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下半年起,国内化工行业出现“销售奇好,原料奇缺”的局面,上海化工行业尤为突出。由于化工产品具有配套性强和生产链状结构的特点,基础原料出现短缺,势必影响到一系列后序产品的生产和大批企业的经济效益。基此情况上海市财税三分局在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中,加强调查研究,敢于探索,改以往就户促产的老办法为;围绕主要紧俏产品,在一个行业,甚至跨行业、跨系统。从生产原料到加工产品,平衡协调组织“一条龙”增产。如本市化工、轻工等部分企业增产塑料制品受到原料——聚氯乙烯供应的制约,而聚氯乙烯增产又受到原料——电石供应的限制。为此,三分局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焦炭——电石——聚氯乙烯——电缆料——塑料制品的“一条龙”增产方案:由上海吴淞化工厂增产计划外电石2500吨供应上海天原化工厂,以加工增产聚氯乙烯2000吨,天原化工厂再将增产的一部分聚氯乙烯给上海化工厂增产电缆料粒子,以满足上海电缆厂生产之需,另一部分供应二轻局塑料行业,以增产塑料制品。在企业主管部门配合下,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平衡协调,这一方案已付诸实施,预计可增加产值3072万元,增加财政收入633万元(不包括上海电缆厂)。在这项工作中,三分局的主要做法是:
1.运用财政特定目标奖。抓“龙头”原料增产。三分局在财源调查过程中,通过对企业供、产、销等经济信息的综合分析,找出矛盾所在,然后抓住“龙头”原料,运用财政特定目标奖,促进原料生产企业增产,从而保证后道深加工企业的增产的原料需要。如吴淞化工厂,生产电石利润低,劳动强度又大,企业不愿增产。三分局对该企业实行财政特定目标奖,实现超产目标。由地方机动财力每吨奖励30元,从而提高了企业增产积极性,达到一户增产带动一批企业增产增收的效果。
2.协调平衡,汇集成龙。三分局根据化工生产特点,从解决最终产品增产问题着眼,追朔到最初原料生产企业,经过协调平衡,汇集串连等工作使有关企业结成相互衔接的增产“一条龙”,并将这些企业计划外增产的品种名称,供应数量,供应流向及供应时间等用合同或协议形式,由有关企业、厂长和财税部门签约认可,以保证“一条龙”增产方案的实施。
3.帮助企业抓好内部分解落实增产措施。合同签订后,三分局就会同各企业将合同内容纳入企业“双增双节”及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目标,并帮助企业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切实保证按“一条龙”增产目标的要求来实现增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继续协调解决新出现的矛盾。
继电石“一条龙”增产方案实施后,三分局又连续帮助有关企业结成工业艿、苯干、氯气、氯磺酸、烧碱、硫酸等六条增产“龙”,预计这六条增产“龙”可以增加产值8000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