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在有关部门的报告上批示:财政必须严格按预算办事;今后动用中央预备费,要经国务院有关会议讨论批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表明了中央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审慎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指示精神,对于严肃预算管理,平衡国家财政,促进改革深化和经济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从财力分配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宏观控制的重要工具。国家根据每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编制年度预算,有计划地集中和使用一部分国民收入。国家预算能否圆满实现,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能否圆满实现。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新旧体制转换和第二步经济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要加快和深化,国民经济要稳定协调地发展。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要矛盾之一,就是资金严重短缺。近年来,国家在安排预算时不得不打一定数量的赤字,然后统筹考虑,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尽力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以保证改革和建设的资金需要。这样安排下来的预算,各方面都绷得很紧,执行时尤其需要谨慎稳妥,顾全大局,积极而有成效地克服遇到的一些困难。否则,“牵一发动全身”,一个方面或一个环节突破预算,就会妨碍国家财力有计划的平衡分配,干扰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实现。
从今年前五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虽比去年同期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支出的增长幅度更大。要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必须严格按预算办事。
严格按预算办事,就要认真执行财政收入计划,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保证完成或超额完成收入任务。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很重,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预算安排的收入指标,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和规章制度,加强财税征收入库工作。对于这两年采取的新的增收措施,要认真付诸实施,并保证取得预期的实效。目前,财政收入方面的“跑、冒、滴、漏”现象仍很严重,随意减税免税,偷漏税收,截留利润,虚报亏损,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区还人为地制造“收入滑坡”现象。这些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加强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为实现国家的预算收入多作贡献。
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就要认真加强支出管理。目前,财政支出盘子过大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追加支出的呼声也还很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财政、信贷收紧的方针,严格支出管理,不开新的增支口子,年终不得突破支出指标。支出管理的重点是基本建设支出和行政经费。要重点压缩地方自筹基建投资,使之控制在国家下达的预算指标之内。继续实行本年自筹基建突破指标部分不列当年决算,并在下年预算中相应扣除的办法。对修建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基建支出,更要严加控制。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国务院决定停缓建33个在京楼堂馆所项目的精神,对本地的楼堂馆所项目进行严格清理,该缓建的缓建,该停建的停建,大力节减不必必要的基建支出。行政经费连年突破预算,社会集团购买力大幅度增长,不仅浪费了大量资金,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行政经费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重要意义,结合机构调整,控制人员编制,重新核定经费指标,完善行政经费包干办法,严厉控制高档消费品购置,节减会议费、差旅费等各项经费,确保行政经费不突破预算。
应该承认,由于我们国度大,经济情况复杂,加之正在进行新旧体制转换,预算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这就要求,对待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审慎处理。对于能够推迟的减收增支事项,应尽量推迟,留待下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对于非办不可的事情,属于减少财政收入的,应另辟财源,增加新的收入,以盈补亏;属于增加财政支出的,应该尽可能调整支出结构或动用预备费解决。动用预备费必须严格掌握,按规定程序办事,不能把这项本来是用作解决自然灾害等意想不到的问题的后备资金,作为随意追加支出的资金来源,同时在时间上也不宜过早动用。总之,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增收可以相应增支,减收必须相应减支,不得影响财政平衡或扩大预算收支差额。
以上是就当务之急来说的。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办事,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因此,从根本上说,还必须更新旧的预算管理观念,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使预算的确立和执行等都有法可依,建立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设有预算法,对预算的编制、审议、批准、执行、调整和决算审计等程序作出法律规定,进行硬性约束。预算一经审议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审议批准,任何人无权调整预算。我国正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预算管理方面的法制建设尚处于薄弱环节。今后,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的预算立法经验,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预算法规,以期把预算管理纳入正常的稳定的法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