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出台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并将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监管的基本原则,健全了监管的体制机制,对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改制、与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转让等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规定了严格的监管程序和要求。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前海湾保税港区获批
10月28日,深圳市政府透露,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深圳,同意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这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内第九个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再次下调
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这是今年以来继9月15日、10月8日之后的第三次降息。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颁布实施
10月30日,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提出了保护耕地的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要求,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严格规范管理农村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探索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好关服好务。
六大措施促进边境地区经贸发展
10月30日,财政部透露,为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国家将采取财税、投资等六项优惠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边境贸易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进口免税额度;支持边境特殊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减轻边贸企业负担,对涉及边境贸易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并优先考虑在边境地区扩大试点;支持边境口岸建设。
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十项措施出台
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当前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增值税转型改革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
11月10日,新华社消息,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为确保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施,做好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之间的衔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
国务院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
11月10日上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并部署了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着力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认真做好金融财政工作;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
财政部召开地方(厅)局长会议
11月10日下午,财政部召开地方(厅)局长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大措施,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增加中央政府投资,拉动社会投资;二是推进税制改革,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三是增加财政补助规模,促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四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结构优化。
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11月12日,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下半年两次调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次调整总共涉及3770项产品,约占全部出口产品的27.9%。根据国内生产消费及国际市场变化,会议同时决定,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方案确定
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具体安排方案:一是以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3000亿元为主导,统筹安排受灾地区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对口支援、银行贷款等各类恢复重建资金。二是基金重点支持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51个县(市、区);对规划范围以外的其他灾区,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扶贫开发等支持力度。三是对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等,分别确定补助原则、标准和恢复重建基金安排规模。
财政部发行2008年记账式(二十一期)国债
11月13日,财政部开始发行2008年记账式(二十一期)国债,计划发行24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40亿元。本期国债期限3个月,经投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1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2%,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09年2月1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