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
代表们,同志们:
全国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现在开幕了。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和中国财贸工会联合召开的。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全国财税系统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和特邀代表,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长、税务局长和财贸工会主席,有计划单列市和南京市的财政局长、税务局长,中央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同志,共358人。请允许我代表财政部和中国财贸工会向与会代表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财税战线的65万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建设和改革,为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支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这次大会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总结交流财税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表彰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深入开展“学先进、争先进、比贡献”的活动,进一步加强财税队伍的建设,更好地完成财政税收任务,为迎接党的十三大召开,为顺利执行“七五”计划做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这次大会是建国以来全国财税系统第一次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多年来,同志们在财税战线上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优异的成绩。我们要通过这次会议,推动全国财税战线的广大职工,进一步振奋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继续搞好和完善财税自身的改革,积极配合和支持各项经济体制的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为更好地完成财政税收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这次会议很重要,我们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把这次会议开好,进一步调动全国广大财税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革新进取,勇于开拓,把财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