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健全企业经营机制,有领导、有步骤地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必要的。为了在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的基础上,把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工作做得更好,我们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在利改税的基础上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上,我们试行过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盈亏包干以及利改税等办法。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利改税的两步改革,基本上适应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通过法律形式稳定下来,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完全正确的。它既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效果是好的。企业改革的目标,正如赵总理在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国家对企业的管理主要通过税收、信贷、价格、合同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影响和引导企业的行为。当然,必要的行政手段也是不可少的。利改税在管理方法上开始改变了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局面,向间接管理转化,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改革国家与企业经济关系的方向。实行利改税以后,企业实现的利润要交纳所得税,税后的部分通过调节税进行调节,调节税是一个企业一个率。国营企业交纳所得税,今后仍然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基本形式,所得税是不能取消的。当前由于价格还没有理顺,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又不完善,其他改革也不配套,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可以在利改税的基础上,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这就是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应与利改税对立起来,不能取消所得税,更不能包税。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各地在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时,包括实行租赁和承包在内,都要坚持依法纳税的原则,不能搞税收包干。”四月下旬,国务院领导同志召集有关部门讨论税制改革时又指出:现在与1982年的承包不一样,是在所得税后承包,是高一层次上的承包。除了原来国家批准的一百多户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企业以外,不赞成新增加搞税前承包。但如果是地方自费改革,如北京市的八户“两保一挂”那样,是可以的。因此,搞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一种过渡形式,要在利改税的基础上搞,并要注意不要为今后改革增加障碍。
第二,搞承包经营责任制,不能再让税让利。经过几年的逐步改革,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6年国营工业企业实现的利润,国家所得占42%,企业所得(包括税前还贷在内)占58%。工交商等企业1986年税后留利达460亿元左右,数额是相当大的。目前国家财政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不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没有什么机动余地。财政困难的原因很多,一是企业经济效益低,近年来经济效益出现下降的趋势。1985年国营工业企业百元产值利税率为24.9%,1986年降为23.7%。二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分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比较低。1986年的国内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2.8%,大大低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水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表的政府统计年鉴资料,1984年美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3%,英国为44.2%,联邦德国为45.8%,法国为47%,苏联和东欧国家则高达60%以上;1982年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亚洲和中东等国家和地区)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平均为26.3%。我们不仅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低,而且财政承担的支出范围宽。资本主义国家财政支出基本上是军政和教育等费用,一般不负担企业投资,高等教育收费也较高。而我国的财政支出既要负担军政和教育等费用,还要负担重点建设投资,对高等教育经费,国家也包得较多。尽管如此,今年国家为了推进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已确定继续提高部分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调减一部分企业的调节税,对电力、森工、纺织、轻工等企业减税让利,并已列入国家预算。因此,除国务院已确定的减税让利措施外,不能再减税让利。国务院领导同志四月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搞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数要定得合理,不能再让税让利。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指出,我们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时,必须把注意力放在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上,绝不可再从国家让税让利上打什么主意。否则,从企业眼前来讲,可能受益于一时,但从国家的经济全局上来讲,则可能带来很大的问题。因此,搞承包,就是要通过承包经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挖掘内部潜力,企业只能靠挖潜增收得好处,不能再给企业减税让利。
第三,要坚持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自费改革。国务院领导同志四月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要在利改税的基础上,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自费改革,并指出:不能挖中央财政。所谓进行自费改革,就是承包企业实现的利润,均应依法征税,企业超过承包目标按合同应得的好处,应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地方用自有财力解决。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承包企业多得的好处,要单列项目反映,单独进行结算。在财政会计处理上,企业承包多得的好处,由地方用拨款的方式给企业兑现,列地方财政支出,不能冲减财政收入,也不能在企业应交的所得税、调节税中抵留。各地区的承包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
各地区在搞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搞,不要一轰而起;要有全局观点,量力而行,不能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我们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搞活企业,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经济效益,最后反映到财政上增加收入,节减支出,确保今年财政赤字控制在国家预算确定的数额以内。如果因为搞企业承包,给企业让税让利,而影响财政收入,扩大财政赤字,则是违背实行承包经营本意的。因此,搞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着眼于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分配的财政收入任务。
还要指出的是,对企业留利的使用要进行正确的引导,一定要防止企业承包后多得的收入过多地用于消费。凡是实行各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承包多得的收入,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使用。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要建立后备,做到瞻前顾后,以丰补欠。这个问题关系到国家消费基金的宏观控制,如搞不好,会造成消费基金的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