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8 作者:张敏 (作者单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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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务负担沉重,是国有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表现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企业平均负债率高达70—80%,一些企业负债率达到或超过100%,企业利息负担沉重,财务状况恶化,不仅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而且所有者权益被侵蚀,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的现实障碍。另一方面反映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比重上升,资产质量下降,大量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偿还,银行面临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制约着银行商业化进程。因此,研究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国有企业高度负债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
导致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
1.国有企业资本金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未建立起企业资本金注入和保全机制。一方面,国家创办企业没有资本金注入或资本金注入严重不足。80年代初以来,国家将原来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由此形成一批几乎完全靠贷款创办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除少数经营实绩优良,有能力逐步归还贷款外,大多数企业从创建之初就一直处于高度负债经营的状况,根本无法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资本...
债务负担沉重,是国有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表现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企业平均负债率高达70—80%,一些企业负债率达到或超过100%,企业利息负担沉重,财务状况恶化,不仅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而且所有者权益被侵蚀,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的现实障碍。另一方面反映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比重上升,资产质量下降,大量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偿还,银行面临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制约着银行商业化进程。因此,研究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国有企业高度负债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
导致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
1.国有企业资本金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未建立起企业资本金注入和保全机制。一方面,国家创办企业没有资本金注入或资本金注入严重不足。80年代初以来,国家将原来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由此形成一批几乎完全靠贷款创办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除少数经营实绩优良,有能力逐步归还贷款外,大多数企业从创建之初就一直处于高度负债经营的状况,根本无法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资本金的保全机制,随着企业的发展,资本金比例越来越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一直偏低,且多数企业没有足额提取。即使这些很少的企业折旧资金,还被国家以各种形式全部或部分收缴,进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缓解财政困难或新项目的投资建设。资本市场缺位,企业除银行贷款外没有其它的融资渠道。企业扩大再生产,自“拨改贷”以后只能通过大量向银行贷款来实现。随着“七五”、“八五”期间国有企业大规模的改造,许多企业进入高负债经营的行列。
2.国有企业社会负担沉重。国有企业资产被非经营性事业所占用,经营性资产减少,导致企业整体资产运营效益大大降低。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职能,企业不得不拿出一部分资产用于职工医院、住房、医疗、养老等支出,导致国有企业管理成本日益加大,经济效益急剧下降,积累能力逐渐丧失。企业为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举债度日。
3.投资管理体制不合理,无效和低效投资经常发生,造成企业大量不良债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负责企业的投资决策,但政府部门不承担投资的责任、风险和约束。企业为了使投资项目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在申报时往往压低投资所需资金,过高估计市场可能带来的利润,对市场和投资风险估计不足,由此导致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失误很多,重复建设、低效投资经常发生。许多国有企业新扩建项目建成后,无法开工或开工不足,企业资产长期低效或无效运转,使这批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4.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体制转轨时期的改革成本,企业政策性亏损加大。随着价格体制、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不断增加,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不断加大;同时,由于利率政策、税收政策、汇率政策的调整,其力度超出了国有企业现实承受能力,国家又缺少相应的补偿措施,导致企业政策性亏损加大,债务负担加重。
5.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不活,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企业效益低下,偿债能力下降。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管理松懈,面临市场竞争不能采取积极措施,产品大量积压,企业亏损严重,造成银行贷款回收困难,企业偿债能力越来越弱。
6.政企不分,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大量债务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长期以来,由于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只能“生”不能“死”,许多已经是资不抵债的企业也不能破产;相反,为维护社会稳定或其它非经济目标,政府常常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要求银行向这些严重亏损、理应被淘汰的企业发放贷款,从而使不良债务越积越多而不能得到解决。
7.金融工具落后,银行没有保证资产完整性的手段。银行在企业信用评估、贷款审查、资产风险监测及融资政策规范等方面存在很多漏洞,在事先缺乏足够的风险抵制能力,在事后也缺少保护资产安全性的手段。
从以上分析来看,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形成有三个特点:一是历史性特点明显,是国有企业几十年运行过程中不断积累、长期未进行处理的结果;二是体制性因素为主,既有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不合理的原因,也是国有企业微观经营体制不健全的必然结果;三是普遍性强,处于高负债经营的国有企业不是少数而是多数,不良债务的数量不是小额而是巨额。
二、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的对策
在研究国有企业债务问题时,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考虑对策。负债高的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经营管理好,产品有市场,因缺乏资本金和汇率变动等政策性因素,负债过高而陷入困境的企业;第二类,负债过高,市场一般,经营一般的企业;第三类,负债过高,市场前景不好,经营管理不好,资不抵债的企业。一般来讲,当企业处于过度负债、自身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可采取两种途径来处理:一是出售企业资产或进行破产清算以抵偿债务;二是对企业进行改组,通过兼并、合资、债权转股权等多种方式进行债务重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使企业获得新的生存基础,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对于第三类企业基本采取破产清算方式;对于第二类企业可采取出售企业资产或债务重组方式;对第一类企业通常采取债务重组方式。下面就几种主要方式作进一步探讨。
1.企业破产。当企业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可按国家破产法程序宣告企业破产,企业对银行债务用企业的剩余资产进行清偿,偿付不足部分由银行从其呆坏账准备金中予以冲销。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企业有许多早已是资不抵债,但一直没有得到破产销户。一方面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破产后职工安置难以妥善解决;另一方面破产后,银行需要核销的呆坏账准备金数额巨大,银行难以承受。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对国有企业破产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企业资产出售。将企业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进行重新估价,通过拍卖等方式出售给其他投资者,回收资金用来偿付债务或增加资本金,从而降低企业负债。比如,一家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它可以将其非主营业务的资产进行出售,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将回收资金注入到主营业务中,以保证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
3.企业兼并。经过谈判协商,一个负债较高的企业可以被一个优势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来承担。兼并企业采取资产重组,通过注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式,促使企业盈利,保证债务的偿还。
4.合资合作。高负债企业经公司制改造后,通过与国内或国外企业进行合资或合作,企业引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充实企业资本,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使企业得以在新的基础上发展。
5.债权转股权。由一个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企业相应地增资减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通过公司制改造,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道路。投资主体持有的股权,在条件成熟时,可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或由债转股企业回购,或上市转让。这一方式既有利于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有利于促使负债过高、缺乏资本金的国有企业转亏为盈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谁来作为投资主体,使得债权转股权有几种方案:一是银行作为投资主体,由银行成立投资部,将对企业的债权直接转为对企业的股权;二是国家财政出资成立重组基金或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购买银行对企业的债权,然后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三是其他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购买企业债权后转为企业股权。这三种方案在国外都有实践,也各有利弊。在我国,除第一方案由于《商业银行法》中有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直接投资限制而不能实行外,其它方案可以进行尝试。目前,我国已由财政部全额出资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理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债权转股权工作。
三、解决债务问题的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高度负债问题,大多数是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不从制度的根源上进行改革,即使通过上面一些方法解决了部分老债务问题,新的债务问题还会发生,而且老债务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在解决老债务的同时,要从制度上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条件,必须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快建立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使那些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企业能够顺利破产,使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真正得以实现;同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也可以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2.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使企业真正成为投融资主体,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明确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使投融资主体责、权、利相统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避免企业投资单一依靠银行贷款。
3.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明确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机制,促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机制。商业银行要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要相应建立风险资产补偿机制,对新形成的呆坏账要及时处理。银行要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估、贷款审查和资产风险监测,主动化解和防范贷款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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