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山西省随着简政放权,搞活经济,地方机动财力增加,企业自有资金扩大,国家预算外资金逐年增多。这对于解决地方或单位在国家预算安排中照顾不到的一些必要的开支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外资金越滚越大,已失去其“作为预算资金的补充”这个原有意义。据有关资料反映,截至1988年底,山西省预算外资金达42亿元,已超过预算收入,而且这部分资金仍在迅速增长,超过预算收入增长的速度。其原因,一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有些部门和单位不按法规办事,巧立名目乱摊、乱挤成本,大幅度减少上交利税,化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二是社会上的各种赞助和摊派,都向企业伸手,专项费有增无减,企业负担加重了,国家预算收入也就自然减少了。三是有些部门和单位钻国家给予知青企业免税三年的特殊优惠政策的空子,把利大畅销货物,转移给知青厂、店,逃避税收,牟取暴利,坑了国家,肥了集体或个人。
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盲目性很大,浪费严重。山西省每年几十亿元的预算外资金,分散在全省各地,掌握在几万个企业和单位手中,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不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可...
近年来,山西省随着简政放权,搞活经济,地方机动财力增加,企业自有资金扩大,国家预算外资金逐年增多。这对于解决地方或单位在国家预算安排中照顾不到的一些必要的开支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外资金越滚越大,已失去其“作为预算资金的补充”这个原有意义。据有关资料反映,截至1988年底,山西省预算外资金达42亿元,已超过预算收入,而且这部分资金仍在迅速增长,超过预算收入增长的速度。其原因,一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有些部门和单位不按法规办事,巧立名目乱摊、乱挤成本,大幅度减少上交利税,化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二是社会上的各种赞助和摊派,都向企业伸手,专项费有增无减,企业负担加重了,国家预算收入也就自然减少了。三是有些部门和单位钻国家给予知青企业免税三年的特殊优惠政策的空子,把利大畅销货物,转移给知青厂、店,逃避税收,牟取暴利,坑了国家,肥了集体或个人。
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盲目性很大,浪费严重。山西省每年几十亿元的预算外资金,分散在全省各地,掌握在几万个企业和单位手中,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不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可以不受任何约束随意花用。因而有的乱上计划外项目,盲目重复建设,造成严重浪费;有的大搞楼堂馆所,追求高标准,讲排场;有些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发放奖金和搞福利等;甚至还有少数人竟不顾党纪国法,私设“小钱柜”,任意挥霍、私分等。这些都是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预算外资金分散在千家万户,形不成“拳头”,办不成大事,不少企业、单位乱花乱用。据反映,企业大修理基金、折旧基金真正用到设备更新上的,不到三分之一,其余均被挪作他用。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头绪繁多,条块交错,政出多门,执行不一,矛盾重重。有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有的项目以集资为名,由块块安排;有的不经审批自行处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从本身业务出发,任意搞筹资,搞摊派,扩大收费范围等等。由此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互争财权,扯皮现象层出不穷。
以上情况说明,对预算外资金由于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当前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很有必要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建议省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预算外资金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合法的予以保留,非法的予以取缔。加强管理,控制预算外资金任意扩张。
二、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种预算外资金的提留比例,收费标准,开支范围和标准,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执行;国家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要保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外资金的开支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审批;对于违反规定,靠挤、占、摊、挪、截留、隐瞒国家税利和私设“小钱柜”等手段,化预算内为预算外的资金,要一律上交财政。同时,必须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规,把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三、实行计划管理,搞好综合平衡。各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都要纳入综合财政信贷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以便加强对社会财力的引导。根据预算外资金的特点,有些项目应实行指令性计划,如经批准自筹基建的项目、按规定专款专用的项目等。此外,对预算外资金也应建立预决算报告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在向上级和人大报告预决算执行情况时,应把预算外资金的执行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便由上级和人大认真审定,保证管好用好这笔巨额资金。
四、引导投资方向,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可实行产业倾斜政策,引导预算外资金投入到国家急需并有战略意义的骨干产业(如煤、电、运)中去,推动投资结构趋向合理。对骨干产业的投资可实行高投入、低税赋的投资税收政策;对那些赚钱虽多,但不符合投资方向的小卷烟厂、小酒厂、小棉纺厂等行业,不论由谁投资,均实行高税赋政策。
五、实行投资专业化管理。实践证明,自筹资金(预算外资金)分散由各专业银行管理,弊多利少,往往形成资金分散,财力浪费,党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不易贯彻。为此,应当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银行经营专业化制度。各部门、各企业和各单位拟兴建各类工程需要的自筹资金(绝大部分是预算外资金),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提前半年将款转存建设银行,先存后用,由建设银行按规定监督拨款,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