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财政信用工作,是在1983年上半年全国开展对1982年预算外资金一次性调查的基础上起步的。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合理调度“专户储存”中的间歇资金和财政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以及城建项目资金的时间差等等,按照“拾遗补缺,填平补齐,重点扶持,促进生产”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投资少、效益高的技术进步,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和人民生活急需产品的短、平、快小项目上,截至1988年10月底,我们综合计划科累计发放财政信用周转金贷款1.58亿元,共支持了339个项目。现在绝大部分项目已经投产见效,还清了贷款。经调查,所支持的项目完工投产后,年增产值6.5亿元,新增税利1.2亿元。在我们扶持的单位中,被省、市政府命名为明星企业、先进集体、文明村的有10家;厂长经理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农民企业家和省市劳动模范的有8人;企业产品被评为部、省优名特产品的有8家;发展两头在外有出口创汇产品的有8家;税利增长在50%以上和连续三年翻番的有10家。
我们徐州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开展财政信用的做法是,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办法,从信息收集,到调研立项;从资金筹集,到资金投放;从项目实施,到信息反馈;从完工验收,到贷款回收;从建卡立档,到效益回访;从选定基点,到组织交流等等;都有一系列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具体说:一是适量适度筹措资金。在筹措资金时,坚持两条原则,即财力的可能性;需要的合理性。二是约法三章,坚持四不贷:不贷长官意志项目,不贷人情面子款;不贷物质利益款;不贷酒肉吃喝款。三是在选项目时,实行四个优先:先进企业,名、特、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市场短线产品优先;技改项目,设备更新,技术进步优先;短、平、快拾遗补缺项目,当年立项,当年交付使用,当年投产见效,当年收回投资的项目优先;财政信用联系基点信得过的用户,暂时资金缺乏的优先。四是坚持把好五个关口:立项关;施工执照关;自有资金或配套资金落实关;施工合同订货协议关,有县(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担保关。五是推行项目责任制,奖罚分明,对守信用者提前归还贷款减半收息,对不守信用者逾期还款加倍收息。六是工作程序规范化。在推行项目责任制的同时,我们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工作程序:有十个方面,即收集信息,多方面;调查研究,到现场;论证立项,有依据;筹资投放,多渠道;签约拨款,守信用;情况反馈,抓协调;完工验收,报决算;建卡立档,选基点;效益回访,填年报;总结交流,互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