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形势下,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关系,是保卫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的重要前提。它是关系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性问题。这是今夏在辽宁省兴城召开的我国首届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者的共识。现就这次会议的主要观点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
与会代表对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看法基本一致。
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大问题。前几年有人主张私有化,企图削弱国营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必须从国际上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物质技术基础,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以保卫我们的社会主义江山永不变色。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是保卫国有资产的前提条件。由于国有资产的边界不清,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只有通过所有权界定,明确哪些是国有资产,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轨道,才能贯彻落实和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保卫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损害的艰巨任务,切实保卫...
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形势下,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关系,是保卫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的重要前提。它是关系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性问题。这是今夏在辽宁省兴城召开的我国首届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者的共识。现就这次会议的主要观点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
与会代表对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看法基本一致。
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大问题。前几年有人主张私有化,企图削弱国营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必须从国际上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物质技术基础,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以保卫我们的社会主义江山永不变色。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是保卫国有资产的前提条件。由于国有资产的边界不清,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只有通过所有权界定,明确哪些是国有资产,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轨道,才能贯彻落实和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保卫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损害的艰巨任务,切实保卫国有资产。
搞好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也是深化改革的需要。经过1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经济发生很大变化,产生了多种经济成份、不同级次、多种形式的联合经济;企业拥有支配权的财力迅速增加,1989年企业各种留利达801.23亿元;出现了多种企业经营形式;国有资产涌现了多种形式的流动。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经济中的重大变化,国有资产的边界模糊成为日益突出的矛盾。因而,对国有资产所有权予以界定,已是推动改革深化的急迫要求。
所有权界定还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的基础。只有弄清财产归属,分清国有资产边界,才能明确管理的具体对象,实施国有资产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管理,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产权界定的定义和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对象、原则
(一)产权界定的定义问题
与会者认为,产权界定就是资产所有权归属关系的确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唐宗焜研究员的观点是,核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是产权界定的前提,但不等于产权界定。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的权能.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而国家又须通过授权一定的实体履行资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或用益等权能,才能实现其所有权。所以,国有资产在核定所有权归属后还有产权界定问题。
(二)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对象
与会者认为,界定对象可分三类:一是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二是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知识权、著作出版权、商誉权和专营权等。三是资源性资产。经济法专家姚庆辰教授称之为全部国土权(含领陆、领空、领海及依据国际法和惯例的管辖权、财产权)及其地下(海下)埋藏物、无主物、一切古迹文物的所有权。
(三)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原则
与会者认为,国有资产的定义是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或由国家资金投入、资产收益、接受馈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形态的资产。没有法律依据归个人、集体或外国政府、公民、法人所有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这个定义也是进行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基本原则。除此之外,还要遵循以下主要原则:1.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则;2.坚持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原则;3.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原则;4.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5.保持政策连续性、协调性原则;6.中外合资企业还要坚持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平等互利和参照国际惯例等原则。
三、对几个具体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国营企业留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多数同志认为,国营企业留利及其形成的资产归全民所有。主要理由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企业资金属全民所有制性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能得出归企业所有的结论;国营企业留利是国家投资收益的一部分,留给企业使用,不是所有权的让渡;如果归企业所有,国有资产的增值难以保全,从而动摇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
(二)关于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与会代表的基本看法是,我国现有集体企业的内涵已超出其初始定性的范畴,集体企业中存在大量国有资产,这些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政策性很强,除要遵循前面所述界定原则外,还须强调: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成分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杨素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