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最近从全国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在“七五”期间,每年从乡镇企业增长的税收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安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措施,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粮食产量。据统计,到1987年底,这项资金已分配到全国848个县(市),占全国总县(市)数的38.7%。三年来,为管好用好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各地基本上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门领导机构,精心制订规划,统一分配资金,统一部署和统一组织实施能使本地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各个建设项目。各地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安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从而对改善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条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单位的服务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到1987年底,各地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新建小型水库641座,水库续建配套6421座,水库除险4192座,打井8.1万眼,共新增灌溉面积2678万亩,同时,推广农业先进技术2.03万项次,提供粮食优良品种6.42亿斤,添建小型化验室21.8万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11.2万台件,建设晒场99.4万平方米,培训农业技术人员770.4万人次,新开垦荒地62.9万亩。此外,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还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据对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1986年至1988年,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引导下,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2.5亿元(不包括投工投劳),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对1985年全国粮食减产后产量的回升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86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7830亿斤,1987年又上升到8094亿斤,两年共比1985年增产粮食760亿斤。
在这次会议上,各地代表总结交流了财政部门管好用好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和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开展科技有偿服务的经验。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各地的主要经验是:(1)合理确定投资对象。为从根本上保证资金投入卓有成效,各地在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各地县的粮食生产潜力和生产条件等情况,确定资金投放对象。如河北省将竞争机制引入资金分配,通过招标办法确定粮食生产基地县,保证了资金的正确投放。(2)集中资金,重点投放。各地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集中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性问题,普遍将投放重点放在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等关键性项目上。(3)严格选项,择优扶持。项目选择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各地在项目的审定上,普遍遵循“以效益定项目”的原则,重视可行性研究。如辽宁省把项目的可行性作为审定项目的主要依据,对投资少、见效快,对发展粮食生产有直接作用,集体、个人自筹资金落实,建设单位准备工作充分的项目优先扶持。(4)落实责任,跟踪检查。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各地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如江苏省普遍落实了项目责任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受援单位各方在项目建设中的责任,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都建立了检查控制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此外,为增加资金投入,各地充分发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吸引集体、个人资金,实行全方位投入。许多地区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还实行了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办法,壮大了资金力量。
这次会议是财政部农业财务司在安徽省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时,财政部农业财务司副司长吴坤龙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指出;财政部门一定要立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全局,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紧迫感,从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入手,切实加强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这项资金真正落实,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目的,为我国粮食生产攀登新台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他还强调;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开展科技有偿服务,增强其自身发展活力,从而达到迅速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