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唐纪文 高文娇 胡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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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营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其利益关系明确、政策透明度高、可操作性强,近两年来在湖北省得到迅速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调动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据统计,1987年,我省承包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37%,上交利润增长30%,企业留利增长30%;1988年1至10月份,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3%,上交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2%,企业留利比上年同期增长56%。实践证明,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现阶段解放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但是,从我省国营工业企业承包的情况看,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承包制本身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与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其他改革不配套也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要在深化经济改革中:认真抓好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完善、配套和发展。
一、要认真研究承包企业实现利润与上交利润比例失衡的原因,正确合理地调整承包企业上缴任务
正确地核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是搞好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关键。目前.在确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时,一般是以第二步利改税规定的所得税率为依据。从湖北省国营工业承包企业看,上交利润与其实...
国营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其利益关系明确、政策透明度高、可操作性强,近两年来在湖北省得到迅速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调动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据统计,1987年,我省承包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37%,上交利润增长30%,企业留利增长30%;1988年1至10月份,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3%,上交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2%,企业留利比上年同期增长56%。实践证明,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现阶段解放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但是,从我省国营工业企业承包的情况看,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承包制本身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与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其他改革不配套也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要在深化经济改革中:认真抓好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完善、配套和发展。
一、要认真研究承包企业实现利润与上交利润比例失衡的原因,正确合理地调整承包企业上缴任务
正确地核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是搞好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关键。目前.在确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时,一般是以第二步利改税规定的所得税率为依据。从湖北省国营工业承包企业看,上交利润与其实现利润之间的比例头一年是适当的。但是,由于企业承包以后客观原因的变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上交利润与其实现利润之间的比例不那么适当,其实现利润多而上交利润少,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承包时有关部门故意压低企业承包上交基数,造成企业利润留得多,交得少;二是承包后市场变畅、物价上升,形成企业利润增加,而上交利润因基数包死,比例相应缩小;三是产品指令性计划减少和税率降低,使承包企业利润增长较大,而承包上交基数显得过小。
(一)关于承包时压低上交利润基数及其解决办法。由于目前的发包方是由财政和其他几个部门共同代表的,有的部门不是从财政多收,企业多留角度出发,而是更多地站在企业局部利益上,形成财政一方“孤掌难鸣”;有的地方甚至不通过财政部门就确定了企业上交基数。如我省某市去年在确定承包企业上交基数时.有关部门和企业一起坚持要减让基数。这个市先承包的16户企业,1987年承包上交利润基数比1986年实际上交利润下降14.3%。当然,并不是说对所有承包企业都不能减让基数,而应该从实际出发,该减的就减,该增的要增,增减要合理。现在的问题是不该让减基数的也减了,从而影响了财政收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第一,要明确发包主体资格的代表者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代表国家对国营企业进行发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干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发包工作。这样,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排除其他部门和单位与企业一道要求压低承包基数的弊端。第二,要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实行招标承包。企业的标底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商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发标、定标,选定揭标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二)关于产品价格变动使承包企业利润波动及其调整办法。一个时期以来,商品价格变化较快,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加大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产品涨价增加了企业盈利。由于物价的变化,利润在不同企业之间发生了转移,使得一些原材料工业企业靠涨价取得很多利润;同时,也使得一些加工工业企业非因经营失误而出现利润大幅度下降。结果使一部分企业由于价格因素得了好处,财政却不能多收;一部分企业由于价格因素造成损失,上交财政的任务又不能减少。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促进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实行“包死基数,剔除影响”的办法。即原企业承包基数不变,年终承包清算时,应增减当年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价上涨和产品价格变动因素。对于原材料价格未变动而产品涨价的企业,其产品涨价利润应全部上交财政;对企业因原材料涨价而产品价格未变动所减少的利润,由财政对企业作一次性减免:对原材料、产品价格都上涨的,应分别计算,作增减调整之后,该上交的要上交,该抵补的予以减免。由于价格变动是正常现象,考虑到企业的消化能力,当年进厂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10%以内的不考虑剔除,由企业消化,超过10%以上的部分才予调减。
