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通化市现有5个国营农作物原(良)种场,由于生产规模小、家底薄、经营单一,长期亏损。在“六五”期间,5个原(良)种场共生产原(良)种452.5万斤,财政补贴123.5万元,平均每斤种子财政补贴0.273元;除财政补贴外,5个原(良)种场还亏损116.2万元,平均每个场一年亏损4.6万元。
近两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通化市国营原(良)种场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提高生产效益,发展商品生产,搞活经营管理,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
一、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化市国营原(良)种场普遍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但由于不够完善,收效不大。1987年,各原(良)种场在总结了前几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一是稳定职工承包土地责任制,合理调整承包指标,兼顾国家、场、职工三者利益,办好家庭农场,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调整承包项目,改变承包方式。根据生产项目的特点及盈利情况,改原(良)种场统一承包经营为职工个人承包或专业承包。例如,通化县原种场将盈利较大的养鹿生产改为专业承包,1987年仅此一项就比1986年多收入2...
吉林省通化市现有5个国营农作物原(良)种场,由于生产规模小、家底薄、经营单一,长期亏损。在“六五”期间,5个原(良)种场共生产原(良)种452.5万斤,财政补贴123.5万元,平均每斤种子财政补贴0.273元;除财政补贴外,5个原(良)种场还亏损116.2万元,平均每个场一年亏损4.6万元。
近两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通化市国营原(良)种场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提高生产效益,发展商品生产,搞活经营管理,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
一、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化市国营原(良)种场普遍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但由于不够完善,收效不大。1987年,各原(良)种场在总结了前几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一是稳定职工承包土地责任制,合理调整承包指标,兼顾国家、场、职工三者利益,办好家庭农场,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调整承包项目,改变承包方式。根据生产项目的特点及盈利情况,改原(良)种场统一承包经营为职工个人承包或专业承包。例如,通化县原种场将盈利较大的养鹿生产改为专业承包,1987年仅此一项就比1986年多收入2万元。集安县原种场将全场划分为种子生产、科学试验、葡萄生产、蔬菜生产等几个专业组,实行专业承包,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7年该场盈利5.2万元(不包括财政补贴),扭转了连年亏损的局面。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扭亏增盈责任制。为了把扭亏增盈工作落到实处,1987年,在调查研究与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化市农业局与全市各原(良)种场签订了扭亏增盈责任书,明确了以场为单位实现全行业扭亏,并盈利4200元的目标。原(良)种场全面完成扭亏增盈指标,市农业局、财政局和县主管部门给予原(良)种场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完不成扭亏增盈指标,扣罚场长全年工资额的3%。扭亏增盈责任制的落实,增强了各原(良)种场抓扭亏增盈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按月、按季研究分析扭亏增盈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扭亏增盈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1987年通化市5个原(良)种场做到了以场为单位全行业扭亏。
二、一业为主,提高生产效益。通化市各原(良)种场普遍存在建场规模小、生产能力差、良种商品率低的问题。全市5个原(良)种场平均每场仅有653.8亩耕地,最少的只有420亩。为了更好地发挥原(良)种场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作用,提高制种效益,各场千方百计地扩大良种的生产能力。一是在现有耕地中尽量多安排一些种子田,1987年全市各原(良)种场共安排种子播种面积1385亩,占耕地面积的42.4%,比1986年增加38.5%。二是开垦改造水田,扩大繁育良种的能力。1987年梅河口市良种场开垦改造水田75亩,加上原有水田,当年安排水稻良种面积130亩,扭转了该场多年来不能生产水稻良种的局面。三是以场带户,积极开展外繁活动。柳河县原种场在本场耕地少的情况下,除在本场安排184亩良种生产外,又在本县砬门乡等地实行以场带户,繁育玉米、大豆等种子60多万斤。1987年,通化县各原(良)种场共生产原(良)种109万斤,比1986年增加45.3%。
三、搞活经营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化市各原(良)种场为了尽快改变长期亏损的局面,把财政部门为扶持生产而拨付的无偿投资和支农周转金都与本场的扭亏增盈挂起钩来,即把财政的投资和借款都用在扭亏增盈效果好的项目上,对效益差的项目不投放资金。1987年在财政部门扶持下,全市原(良)种场新上种养业和工副业生产项目14个,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促进各场的扭亏增盈和增强发展后劲打下了基础。梅河口市良种场利用现有房屋饲养肉鸡3万只,盈利1.5万元,又利用鸡粪发展山葡萄35亩。集安县原种场利用当地良好的自然条件,发展了28号葡萄、草莓、蔬菜等生产,新增产值8万元,盈利1.2万元。各原(良)种场还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对种子的销售经营,采取在纳入县(市)种子公司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完成种子公司包销任务外的部分由各场自行销售,进一步增强了各原(良)种场的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