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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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县自开征耕地占用税到今年3月底,全县已实征耕地占用税款44万元,占应征税额的96.9%。我县耕地占用税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成绩,除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纳税宣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做好耕地占用税基础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一项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重从征收工作的基础抓起,在征收管理上下功夫。
一、加强机构建设,培训征收人员,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了使耕地占用税的开征工作迅速走上正轨,1987年9月,我们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迅速组建了农税机构,县局成立了农业税征收管理股,配备专门办事员3人,一人抓联系兼会计,一人抓票证管理兼审计,一人抓农税政策研究和政策检查。全县22个乡镇相应地配备了农税会计和农税专管员,达到大乡镇2至3个专管员,小乡镇1至2个专管员,使每个乡财政所都有一个农税干部负责抓耕地占用税工作。同时,我们对全县农税干部和农村代征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具体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第一,专业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去年9月中旬,我们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自...
我县自开征耕地占用税到今年3月底,全县已实征耕地占用税款44万元,占应征税额的96.9%。我县耕地占用税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成绩,除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纳税宣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做好耕地占用税基础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一项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重从征收工作的基础抓起,在征收管理上下功夫。
一、加强机构建设,培训征收人员,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了使耕地占用税的开征工作迅速走上正轨,1987年9月,我们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迅速组建了农税机构,县局成立了农业税征收管理股,配备专门办事员3人,一人抓联系兼会计,一人抓票证管理兼审计,一人抓农税政策研究和政策检查。全县22个乡镇相应地配备了农税会计和农税专管员,达到大乡镇2至3个专管员,小乡镇1至2个专管员,使每个乡财政所都有一个农税干部负责抓耕地占用税工作。同时,我们对全县农税干部和农村代征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具体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第一,专业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去年9月中旬,我们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自己编写讲义,对全县农税干部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耕地占用税业务培训。10月底,我们又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全县22个乡镇的农税会计进行耕地占用税基础业务知识现场练兵。会上,我们将自己编写的《耕地占用税业务工作要点》和《耕地占用税业务报表说明》,分发到每一个会计的手中,并结合月底票证报审和报表填制,对照《要点》和《说明》,互审、互查、互帮、互学,发现问题,当场纠正,使他们明确对在哪里,错在哪里。第二,县级培训和乡级培训相结合。我们在做好县级培训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乡(镇)财政所抓好专管员业务基础知识培训,重点从正确掌握政策和票证的领发、填制、缴销和税款的报解等方面入手,全县22个乡(镇)普遍对耕地占用税专管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农税干部队伍的思想、政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地提高,一般达到了“两懂五能七会”,即懂政策、懂业务;能解答有关税收政策,能分清国家、集体、个人三种不同类型的占地对象,能区别减免税范围,能审查征地程序是否齐全,能开票征收;会识图,会换算面积,会计算税款,会结算,会记帐,会报解,会求平均税额。
二、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耕地占用税全面开征后,由于各项制度没健全,办法没跟上,在实际工作中,给征收人员执行政策带来了不少困难,在征收管理上出现了不少漏洞。针对征收管理出现的问题,我们从实际出发,建立了以下几项制度。
1、税政管理制度。在税政管理制度上给干部规定了五不准,即:不准乱开减免税口子,不准收受贿赂,不准收人情税,不准营私舞弊,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税额标准。对违背政策,丧失原则的税收人员轻者通报批评,重者按《违反财政法规暂行处罚条例》论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建立健全了耕地占用税票证管理制度。包括票证的领发制度,票证保管制度,票证使用制度,票证长短损失制度,票证缴销制度,票证查库制度,票证审核制度,税款征收入库制度,票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度。与此相适应,县局也建立了票证内部审计制度。使我县耕地占用税的票证管理工作迅速走上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有效地促进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建立政策检查、监督制度。县局专门配备了耕地占用税政策检查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的征收人员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政策检查人员到我县九集镇进行政策检查时,发现六十年代由于修建石门水库而搬迁到该镇居住的水库移民正在建房,征收人员以他们是水库移民的理由,给这些建房户予以免税。政策检查人员当即指出了这一错误,并和征收人员一起深入到这些建房户的家里讲解政策,引导他们划清政策界限,讲清政策后,这些建房的水库移民乐意地补交了税款。