(三)关于承包企业产品指令性计划和税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及其调整办法。目前实行价格“双轨制”,承包企业计划外自销产品的销价明显高于计划内的产品销价.国家减少企业产品销售指令性计划而增加企业自销量时,应按照计划减少量及其差价计算适当增加企业承包上交利润基数;反之,国家增加企业产品销售指令性计划时,应依据计划增加量及其差价适当减少企业承包上交利润基数。至于国家税率调整,要先根据调整后的税率和承包前适用的税率计算出企业增减的利润额,然后再确定增减承包企业上交利润基数。
二、要认真研究解决承包企业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企业承包的基本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从目前情况看,承包企业超收多留易于兑现,而欠收自补很难做到。这种包盈不包亏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承包的法律效果,也影响了财政收入。我省某钢铁厂,1987年承包上交任务2047万元,由于当年企业利润大幅度下降,合同兑现率仅5.9%。1987年,我省未完成承包上交任务的企业,多数是挂帐,只有少数实现了自补,从而影响了当年财政收入。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除目前采用的用企业自有资金弥补和用以后年度留利弥补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建立全员风险基金制度。承包企业从职工每月的工资和奖金中提取一定的资金,用来建立全员承包风险基金。按月提取,年终结算。如果当年包盈,原数退给职工;如果当年包亏.用以抵补。当然,这样提取的风险基金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还是难以负亏的。但它的真正意义不仅在于增加负亏资金来源,而更重要的则是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它把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联系起来,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企业亏损的因素。(2)企业承包合同应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用企业留利建立企业承包风险准备金。按年提取,存入银行,专项用于弥补欠交税利。(3)从长远看,可以设想在保险机构开办承包企业保险业务。
三、要认真纠正当前承包企业存在的短期化行为和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倾向,培植企业的发展后劲
企业承包以后,一部分企业对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表现出很大的冷漠,而热衷于竭泽而渔,用拼设备、拼消耗、吃老本的办法追求企业的近期利益和职工分配的高水平。据统计,1987年我省承包企业税后留利,按核定比例生产发展基金应有26614万元,实际只提留23043万元;而同期税后利润用于职工消费的资金,按比例核定是17743万元,实际用了21314万元,超过核定数的20%以上。这些超支的消费基金.大部分是挤占了生产发展基金或企业流动资金。解决这个问题应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严格核定承包企业五项或三项基金的比例。无论什么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都应占企业税后留利的50%以上。由银行监督企业执行。其次,承包合同中应确定企业在承包期间固定资产保值要求和自我流动资金增值额度,并规定企业承包期内固定资产的投入方向和发展水平。承包期满后进行审计。
四、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推进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整顿经济秩序,增强承包企业遵纪守法观念,防止和克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承包后,一部分企业不按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乱摊成本,乱列费用较为普遍,有的企业还搞虚盈实亏。1988年我省有关部门对61户承包企业进行审计,其中存在违纪问题的有46户,违纪面达75%,违纪金额2389万元。因此,在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必须把整顿经济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三大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计法》及《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特别是要加强对承包人的教育,提高承包人对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政法规的自觉性,支持财会人员按照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办事,正确进行财务核算;要加强财政及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特别是要坚持并搞好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违纪金额,严格按有关规定上交财政;建议实行企业财务干部“一条线”管理,把企业财务干部的各种关系由企业管理转为财政部门管理,以有利于企业财务干部正确地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
要积极抓紧企业外部配套改革,为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从当前承包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应着重研究搞好三个方面的配套改革。一要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企业的自主权。一方面,对目前国家已经扩大给企业的自主权要由有关部门全部放给企业,尤其是对《企业法》规定的企业各项权力要全部真正落实,不能截留。另一方面,还要根据企业的需要,逐步扩大和下放其他一些权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当前,特别重要的是要继续扩大和落实企业的人事权、经营权和分配权等权力。二要改变目前政策性“开口子”过多的状况,合理确定支出渠道。三要坚决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目前的乱摊派乱收费使承包企业增加的留利“得而复失”,影响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实行各级政府制止乱摊派乱收费责任制,哪个地方发生这种行为,应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与此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制止向企业摊派》的条例精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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