发展经济,财政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1988年,全县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达到1320.8万元,并摘掉戴了近40年的财政补贴帽子,跨入了财政自给县的行列。1989年该县财政局被授予了“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立足县情提出方案,把“摘帽”工作放在首位
1985年,长治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市10个财政补贴县的经济发展状况,把黎城县确定为首批三个重点“摘帽”县之一。市财政在对其实行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同该县签定了“五年定补三年拨,三年摘掉补贴帽”的合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县财政局分析、研究了“摘帽”工作的有利条件,大家认为黎城是革命老区,人民群众自我牺牲、自我奉献的革命精神较强;其次,黎城铁矿、硅矿、石英、石膏等地下矿藏资源储量丰富,开发利用的前景十分广阔;第三,该县有一批基础好、产品有销路的企业。这三种优势,既有精神的,又有物资基础的,只要因势利导、积极开发,摘掉补贴帽子是大有希望的。县委、县政府根据县财政局的汇报,经过慎重研究和论证,提出了“发挥铁矿石、石膏等矿藏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拓宽财源,尽快摘掉补贴帽子”的实施方案。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位开拓财源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五年定补三年拨”的办法,为黎城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增加了动力,但仅靠每年108万元、五年共540万元的补贴款,在短短三年内实现财政自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筹集资金,黎城县财政局采取了以下办法:一是在安排年初预算时,想方设法从非生产支出挤。1986年以来,在预算支出的安排上,县财政采取了保人头经费,压缩公用经费的措施,每年“勒紧腰带”挤出50至60万元,三年硬是挤出170万元用于财政摘帽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坚持用好按规定对企业减税让利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增加企业自我改造能力。1986年至1988年三年间,全县各企业从减税让利、留利和折旧基金中拿出700万元用于自我改造。三是对重点项目采取省市支持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筹一点的办法。通过上述途径,三年中全县共投入2467.4万元,用于财政摘补工程。
(二)选择“摘帽”项目。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全县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请专家反复论证,确定了“六千千伏安硅铁电炉”、“振华白水泥厂”、“煤炭转运站”、“11万输电线路”和“南委泉铁厂”等五个项目为翻身“摘帽”重点工程。由于项目选得准,建设周期短,见效快,为全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到1988年,仅县铁合金厂一家,年上交财政税利就达500多万元,占到全县财政总收入的38.7%。县财政部门还重视了梯级财源的开发,着力调整了产业结构。1986年以来,先后帮助勇进化工厂引进火碱生产线,以保证县造纸厂的原料供应;支持了南委泉和西井两个乡镇新建硅铁厂,开发出硅铁新品种5个;新建了碳化硅厂,并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多种产业的发展,为全县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开辟了广阔的财源。
(三)抓好老企业技术改造,使老厂焕发生机。黎城县虽然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但也有一批建厂时间较长,技术力量雄厚,产品适销对路的老企业,潜力很大。如造纸厂六种书写纸一直被评为出口免检产品,水泵厂的产品是全省水泵行业的佼佼者,受到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家用户的青睐。对于这些企业,县财政局重点扶持,年年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领导共同预测市场行情,确定技改项目。1986年,县财政局对水泵厂投资60万元,更新关键设备20余台(件),扩建、维修厂房2.3万平方米,使该厂经济效益自1986年以来连续几年蝉联全省同行业第一,并有两种产品荣获部优、6种产品获得省优和省优秀新产品称号。1988年该厂工业产值、实现税利分别达到403万元和67.2万元,比技改前的1985年分别增长了21.4%和44.6%。自1986年以来,县财政局共对全县18个企业的58个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扶持,使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到1988年,单县国营预算内9户工企企业就实现利润1092.7万元,比1987年增加653.5万元,增长36.76%。
(四)发展外向型经济,培植和拓展新财源。近年来,黎城县先后新建、扩建和扶持出口创汇企业11个,开发出口产品12种,硅铁、60克有光书写纸等产品远销印度、伊朗、沙特、南朝鲜、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8年,全县工业产品出口外贸总额达1900万元,占到全县工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30.3%,创外汇480多万美元。
三、向管理要效益,巩固“摘帽”成果
在多方筹集资金,明确投资重点,选准项目,重点扶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努力转变理财观念,向管理要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摘帽”项目资金管理。首先,改革财政专项基金使用办法,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从1985年开始,把过去的技改拨款改为贷款,企业和财政局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完成并取得经济效益后,经县财政局批准,可用新增利润归还;项目失败没有效益的,企业要用自有资金归还。其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变过去的项目确定后一次拨款为按计划、按进度分期拨款,并按期跟踪检查工程进度,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挪用资金搞其它非“摘帽”项目和资金用途不清的停止拨款。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搞好支帮促,多方为企业排忧解难。1986年,县化肥厂产品滞销,生产陷入低谷,随时都有倒闭的可能,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了一笔资金,用于县化肥厂转产,上麻纺项目。不到一年时间,该项目正式投产,每年可向国家提供税利40多万元。这样,既利用本地资源开发出一项新产品,又解决了县化肥厂的出路问题,同时麻袋产品可就地销售,粮食、外贸部门麻袋货源供应充足,节省了外购耗费。
三是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早在1983年,县财政局就借鉴农村改革经验,在预算内工业企业试行了单位产量工资含量包干的管理办法;1986年,又结合企业改革和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对企业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的办法;1987年底,又对60个工商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推行了以抵押承包为主要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局内部建立了“支、帮、促企业目标责任制”、并注重发挥财政驻厂员的作用,帮助企业科学管理,加强企业财务核算,积极推行“厂内银行”管理,并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努力降耗节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1988年,全县预算内工交企业生产尽管遇到电力、油料、资金不足、原材料涨价和化工产品严重短缺等困难,仍实现产值2969.4万元,比1987年增长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