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对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此,财政部门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为实现黑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财政”理念,拓宽公共财政职能。一是在财政职能的发挥上,不仅立足于管好预算内资金,而且管好预算外资金,重点加强专项资金和基金的预算管理,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完善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起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符合政府调控意图的专项资金体系;按照省人大要求,深入研究细化基金的预算编制方法;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打破部门利益,实现统筹监管,促进部门和单位之间财力分配公平。二是在支持经济发展的手段上,不仅要发挥财政自身作用,而且要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协同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更好地为经济服务。三是在财政管理领域上,不仅要管好财政资金,而且要管好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不断拓宽理财渠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试行开征省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建立国有资源科学、有序和深度开发机制,促进石油、煤炭、木材等资源实现精深加工,实现国有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由支持政府办企业向支持政府建环境转变,由直接支持为主向间接支持为主转变,由资金支持为主向政策支持为主转变。综合运用税收、专项资金投入、贴息、担保、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促进全省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全省经济增长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向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转变。一是着力打造产业集聚环境。认真落实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沿边沿江开放带发展的财税政策,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多元投入、资源整合”方式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开发区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积极利用中央现代农业建设资金,整合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推进11个现代农业示范点和“绥庆北”200万亩优质水稻示范区建设。围绕现代水利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农田、防灾、民生、生态和能源水利建设。三是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实施财源建设大项目牵动战略,抓好财源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经验推广,助推财源建设燎原之势;实施促进财政增收的激励政策,巩固县级财源建设成果,突出抓好市级财源,挖掘省级财源潜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市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全省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按照以人为本和促进和谐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和农村中小学集中办学,力争“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促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二是支持医疗卫生建设。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基础条件,在2009年底前,使全省各县(市)和困难市(地)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和医院的设备达到国家规定配置标准,危房得到全面改造。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和参合农民报销比例;支持扩大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力争2008年市县试点面达到50%,2009年达到80%,2010年将城市非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三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稳步提高养老金水平;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改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件,“十一五”期末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四是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提高就业率,消除零就业家庭,力争使全省失业登记率低于国家规定水平。五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密切关注物价上涨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物价指数变化情况及时对城乡低收入群众予以生活补贴。六是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建立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农村泥草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力争在8年内新建和改造农村泥草房160万户,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5500万平方米。
四、按照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项目预算管理,逐步建立标准科学、核定规范、监督有力的部门预算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将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探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担保风险补偿等财政补助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二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起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市对所辖区的财政体制和“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财政财务管理方式,促进实现市区之间、县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构建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形成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各业务工作机构分工明确、共同监督的格局;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规范化债务网络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四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做好基本数据、支出标准、项目库等基础管理工作,力争两年内完成金财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建立财政管理各环节通畅、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作者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陈素娥