三、抓好试点,用典型推动工作。为了使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迅速在全县铺开,去年10月份,我们选择了占地比较多的城关镇进行了为期30天的征收工作试点。用点上取得的经验指导全县工作。组织财政部门、镇政府、县土地管理局、镇土地管理站六人联合清收专班,集中力量向“钉子户”收税,全面铺开抓落实。采取“先讲政策,后收税款,限定时间,过期罚款”的方法,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耕地占用税的有关政策。做到“不乱开减免税口子,不照顾面子。”县建行、城建局、企业局、民政局、造纸厂等单位占用耕地4949平方米,未办征地手续,清收专班先后三次到这些单位进行政策宣传,促使他们迅速办了证。并按限定的时间交纳了耕地占用税。该镇剪子沟村二组有一户农民建房占用菜地84平方米,拒不交税,原因是占自己的自留地,清收专班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做该户的工作,并讲明耕地属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每个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该户很快交纳耕地占用税294元。在他的带动下,全镇有17户建房户主动到财政所补交了税款,在试点期间,仅一个月时间城关镇就征收耕地占用税13.5万元。县局迅速通报了城关镇的做法,促进了全县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
四、领导上阵抓重点,干部齐心抓征收。我们遵照湖北省耕地占用税紧急电话会议精神,把清收耕地占用税工作纳入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重点内容,边清查边征收。对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出现的“重点户”,“难办户”,县局专门成立了“抓重点,攻难户”领导小组。我县武安镇工业比较发达,是全县1987年征用耕地大户,由于征收耕地占用税影响了厂矿利益,出现了一些软拖硬抗不交耕地占用税的单位。局领导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带领工作组深入征收第一线,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对有资金、不交税的单位,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有关规定,采取硬性措施,强制征收;对资金无来源,税款无法交的单位,结合“双增双节”运动采取从企业内部挖潜,提高效率,组织收入征收。通过采取以上两条措施,共帮助该镇清查督收税款5万余元。五、加强部门配合,保证税款及时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工作全面铺开后,由于财政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工作关系的协调、衔接上缺乏完备的制度,给征收工作加大了难度,影响了耕地占用税的及时征收入库。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和土地管理局协调配合,工作上相互协作,相互促进。
一是建立工作协作制度。去年10月份,我们和土地管理局两家联合下发了《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文件是财政机关依法纳税的依据,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主动配合财政部门抓征收工作,在批准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后,应及时通知当地财政部门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征收机关的纳税收据或减免税通知单方可划拨用地,否则不得划拨用地。明确土地管理部门上报批准耕地占用的报表,必须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一份,保证土地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数字的一致性。明确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目的和意义,土地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以便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共同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和土地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财政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联合办公制度,严格依照征税程序办事,促进税款的及时征收入库。为了解决征税机关和纳税对象脱节的问题,我们和土地管理部门一起在全县实行了两家“集中”办公制度,规定每月1日、15日和25日为手续审批时间,每次两家集中办公两天,由土地管理员负责审批颁发土地使用证,财政所农税会计负责征收税款。由于这个办法使征收机关和纳税对象直接见面,加强了财政部门对纳税人的监督和按制,促进了应征税款的及时征收入库。我县安集镇财政所和土地管理站在实施这个办法的过程中,采取了“先纳税,后办证,再检查”的措施,对凡是申请占用荒地、坡地、空闲地的单位和个人,首先按照纳税程序给其办理土地使用证,然后财政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这些占地户实行跟踪检查,对发现批劣占好、批少占多、不批就占和把应税占地范围谎报成非纳税占地范围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政策规定从严制裁,从而堵塞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和土地管理上的漏洞。该镇应用这种方法,查出了5起采取欺骗手段,占用耕地谎报荒山、坡地的典型案例,应税面积412平方米,都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在全镇群众中震动很大,有12户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耕地,不想交税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到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并补交耕地占用税6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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