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财政部门围绕实施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大对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5-2007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内投入财政资金12.1亿元,年均增长13.6%;200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近5.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在确保事业基本支出的同时,重点加大了对文化基础设施,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尤其是农村文化的投入,较好地促进了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2005-2008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6.19亿元,兴建了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其中投入3.35亿元,用于青岛市大剧院建设;投入1亿元,用于广播电视影视剧场和音像资料馆建设;投入500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和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同时,累计投入近1亿元用于文化博览中心的迁建、图书馆扩建工程、人民会堂的改造、全民健身场馆的维修等。文化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丰富了青岛市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城市品位,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促进文艺精品工程建设。在艺术创作方面,安排400万元的艺术表演团体场次补助和优秀作品扶持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优秀剧目的创作,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剧团多排戏、排好戏。在实施精品工程方面投入2400多万元,组建青岛市交响乐团并将其打造成青岛一张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安排资金800多万元,成功举办了中国青岛国际小提琴比赛和第八届青少年小提琴比赛,努力打造“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安排资金800万元,用于创作大型歌舞《蔚蓝青岛》,将其打造成体现岛城历史文化和秀丽风光的艺术精品。通过近几年的改革,艺术表演团体呈现出蓬勃生机与活力,先后获国家级奖项近百项,为繁荣全市文艺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青岛市2008年制定颁发了《关于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等文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2008年,青岛市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免费开放15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将其作为2008年市办实事之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安排资金4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其内容和形式创新,增强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
二是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计划至2012年,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在对社区文化活动室进行改造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连续两年每年为市内449处街道和社区文化中心配送2万元的图书、报刊杂志。根据财力情况,逐年提高购书经费,力争到2012年街道和图书室的藏书量平均达到3000册以上,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是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02年投资470万元,在市图书馆建立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青岛市分中心;2004年投资820万元,在12区市图书馆、20处街道、镇、社区、村建立了基层中心和基层服务点。2005年投资近2000万元,在全市13处文化(艺术)馆、100处社区文化中心和20处镇综合文化站建立了基层中心和基层服务点。2007年投入近3000万元,新建了60处社区基层服务点,研发了具有监管功能的文化共享机系统,并在139个共享工程网点进行试点。目前,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共享工程建设的资金已累计达到6120万元。2008年,市本级财政安排120万元,除用于正常维护经费外,还对工作完成好的区(市)安排了奖励资金。
四是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室改造。2005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文化发展服务平台的意见》,明确提出三年内建设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2006-2007年,全市安排8305万元改扩建64个乡镇,2400个村文化活动中心;2008年继续安排3600万元,用于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的改造。农村文化设施的改善和加强,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五是启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解决农民看电影难问题,2008年,市财政设立青岛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按照要求,每村每年放映12场,每场补贴200元,计划投入资金131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市本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同时积极协调科技、法制、计生、健康等宣传教育片和优秀故事片下乡放映,确保完成国家提出的在21世纪初全国农村一村一月保证能够看到一场电影的目标。
六是建设农家书屋。200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增建设1000个农家书屋。按照每个“农家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的要求,全市共需投资9160万元左右。全市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这一工程的目标,每年计划投资1832万元左右。所需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政府共同负担,市财政根据各区(市)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七是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700万元,除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外,还建成556条农村全民健身路径,进一步丰富了农民业余生活。连续3年安排资金900万元,用于开展帆船交流、举办帆船训练营和大中小学生帆船比赛,打造“帆船之都”城市文化品牌。
八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安排资金230万元,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的保护与传承。
(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08年,市财政根据青岛关于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要求,安排资金1亿元,全面推进文化强市战略。其中: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根据青岛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采取贴息、奖励、资助等形式,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以及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文化街的发展。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
(五)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安排资金2000万元,保障转企改制单位平稳过渡,帮助其培育成为新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强转制过程中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做好资产授权经营等工作。
(六)加大对宣传文化单位的扶持力度。2007年,市财政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700多万元,重点支持青岛出版社物流中心建设、青岛日报社印刷设备更新改造、青岛广播电视局音乐体育频道开播及《奥运青岛》航拍等项目;2008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购置印刷设备,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全力打造青岛版精品图书、报刊等优势品牌,以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