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指引下,国家对财政、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改变了过去多年形成的财政统收统支、集中过多的做法,同时,向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下放了财权,注意了财政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与控制。改革的成效主要是:
(一)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等扩大国营企业财力的利润分配制度,并逐步采取了一些减税让利措施。全国国营企业在企业实现的利润中,留利的比例已由1979年的7.9%上升到1985年的38.7%。
此外,为了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了国营工交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并从1985年起,中央财政不再集中30%的折旧基金,全部留归企业使用。对企业试制新产品等方面,还采取了许多减税让利的政策与措施。
(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调动了地方理财的积极性
从1980年起,先后对地方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各地区努力开辟财源、增产增收,到1985年,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总财力,占国家预算总财力的49%;地方财力的滚存结余增长了83.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指引下,国家对财政、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改变了过去多年形成的财政统收统支、集中过多的做法,同时,向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下放了财权,注意了财政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与控制。改革的成效主要是:
(一)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等扩大国营企业财力的利润分配制度,并逐步采取了一些减税让利措施。全国国营企业在企业实现的利润中,留利的比例已由1979年的7.9%上升到1985年的38.7%。
此外,为了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了国营工交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并从1985年起,中央财政不再集中30%的折旧基金,全部留归企业使用。对企业试制新产品等方面,还采取了许多减税让利的政策与措施。
(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调动了地方理财的积极性
从1980年起,先后对地方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各地区努力开辟财源、增产增收,到1985年,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总财力,占国家预算总财力的49%;地方财力的滚存结余增长了83.1%。
从1980年起,中央财政对内蒙、新疆、广西、宁夏、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八个省区的补助,采取了按核定的定额,每年递增10%的照顾政策。此外,对其他老少边穷地区,也采取了一些特殊照顾措施,支持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
对广东、福建两省,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城市,也都在财政政策上或管理体制上分别采取了措施,扩大了它们的财权。
(三)改革税收制度,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从1983年起,对国营企业的利润征收所得税;1984年结合实行利改税,又对工商税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改进了流转税,开征了资源税等具有特定调节目的的新税,恢复了几种地方税,初步完成了从单一税制向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它各税相配合的多层次、多税种的复合税制的转化。增强了税收调节经济利益、加强宏观控制、聚集建设资金的作用。为了配合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行,从1980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涉外税收制度,以鼓励外商投资,鼓励引进先进技术。
(四)积极配合价格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支持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
1979年以来,财政配合价格改革,对粮、油、棉等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实行了差价补贴,对肉、禽、蛋、菜和进口的农产品实行了亏损补贴。对支持农副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从1978年恢复奖金制度以后,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在企业中试行了各种形式的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单位产量(值)工资包干等办法;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增加了职工收入。
(五)支持各类事业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对各类事业费拨款制度进行了改革。对有收入和偿还能力的文教事业单位,建立了周转金制度;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对科研单位实行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办法;对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预算包干办法。
(六)改革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制度,树立投入产出观念
从1979年起,对一切有偿还能力的项目逐步实行拨改贷,并按不同行业,实行差别利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建设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八年来的实践证明,财政、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显著的,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经验,有些措施不配套,宏观控制没有相应跟上等原因,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是:(一)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由于银行贷款增加较多,有些企业又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的规定。用利润归还专项借款的数额增长过快,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很大;再加上地方和部门向企业提留、摊派越来越多,致使一些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感到活力不足,反映强烈。(二)财政上负担的各种补贴,数额愈来愈大,其中绝大部分要由中央财政负担,负担越来越重。(三)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1979年为31.9%,1986年已下降到25%;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只有50%左右,同中央负担的财政支出任务很不适应。中央财政这几年连年入不敷出,有大量赤字,靠举债弥补。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下一步的财税改革,认真研究解决。(财政部财税改革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