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起步较早,从1983年起,全省在利改税基础上实行了目标管理承包办法。1987年,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又按照全国省长会议精神,在全省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目前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已有99.5%实行了承包经营。
吉林省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经济效果显著,连续五年保持了产值、销售、实现利税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据统计,1983年至1986年,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1.2%,实现利税递增15.7%,财政收入递增18.5%。1987年,总产值、实现利税和财政收入又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6.1%,33.7%和16.1%。百元销售收入利税率也由1977年的全国倒数第六位跃居全国第六位。
先算帐后承包,搞好承包总体设计
吉林省有大中型企业384户,占全省预算内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但盈利额却占全省的四分之三左右。抓好大中型企业的承包是推行承包制的关键。为此,他们总结了前几年实行目标管理的经验,从全省经济状况出发,提出了“稳住大企业,扶持重点企业,放开小企业,狠抓亏损企业”的总体设计。
所谓“稳住大企业”,就是对大型企业采取不同形式的递增包干办法,既保上缴,又保技术改造。比如对两户年创利税近亿元的吉林铁合金厂和碳素厂,确定在“七五”期间的承包目标是,以1986年实际上缴利润为基数,每年递增15%;同时,采取一些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资金。
所谓“扶持重点企业”,就是对生产短缺原材料的企业,实行上缴利润包干,超收部分通过财政列支渠道,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用于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增产短线产品,调整产品结构。
所谓“放开小企业”,就是对小型企业普遍实行承包(包括招聘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使其在几年内有较大发展。
所谓“狠抓亏损企业”,就是对亏损企业分清亏损原因,分类排队,采取不同的承包政策,促使其尽快扭亏为盈。
各级领导按照这个总体设计,抓紧企业承包工作。一些重点大户的发包,都由省长亲自参加审定实施方案和承包目标,经过省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由财政厅长出面与承包方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在推行承包制过程中,坚持搞好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承包方案顺利实施。由于承包布局合理,工作细致扎实,使承包落到了实处,经济效益也很显著。1987年核定全省预算内承包企业上缴利润目标,比1986年实际上缴数增长8.1%;而这一年实际上缴利润分别比目标利润和基期利润增加28.1%和38.6%返还企业的利润分别占超目标利润和当年新增利润的80%和60%左右。
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审计制,把企业承包同厂长任期目标结合起来,建立招聘任用和解聘辞退的人事制度,制定科学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
二是划小核算单位,实行职工优化组合,把企业承包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同时推行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等办法,理顺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三是建立“厂内银行”,把银行的监督、控制、信贷、结算机制引进企业。现在全省98%的预算内企业都建立了“厂内银行”,其中多数企业已形成了以承包为主要内容,以“厂内银行”为控制、考核手段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半成品转移、提供劳务等,都实行买卖关系,“银行”以“货币”的形式对各核算单位的资金活动和承包指标进行控制和考核,并据此实行奖惩。厂内银行的建立使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检测、计划价格、班组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都得到了改善和加强。长春衬衫厂实行承包目标分解、层层落实和由“厂内银行”进行考核、控制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成效。该厂1987年目标利润为32万元,年终实际上缴利润50万元,超承包目标57%,并按承包合同兑现超收分成18万元。
搞好配套改革
四平市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们针对目前价格体系不合理、市场机制不健全等给企业承包造成的困难,要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搞好配套改革,为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积极创造外部条件。如推广石家庄建立生产资料市场的经验,把实行计划内外同一价格销售的范围扩大到钢材、有色金属、炉料和部分化工原料,缓解供求矛盾;完善科技市场,组织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为企业聘请技术顾问和约请技术咨询,促进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开发资金市场,建立金融合作社、经济开发中心和信托公司;大力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实现企业优化组合,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等等。吉林省各级财政努力为企业承包创造外部条件,拓宽财政信用渠道,积极为企业筹措技术改造资金。去年省财政厅所属经济开发公司发放的各种技措贷款达4.3亿元,其中用于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改资金为2.1亿元;此外,省财政还建立了新产品开发基金和扭亏增盈基金,扶持亏损企业和微利企业等开发新产品,改造旧工艺,促其扭亏增盈。四平市税务局去年制定了420多项促产增收项目,积极开展“支、帮、促”活动。
实事求是地处理承包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吉林省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坚持了以利改税为基础、实行自费改革和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原则。坚持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企业超目标越多,得到的好处越多,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必须用自有资金补足。
实事求是地处理承包经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是吉林省企业承包制获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他们为使企业承包任务确定得合情合理,坚持实事求是地分析与承包任务相关的因素和影响,既充分考虑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技改项目投产、产品价格浮动以及扭亏增盈等增收因素,也考虑原材料涨价、产品销路变化以及处理遗留问题等对企业盈利的影响。对有些问题的看法一时争议较大,基数难以定准的企业,可以继续执行利改税办法;对原材料提价而产品不提价的企业,要适当考虑企业的消耗指标是否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如果达到了的,在计算分成时就应予以照顾;对于产品价格提高幅度较大而原材料价格也相应提高的企业,计算企业分成比例时,要权衡考虑两方面的因素。调整对承包目标有影响的客观因素,一般采取“动额不动率”的办法,即在不调整承包基数和递增包干比例的前提下,在计算超目标分成时,直接把允许调整的客观因素考虑进去。
1988年吉林省正从五个方面深化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纵包到底,横包到边”,工业企业承包到机台,商业企业承包到柜台;二是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完善承包和招标工作;三是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防止以包代管;四是通过互相承包、租赁、参股、发展横向联合,实现企业优化组合;五是积极探索承包制与股份制相融合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